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承「20岁前没中华民国籍」?网轰:哪个萧美琴在说谎

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国籍争议恐涉及违反选罢法,已从参选资格延烧至诚信问题。(季志翔摄)

国民党台北市立委候选人游淑慧、罗智强、徐巧芯等今(11日)揭露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2004年的绝版传记《一个人也可以》,萧美琴当年自认「我却只有一个美国的国籍,如果我放弃了美国国籍,马上就成为没有国籍的人」,痛批如果不是当年为了保有美国籍而说谎,就是现今的萧美琴为了选副总统而说谎,民进党与萧美琴应该出面说清楚。粉专「政客爽」也质疑,2004年跟现在的萧美琴,到底哪个萧美琴在说谎?

游淑慧列举萧美琴有关国籍的历次发言,2000年11月,萧美琴发表声明指出,「我出生日本,母亲是美国人,因此有美国国籍,而父亲是台湾人,同时具有中华民国国籍。由于我在台湾没有户籍,我的护照号码是X开头的华侨护照。这本护照,除了入境中华民国之外,没有一个国家承认的。如果她在没有拿到台湾户籍前,就放弃美国籍,在台湾的工作又没有的话,三个月后她会成为无户籍的国际流民,台湾不能住,哪里都不能去。」

游淑慧表示,2009年1月,萧美琴口述、媒体报导指出,她在日本出生,妈妈是美国人,从小只有美国籍,如果放弃,就变成无国籍,为了申请中华民国国籍及护照,她几乎跑断腿,却一再碰壁,当时前辈建议我,和不考虑选立委?当时我「美国人」身分,不但符合参选侨选立委条件,依户籍法规定,一旦选上中央公职人员,还能够合法、顺理成章地申请成为中华民国国民。

游淑慧再揭露2004年,萧美琴出版传记专章《我的身分疑云》提到,别人是有两个国籍,放弃一个外国国籍,还有一个中华民国国籍,而她却只有一个美国国籍,如果她放弃美国国籍,马上就成为没有国籍的人。她发觉美国人的身分,不但能符合参选侨选立委的条件,根据户籍法规定,选上中央公职人员,还能够合法顺理成章申请成为中华民国国民,领有身分证,还能有户籍,所有问题可在此一役解决。

游淑慧质疑,萧美琴自传的自白显示,萧可以分得清楚国籍与户籍,难道民进党跟萧美琴还要再继续说弄错了吗?她强调,中选会与内政部宣布萧的资格合法,但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包括放弃美国国籍证明书等。她认为,萧美琴根本就是投机份子,不是当年说谎,就是现今说谎,萧美琴应该自己出来说清楚。

徐巧芯表示,从萧美琴的自传可以证明,这没有媒体写错问题,因为作者就是是萧本人,如果当年的说法是真的,萧美琴如今就不具备参选中华民国副总统的资格。罗智强表示,萧美琴当年为了保有美国籍,多次说自己没有中华民国国籍。现今为了选副总统,突然说自己一直有中华民国国籍,到底哪个才是真的萧美琴?

政客爽今(11日)发文指出,「这是一本萧美琴自传自己承认20岁以前没有中华民国国籍,那到底是现在的萧美琴说谎,还是过去的萧美琴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