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辞世, 关于中国企业家精神的争吵该有答案了|文化纵横
✪ 余菁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原载《经济体制改革》2018年04期)
【导读】2024年2月25日,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因病逝世。作为42岁白手起家、三次问鼎中国首富的典范人物,宗庆后几十年如一日坚持深耕实业、打造民族品牌的事迹,引发各界关注。公众缅怀之际,有关中国企业家精神的讨论也再次兴起。
本文认为,企业家精神的繁荣或衰退,不单是经济问题,也是复杂深刻的社会问题。中国改革开放40年,涌现出至少三种截然不同的企业家精神,分别是个体经营者的企业家精神、大工业时代的企业家精神和新技术革命浪潮下的企业家精神。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两次南巡后,全社会兴起创业经营热潮,陆续出现许多大工业企业,包括宗庆后在内的一大批企业家,正是从那时候成长起来的。
作者指出,企业家精神与市场机会的丰裕与否,息息相关。在一个充斥着变化与不确定性的社会经济系统中,企业家精神有可能大有可为,反之则可能受限。当前,中国面临发展企业家精神与维护社会分配公平正义之间的矛盾、发展企业家精神与政商关系的问题、发展企业家精神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这三个现实问题。作者预测,未来中国的新市场机会,主要来自“一带一路”全球市场空间的拓展和互联网技术等新兴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两个方面。
本文原载《经济体制改革》2018年第4期,原题为《企业家精神的涌现:40年的中国实践历程回顾与未来展望》,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
企业家精神的涌现:
40年的中国实践历程回顾与未来展望
企业家精神的繁荣或衰退,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复杂且深刻的社会问题。通常,社会制度因素会影响人们如何看待企业家的社会角色与作用,然后,人们对制度环境的上述感知,又会影响到人们成为企业家的意愿强弱。当一个社会系统的经济、政治与法律制度,看重创新、风险承担、独立性和尊重企业家,那么与另一个奉行与之相反的价值观念与制度框架的社会系统相比较,前者更容易催生企业家精神。如果受企业家精神驱使的企业行为,与企业所处的社会技术文明进步的主流保持方向一致,则相对易于成功;反之,企业家精神的发展将不尽如人意。中国40年的改革开放,成功构建了比较有利于培育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制度体系,产生了呈现出无可比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企业家精神的众多实践范例。
本文将回顾中国的实践历程,并对其未来方向作出展望。全文分四个部分:首先概述了企业家精神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其次给出研究中国实践时的两个分析视角,并简要陈述了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三个时期里涌现出来的表现形式截然不同的企业家精神;接着逐一考察三个时期的企业家精神,并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揭示它们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不同推动作用;随后探讨当前中国情境下发展企业家精神需要兼顾的三个方面的现实问题;最后对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意义进行总结,展望中国企业家精神未来发展的可能性。
▍经济增长与企业家精神
解释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以有多种理论分析视角。整个20世纪,少有经济学家从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的视角来阐释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成就。众所周知,熊彼特是一个例外。他将经济增长的根本现象与源动力归因为“生产手段的新组合”,而企业家是实现此“新组合”的人。企业家精神即是实现新生产组合的精神动力。熊彼特极力推崇企业家对于经济增长的决定性意义,他旗帜鲜明地批驳了主流经济学家漠视企业家角色的重要性的做法——即使如马歇尔看到了企业家职能的重要性,也只是将其等同于“组织”或“管理”,进而视作为与其他生产要素同等重要的一种生产要素。一项新近的遵循马歇尔传统的研究成果,将企业层面创新性的和更优的生产组织活动统称为管理技术(Management as Technology,MAT),这项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管理技术因素能解释将近1/3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生产率差异。
当今世界正在习惯于以更加温和与包容的态度对待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这类难以准确度量的因素,承认其在解释经济增长成就差异方面的有效性。人们已经能够接受如下的观点: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广义地讲,企业家是创办企业的人。也有观点认为,经营企业的人,即使没有创办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家——只要他们有企业家精神。也就是说,有的企业家,并不一定具有企业家精神;还有一些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并不一定是企业家——除企业之外的其他组织的领导者或管理者,也可以有企业家精神,哪怕他们的社会角色原本不是企业家。不过,对推动生产力或生产性经济活动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言,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构成了核心性的力量。
