朱学恒遭境管 扯「贵妇奈奈」求撤销 终局裁定出炉

高院驳回抗告,裁定朱学恒2024年2月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本报资料照片,季志翔摄)

名嘴朱学恒强吻台北市议员钟沛君, 台北地检署认定朱2度违反钟女意愿强吻,依强制猥亵罪起诉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朱从2024年2月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朱不服提抗告,以逃亡海外之网红贵妇奈奈为例,认为他如果逃亡无法继续以网路经营维生,求解除境管,遭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朱提抗告指原裁定以他有优异英文能力曾数次出境且是知名直播主可透过网路经营有境外生活之能力资力,便认其有逃亡之嫌云云,实为荒谬,他在台湾作为有相当知名度之网路直播主工作,若选择逃亡海外,未来根本无从继续以经营台湾网路直播维生。

朱男以涉及吸金案之著名逃亡海外之网红贵妇奈奈为例,自逃亡后便在台湾网路消踪匿迹,足知逃亡之台湾网红根本不能也不曾再以台湾网路直播经营维生,此以一般社会大众之通常经验法则即可明白,实难想像被告可能逃亡后还能继续以网路经营维生。

朱男还批评,原裁定以他有外文能力且有出境纪录做为可能逃亡理由,更是毫无凭据,设若有出境纪录外文能力好,便有逃亡可能,则曾经出国旅行之台湾大众,抑或是取得海外硕士资格之民众,只要涉案便立即具备逃亡可能须接受强制处分之风险,此说明更凸显原裁定据此为由限制出境之论点,无法令人信服。

朱说,本案是他在2023年6月12日告发自己而开始侦查,如果他自始不愿接受司法程序调查,他大可不必主动透过告发而发动侦查,原裁定却莫名以他在法院选择否认答辩便认他有逃亡动机,否认他法律上权利,又岂能因为他依法行使权利,却反过来说他此举有逃亡动机,此情不啻未审先判,请准撤销限制出境出海处分或另为适法之处分。

高院认定,北院认为朱男有相当理由足认为有逃亡之虞,核其认定并无违误,朱主张本件系其主动告发自己而开始侦查,但本案与他是否应予限制出境出海无关,他主张其并无犯罪、相关证据至多仅能证明性骚扰之范畴等节,核属本案实体上应予判断之问题,均待原审法院详予调查审认,与他是否应予限制出境出海无涉,驳回抗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