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是好人 可以攻打不友善的国家

强权即公理:这就是美国(时报出版)

针对美国的自大、傲慢、虚伪和欺骗,仅举几个具体的例子说明:

1.1962年古巴飞弹危机时,甘迺迪总统的国安顾问彭迪(Mc-George Bundy)说:「美国是好人,所以可以攻打不友善的国家,世界必须明白,强大的美国以飞弹对付苏联,不是对和平的威胁,因为我们是好人。」

2.1963年美国在越战初期,因不满越南总统吴廷琰抵制北越不力,并拒绝美国压力,美国以CIA谋杀吴廷琰全家,事后辩称是越南军方政变的结果。

3.1968年3月16日美军凯莱(William Calley)中尉带领部属在越南广义省美莱村(My Lai)屠杀平民500多人,为越战最骇人的暴行。凯莱被军法判罪,但尼克森总统说:「大多数人不会在乎这些人是否被杀。」参议员艾蓝达(Allen Ellender)说:「那些村民罪有应得。」

4.1962-1972年越战期间,美国为了阻止越共利用森林躲避美军袭击,以化学毒剂「橙剂」(Agent Orange),又称「落叶剂」喷洒,使森林、树林枯竭。此种毒剂毒性甚强,渗透到土地、水源,人民受到感染后会发育不全、肢体残废或癌症,甚至遗传到下一代。美军投下了近8,000万公升「橙剂」,有300万人受害,约有15万婴儿生下来为畸形,美国对美军受害人予以赔偿,但对越南受害人迄今未予赔偿。

5.1973年美国以军事政变推翻智利左派阿叶德(Salvador Allende)政府,事后解释说如果美国不能控制拉丁美洲,就不能在世界其他地方维持秩序。

6.1988年美国军舰文生尼斯号(USS Vincennes)在伊朗上空击落伊朗民航机,造成 290 人丧生,美国说该舰作业完全符合程序,该舰舰长被授勋表扬。1996年国际刑事法庭判决美国赔偿伊朗1.3亿美元,但美国拒绝道歉。老布希(George H.W.Bush)总统说,美国绝不会道歉,因为美国不是那种人。

7.2003年美国在入侵伊拉克时,曾对涉嫌的人犯予以非法刑求,美国政府辩称并未违反 1984年联合国反刑求公约。但美国联邦最高法案在一判例(Boumediene Vs. Bush,2008)中,判决美国的行为违宪。

对美国侵略伊拉克,美国学者麦休斯(Jessica Matthews)说:「美国拥有世界,它有权这样做,美国对自由和人类福祉的贡献有目共睹,美国与其他国家不同,其他国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美国是为了促进普世原则。」

8.2011年5月美国在巴基斯坦捕捉、格杀九一一事件嫌犯宾拉登(Osama bin Laden),2020年1月以飞弹格杀伊朗军事强人苏里曼尼(Qassem Soleimani),这两件事均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但美国毫不介意。在美军特种部队格杀宾拉登时,欧巴马总统和重要阁员在电视上全程观看。对谋杀苏里曼一事,川普总统说:「美国是为了阻止战争,而不是去发动战争。」美国经济学者克鲁曼(Paul Krugman)说,如果外国以这种方式谋杀美国官员,美国将如何反应?

9.2013年揭发美国对全世界监听的史诺登(Edward Snowdon)原为CIA的电脑专家,因为爱国热情从军。但在中东服役期间,目睹美国以飞弹滥杀平民,气愤之下,窃取了上亿件的美国监听的资料,透过英国《卫报》记者格林华德(Glenn Greenwald)公诸于世。美国政府除了否认之外,以叛国罪通缉他。史诺登到俄国申请政治庇护,他的说法是,重要的不是美国说了什么,而是它做了什么。

10.以色列在巴勒斯坦人的加萨地区以屯垦区为名,非法占领并造成事实。美国既不反对,也不担心巴勒斯坦人的反抗和仇恨,因为以色列军力强大,美国全力支持。美国为自己和以色列在中东的暴行辩称说:「美国和以色列是民主国家,不会故意杀人。即使杀人也纯属偶然,因为没有意图杀人,所以不算是国际罪行。」

美国名记者兼作家伍华德(Bob Woodward)指出,美国政府有一个原则,即是「不调查自己所犯罪行」。杭廷顿(Samuel Huntington)讲得比较含蓄,他说:「美国是先天的免疫,不受国际法的约束,因为美国的权力只有在黑暗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政治学会会长杰维斯(Robert Jervis)说,美国已成为头号流氓的国家。(四之二:摘自《强权即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