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企业家精神会呈现出分化的态势。鲍莫尔指出,企业家的努力可以配置到不同的任务上去,为此,存在种种不恰当地运用企业家精神的现象。他区分了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和非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甚至有被投注于破坏性活动的企业家精神。对于一个比较发达的经济体而言,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衰退的共同表征是,大多数企业“将资源从追求效率的活动转向了寻租行为”——寻租,是企业家精神在非生产性活动或破坏性活动中的变种。从世界经济史看,荷兰和英国,曾经提供了两个先例。荷兰在16世纪中后期的黄金时代拥有一个积淀了丰厚财富的企业主阶层,其企业家精神留下令人深刻的印迹,但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荷兰出现了经济停滞。英国在维多利亚时代早期和晚期分别出现了明显的企业家精神兴盛与衰退的迹象。有多种因素,导致荷兰和英国在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的衰退。例如,发育成熟并趋于稳定、有强大刚性的社会阶层以及强管制性的制度安排,使得一个原本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日益成为自身技术经济成就的受害者。再如,沉迷于过往辉煌中的骄傲心态,导致了对重要的新技术或新组织方式的忽视与跟进不足,而被后来者赶超。因此,可以用空前勃发的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来解释经济增长,也可以用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的衰减来解释经济增长放缓的现象。
▍分析思路与主要观点
本文对企业家精神的中国实践的分析,将从两方面的视角切入。一方面,关注不同时期中国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出现的制度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新的市场机会,不同的企业家精神正是从独特的新机会中孕育而生的;另一方面,关注企业家精神给中国社会经济带来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并剖析不同时期的发展成就与其他国家历史经验之间的可比性。
新机会的不断出现,是市场经济发育和企业家精神萌生的前提条件。柯兹纳(Israel Meir Kirzner,2013)指出,企业家精神内在于竞争性市场过程之中。纯企业家精神就是发现市场机会的行为或过程。没有市场机会,就没有企业家存在的空间。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与获利机会这两个现象碰撞的产物。如果没有市场机会,企业家精神就无从谈起,当且仅当那些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成功地抓住了市场机会,他们即显性化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企业家。可以说,相对充裕的市场机会是企业家的企业家精神显性化的必要条件。在机会寥寥无几的市场上,企业家精神总是显得弥足珍贵;而在机会纷至沓来的市场上,企业家精神往往表现得欣欣向荣。
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不同的企业组织制度下,企业家精神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态,发挥不同的功能与作用。卡森(Mark Casson,2004)将企业家精神定义为作出“判断式决策”的力量。早期的市场体系的发育,需要成千上万的小企业的参与,需要这些企业家以勇往直前的个体决策力去冲击不确定性的未来和分担高失败概率的风险。对于较成熟的市场体系而言,最重要的判断式决策不再发生在势单力薄的小型企业中,而是发生在为数寥寥的大型股份制公司中。这些大公司的企业家需要有获得高于业界平均水平的出众能力,他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与影响力与日俱增,其企业家精神来得更为稀缺,也更引人瞩目和受人尊重。
具体到中国改革开放40年实践,涌现出来了三种主要形式的企业家精神,它们分别是:个体经营者的企业家精神、大工业时代的企业家精神和新技术革命浪潮下的企业家精神。
首先,改革开放之初的政策变化——既允许个人为自己而生产和进行资本积累,又允许私人组织雇用他人生产,这给基层的个体经营者带来了遍地开花的市场机会。在这一时期,中国的个体经营者的企业家精神的涌现,同英法等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特征有相似性。
其次,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中国真正步入了全面提速推进工业化的时期,公司制度的普及应用和体制内精英人才流向体制外这两方面的制度变革。特别是加入WTO,使得中国迎来了大型工业企业组织发展的黄金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大工业时代的企业家精神的涌现,同19世纪末、20世初的德国赶超式的经济发展实践在技术经济特质上有很强的相似性;与制度文化背景相对接近的法国的经验相比较,有异也有同。
最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在以互联网技术应用为核心的新兴经济领域,中国从美国源源不断地吸纳和补充创新创业所需要的种种关键性资源,并逐步形成了有原生态特征的互联网领导企业,培育出了新的竞争技能。中国政府密集推行的“双创”政策,对新市场机会的出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新技术革命浪潮下的中国企业家精神,同美国实践保持着较强的一致性,而明显不同于那些面对新经济活动而表现得相对保守的国家;同昔日日本在向欧美开放学习时,不拘一格地引进技术、资金和大胆启用人才的做法,有相似性。
