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拆旧建新中涉及拆除群众住房的,要确保先安置、再拆旧
8月14日,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李建中在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修复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具体工作上,坚决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对于群众确有需求的可将分散居住、基础设施保障不足或有地质灾害避险需要的零星房屋引导搬迁到村庄集聚区;涉及村庄撤并的要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并做好社会稳定性评估和风险监测评估;不得违背村民意愿开展合村并居、整村搬迁,严禁违背群众意愿搞大拆大建、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也不得强迫农民“上楼”;拆旧建新中要妥善安置好群众生产生活,涉及拆除群众住房的,要确保先安置、再拆旧;发挥现有土地经营权主体的积极作用,并保障其参与权和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片面追求指标交易、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