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安院携手政大 培育金融资安高阶管理人才

金管会规定金融机构应成立资安专责单位的相关规范已实施多年,并在2021年以来陆续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保险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及「证券暨期货市场各服务事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并发布相关令释,要求银行业及符合一定条件之保险公司、证券期货各服务事业,指派副总经理以上或职责相当之人兼任资安长。

资安院说明,资安长是企业推动资安防护最关键的职务,为协助产业提升资安量能,资安院参考欧盟及美国的资安人才职能规范,制订我国资安长职务应该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等职能规范,让国内资安长职能基准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

资安院指出,政大为国内文理法商等专业领域的领导学校,此次双方的合作有效结合了政大深厚的金融学术专业研究量能,以及资安院的专业技研实力,整合双方在资安领域的研发能量,培育兼具金融与资安专业知识的高阶资安管理人才,因应新型态的金融资安威胁,提升金融机构的资安策略规划、风险评估、资安防护及法遵落实的能量。

资安院为培育产业亟须的高阶资安管理人才,于去年11月起,已与台科大开办2期资安长班;今年再与全国各大专院校合作,扩大各类别资安人才培训课程,并针对行业、领域别如金融、制造业等需求,设计不同领域所需的培训课程。

此外,资安院规划,今年下半年将推出资安事件应变工程师职能班,以优先充实产业所需的资安人才需求,协助台湾全面提升各领域的资安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