▍星火燎原:个体经营者的企业家精神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企业家精神是从基层萌发出来的。法国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典型的小农经济国家,以成千上万家微型工业企业而著称,它们绝大多数由个体企业家掌管。对此,马克思曾经解释到:“小生产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
在当时的中国个体经营型的劳动者、小生产者当中,不乏有被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条条框框束缚住了或被种种不确定的政策因素、市场因素冲击了的失败者。不过,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制度开始为先行一步的群体提供正向激励,使他们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吸引力不断提升,帮助减少了人们对企业经营“牟利活动的传统偏见”。于是,更多的人接受了市场经济观念并投身于充满企业家精神的事业,逐渐形成了符合改革开放要求的社会风潮。在上述变化发生的历史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两个根本性的新机会的出现——正是它们开启了波澜壮阔的中国经济变革的大幕。
一是允许个人逐利、为自己而生产。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省遭到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6000多万亩田地受灾,面对极其严峻的粮食减产形势,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大胆推行了“借地度荒”政策,将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农民使用,规定谁种谁收。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使当年秋种面积增加了1000多万亩。当时,最具有示范意义和典型性的是凤阳县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后来被称作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正是由此开始,农村集体经济的生产制度被突破了,农村经济政策放开的缺口被打开了,农民为自己劳动与生产的新机会被创造出来了——在最艰难的、在正常的生产活动难以维系的情境下,新的生产性的力量与相应的组织制度安排,被激活了。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出台了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事业和农村集贸市场的两个政策文件。1979年7月和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文鼓励农村发展社队企业(1984年改为“乡镇企业”)。随着农村改革和新政策的实施,从1979~1984年,全国农业生产连年增长,主要农副产品大幅增长,市场供应明显好转,初步改变了农产品供给长期短缺的被动局面。
紧跟在农村改革后面的,出现了鼓励城镇个体经济发展的新机会。而这个新机会,也是被倒逼出来的。1979年,760万上山下乡的知青大军返城,为解决这些城镇新增人口就业的燃眉之急,就在知青集体返城潮开启的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第一个有关发展个体经济的报告,“批准一批……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到这一年年底,全国批准开业的个体工商户约10万户。到1981年底,全国个体户达到101万人。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到1985年底,全国领取个体工商户执照的有1171万户。
二是允许私人组织生产、雇用他人生产。按照马克思的论述,雇工8人以下的小业主,不同于剥削、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资本家。在实践层面,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有一批个体经营户的雇工人数持续增长。1979年底,任仲夷任广东省委书记,发现广东的个体户雇工十几个、二十几个,甚至几百个都有。这些事实上的私人企业的产值、营业收入、盈利水平大大超过一般意义上的个体经营规模,突破了对其雇工人数的政策限制——1981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明确规定:“个体经营户……可以请一至两个帮手……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
“雇工大户”们的企业实践与政策规定之间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于这些企业雇工行为的合法性的争论,争论聚焦于两点:一是雇工经营是不是剥削?二是雇工经营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1983年,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明确对超规雇工的“三不”政策(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到1984年底,这场争论才渐渐平息下来。1987年,中共中央通过《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议,提出:“对于私人企业……也应当采取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方针”。同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提法入宪。同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而私营企业即指“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企业。
至此,限制个私企业资本积累与雇工数量的这方面政策被完全突破。在下一个发展阶段,中国私营企业迈向规模化与现代化经营的康庄大道的门户,也即将敞开。
▍披荆斩棘:大工业时代的企业家精神
