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虎認罪!李文宗仍否認 京華城案2人行收賄罪收押理由曝光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容积率案,认为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透过大帐房李文宗(右)收受鼎越开发前董事长朱亚虎(左)贿赂,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记者林俊良/摄影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昨深夜裁定柯文哲「大帐房」李文宗、北市府兵役局前局长朱亚虎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李、朱人涉贪污行收贿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证之虞,认罪的朱有潜逃国外生活能力等,裁准羁押禁见。

北院今早指出,李文宗否认犯行,惟依侦查卷内相关证据资料,可认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刑法背信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官不能排除仍有与李文宗具有利害关系之潜在共犯或证人尚未到案,有可能与共犯或证人勾串,而使案情陷于晦暗不明,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北院指出,朱亚虎经讯问后坦承声请书所指犯行,可认定被告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对公务员违背职务行为行贿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指出,朱亚虎大多数家人均居住于国外,且于国外置产,堪认具有潜逃国外生活之能力,及逃亡国外规避罪责的强烈动机,认有逃亡之虞。朱亚虎与与沈庆京等人间之犯意联络、行为分担等,尚有诸多疑点有待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厘清;在本案犯罪事实真相查明前,被告为减轻罪责,有可能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法院衡酌,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与被告人身自由之私益及防御权受限制之程度,如对2人采其他较轻微的强制处分,并不足以担保本案后续侦查程序顺利进行,确有羁押必要,裁定2人羁押禁见、通信及受授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