从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中国在打开国门之后,曾效仿西方国家、创建了一批公司制的大型工业企业。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公司法。近代中国民族工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一段黄金期,在这一时期,“企业家”这个泊来词,逐渐取代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相对卑微的“商人”的提法,企业家群体的社会地位不断上升,日益获得社会的合理认可和接受。随后,又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断断续续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才真正开始步入了工业化进程全面提速发展的新时代,迎来了企业家精神得以在大型企业组织中大放异彩的前所未有的机遇期。
邓小平两次南巡分别发生在1984年和1992年,这两个年份都是中国企业史上值得铭记的年份,是全社会投身企业经营活动的热情高涨的重要时间节点。吴晓波(2014)将“1984年”称作为中国企业史上的“中国现代公司元年”,将它类比于美国企业史上的“1886年”——那一年,可口可乐、花旗、强生、西尔斯等百年大公司纷纷创立。而在1984年的中国,王石当上了万科的前身公司的经理,悄悄进行着原始积累;张瑞敏被派到濒临倒闭的青岛日用电器厂当厂长;40岁的柳传志被选任负责管理联想的前身公司;40岁的任正非从军队转业到了深圳南油集团;李东生被选派到中国香港负责TCL的前身公司的海外业务。
1992年,受邓小平第二次南巡讲话的影响,一大批在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工作的体制内官员或知识分子纷纷下海创业,形成一股商业浪潮——这成为了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动力。在这一年,国家体改委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这两个文件是1993年的《公司法》形成的基础,它们在中国企业制度与西方现代公司制度接轨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被喻为“中国企业发生真正变革的转折点”。一方面,与其他企业组织制度形式相比,现代公司制度使企业家能够高效地筹集资本;另一方面,体制内精英人才流向体制外的渠道的开放,实质性地缩小了中国文化中的“士人”(官员)阶层与“商人”(企业家)阶层之间的社会等级的差距,企业家的社会地位跻身于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的文化价值观障碍被彻底消除了。上述两个方面的自由配置“资本”与“人才”的新制度机会的出现,意味着“国家允许企业家自由发挥才能”,而这“即是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最大鼓励”。
① “九二派”,即指这一时期成长起来的企业家,以陈东升、郭凡生、冯仑为代表;与前文中提到的“八四派”相区别。“九二派”企业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的陈东升将1972年称为“中国现代公司元年”。
从技术经济的角度看,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的前10年左右,构成了中国工业化进程提速、从工业化的中早期阶段迅速迈入中后期阶段的关键阶段。在这一时期,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发育特征与之前处于相类似阶段的德国企业家经济体制改革精神的发育状况有很强的相似性。特别是在加入WTO短短几年后,中国工业步入了一个令全世界为之动容的提速发展阶段,中国迅速成为了“世界工厂”。在这一时期,中国企业进入了一个工业实力迅速增强的发展阶段,在发展速度与创新意识方面,工业部门明显要强于农业部门或其他的服务业领域。中国企业家的绝大部分的激情与创造力,被集中用于密切地跟随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的工业技术上。在德国,相类似的发展阶段的特征被概括为“过度工业化”(overindustrialized)。
中国企业对欧美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知识的引进与模仿决策,成为了牵引这一时期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和中国一样,昔日的德国企业采取了大量购买技术而非自主开发的策略,从其他的工业化先发国家的技术创新中受益良多。在1877年颁布专利法之前,知识产权在德国几乎不受任何保护,政府不太愿意为专利提供保护,主要就是为了更易于从外国引进各类知识。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政府认为德国工业已经成功赶上其他国家并已从模仿者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者时才算结束。一般认为,清晰产权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但也有不同观点。像昔日的德国一样,中国通过“复制型创业活动”。在全球那些“算不上最尖端的技术密集型”工业品领域确立了自身的坚实的竞争地位——德国企业曾经是20世纪初的各种新技术手段的“成就斐然的追随者和高超践行者、实践者”,尽管它们不是抓住全新机遇或创造前沿技术产品的先行者,却形成了在渐进式创新和技术完善方面的强大竞争优势。
从社会制度的角度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的企业家精神的扩散,几乎没有遇到实质性的制度与文化障碍。这种情况,同与中国的社会制度环境相对最为接近的西方国家——法国的情况,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在19世纪的法国,存在一些社会因素对企业家精神的发展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例如,土地所有者们形成了有较强的政治影响力的地主阶层,他们并不乐见英国模式中的大规模工业和日益密集的工人群体的发展壮大;再如,艺术家和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精英,对企业家阶层颇为鄙视,他们有左右公众舆论的力量。受这些社会因素的影响,法国的企业家精神发展水平在不同地区呈现出了分化的特征,东部地区是企业家最具创新精神的区域,其工业化进程明显较快,为充满活力的企业家所领导,而其他地区则进展缓慢且不够充分。这种企业家精神在不同区域发展水平的分化特征,和中国的情况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法国一样,中国也有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那些企业家精神更为充实的地区,都是率先较为成功地摆脱了集权化的行政体制的束缚的地区。在法国,行政集权最终没有阻止众多的企业家去推动实现工业化和技术进步的努力。而中国的一个国情特色是,企业家擅长于将地方政府官员也动员起来、共同参与推动企业发展。有关官商关系对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影响,后文还将作进一步的探讨。
▍中流击水:新技术革命浪潮下的企业家精神
在进入21世纪之前,人们论述有关市场经济国家如何发展企业家精神这一主题时,从小企业(个体经营者)创富和大工业企业成长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是足够完备的,但进入21世纪之后,仅从这两方面来切入的研究,是无法跟上时代进步潮流的——对当下的中国企业家精神发展的新动态而言,尤其如此。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工业革命浪潮,正在全面改写世界经济政治版图和社会文化价值体系,没有哪一个生机勃勃的经济体会甘心错过在这一轮浪潮中涌现出来的连山排海的新机会中尽情冲浪的机遇。在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冲击下,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兴盛在前后两个不同的时期里,又呈现出来了不同的发展状态。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的最初10年,中国企业家精神主要体现在新创企业对世纪之交美国高科技领域的“非理性繁荣”和互联网泡沫的效仿与追随之中。当时,中国日益开放的消费大市场与前沿新技术的不规则碰撞,像磁石一样吸引了高素质人才和风险资本的涌入,相关领域呈现出了企业家精神高涨的特征。
由于可以从国外源源不断地吸纳和补充新技术领域的创业活动所需的关键性资源,加之国内社会群体的流动性仍然处于快速提高的发展阶段,因此,那些率先涉足新技术和新业务的人们,只要有出众的组织能力,就有希望建立自己的社会网络和在业务持续增长的新兴商业帝国里把握实权,进而获得对其企业家精神的最丰厚的回报与激励。当然,在新经济领域,充满想像空间的新市场机会,也是过度繁荣的始作俑者,它们不断吸引过量的资本进入,并不断放大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时不时地将一波又一波的参与者淘汰出局,只有少数历经近乎于险恶的市场竞争的重重冲击与考验的胜出者,才有资格进入下一轮的博弈。
在2010年之后,中国企业家精神开始在互联网领导企业中得到了集中体现。这些企业的共同特征是,围绕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产业基础设施培育出了新技能。昔日的优势企业,曾经视这些新种群为不经之谈。像英特尔这样的成熟伟大的大公司也犯下时代错误,没有意识到移动互联网的颠覆性,甚至在移动互联网来临前夜却背过身去,坐看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金融、VR与AR这一波波技术浪潮风起云涌从身旁呼啸而过。当其他人还沉醉或留恋于传统的社会经济认知时,新企业的领导者却像是发现了美洲大陆的哥伦布和横穿美洲到达了太平洋东岸的巴尔沃亚,他们对旧秩序与旧观念弃若敝屣,全心力投身于探索新世界的伟大事业,坚持不懈地发掘广泛存在的商业机会,最终构筑出了对手无法企及的竞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为新兴市场上的领导者。
短短数年间,斗转星移,沧海桑田,蓬勃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技术及依托于此而发展起来的新应用和新消费、新生活方式,修正甚至是从根本上改写了中国的商业价值体系,使原本没有多少价值的资源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加速推动形成全新的市场体系和新的竞争秩序。从2014年开始,中国政府密集推行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中央企业也开始有参与围绕互联网技术而发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的身影。例如,兵器工业集团尹家绪在2014年写下《兵器的春天》,强调要紧跟时代、引入互联网思维;2015年,招商局集团开始依托自身的产业优势,打造国家级互联网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平台,并在集团各业务板块大力发展“互联网+”战略……2018年初,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携手,投资新一代互联网数据中心。这些企业投身于机会不断涌现的新技术经济领域的活跃状态,同那些在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领域机会趋于收敛和企业不断衰退的现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前面已经指出,企业家精神与市场机会的丰裕与否,息息相关。在一个趋于稳定和保守的社会经济系统中,企业家精神的发展往往容易受到限制;在一个充斥着变化与不确定性的社会经济系统中,企业家精神却有可能大有可为。作为一个正面例证,昔日的日本社会从1853年开始对外开放,废除了封建主义时代的等级制度,使一大批不论出身社会等级如何的有能力的管理者和技能型工程师掌握了发展新兴商业企业的实权,正是他们大举推动了使企业得以迅猛增长的组织创新。作为一个负面例证,德国在朝知识和信息社会转型方面呈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美国抓住了信息技术革命的契机,努力克服着从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的长达十几年的生产率增长率有所下降的困境——美国经济基础从制造业全面转向服务业,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尽管众多传统领域大公司及员工面临困境,但也开创了大量诱人且可兑现的新机会。中国的情况,更接近于美国。从20世纪末起,中国的社会经济系统一直处于充满变数的环境中,在传统的工业化进程仍然处于较有活力而未完全进入停滞的僵化状态之际,接踵而来的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浪潮和创新革命,已然再一次燃起了中国企业家精神的熊熊烈火。②从全球来看,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够在进入21世纪后抓住时代机遇、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与除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拥有足够宽广且正处于良好的上行态势中的大消费市场,极其适合于承载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所需要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另一方面,与美国相比,后发的中国,由于政策监管的相对空白与滞后,坐拥了得天独厚的不拘泥、开放和丰饶的野蛮生长的市场机会。
② 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中国)急切地渴望拿下新技术的高地,把“中国制造”变成“中国创造”。这是新一代人的梦想,激励着整个国家再接再厉,进而成为一个世界范围的话题。
▍企业家精神的繁荣、分化与中国情境下的三个现实问题
从经济史研究的视角来看,唯有必要的社会经济制度架构予以支撑,一个社会才能真正地鼓励和释放企业家精神。对一个传统社会而言,只有在制度创新牵引下,发生了社会文化结构与经济地理结构上的根本性转变之后,才有可能不断涌现出市场机会及逐渐趋于繁荣的企业家精神。在英国工业革命的早期进程中,就曾经伴生了一场社会思潮革命,使全社会对竞争性企业和企业家精神的态度相应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使贯穿整个中世纪的对商业活动的特有的敌意几乎消失殆尽。在中国的漫长历史上,也曾经长期存在轻视商人阶层的观念,经过改革开放的40年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中国逐步形成了比较有利于企业家精神发展的社会制度土壤。
在今日的中国,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不再边缘化,倡导和支持人们投身于创业活动的社会规范与舆论氛围已然形成,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正通过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来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成功的大企业领导人越来越受人尊崇,他们代表的竞争精神与创新精神,受到全社会广泛认可与赞许。在如此包容与宽松的环境里,当代中国企业家精神的样本切片,展现出了无可比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当前中国企业家精神的亢奋与繁荣状态中,应看到其中的众多积极因素,同时,也观察到了一些制约或是干扰生产性企业家精神发育的因素。以下将探讨三个方面需要予以关注的问题。
一是发展企业家精神与维护社会分配公平正义之间的矛盾。到目前为止,企业家在中国语境下,大体上是一个褒义词。大多人愿意相信,成功的企业家因为掌握了使企业组织更具有生产力的必要知识与能力,而获得了令人羡慕但也是与企业家本人才华和努力相称的经济激励与社会声誉。这种社会心态,与20世纪初期之前美国经济快速增长时期的情况经济体制改革相一致,全社会对企业家持敬重态度、给予他们满腔的赞美和崇拜。但在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财富和经济权力日渐同各种各样的反社会活动交织在一起,“企业家”这个词被赋予了负面意义——对企业家的社会态度的变化和收入不平等曲线的走势是相一致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最大企业的首席执行官们的平均年薪超过1500万美元,是普通员工平均年薪的270倍。不发展企业家精神,可能丧失经济增长动力,但发展企业家精神,又可能面临贪婪的商界精英们向社会索取与掠夺过多的困境,这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困扰美国社会经济秩序的一个顽疾。当下的中国,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染上了上述“美国病”。旺盛的企业家精神在推动强有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克制的物质主义、自利主义的泛滥、道德底线的失守和社会分配秩序的失衡这一系列社会弊病,这些社会弊病会助长非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或破坏性的企业家精神,并对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的健康发育产生侵蚀作用。以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为借鉴,当前,中国不应该简单地一味提倡发展企业家精神,而是需要发展有时代使命感与责任感、有家国情怀的社会企业家和有能够体现出相应的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精神。
二是发展企业家精神与政商关系的问题。在西方学者眼中,中国企业家的国情特色在于,他们注重“关系”——尤其是政商关系。有的企业家,有亲朋好友在政府部门任职,这可能是他们建立政治关联的重要联系渠道。有的企业家在创业前,有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工作经历,如前文中提到的20世纪90年代下海创业的那一批企业家。即使是在创业初期没有任何政治资源的企业家,在其拓展业务的过程中,通常也会寻求政治支持。对培育生产性企业家精神而言,政商关系的作用是双刃剑式的。从积极方面看,良好的政商关系,能够促进企业的经营活动,使企业豁免于不正当的政治干预或营商成本,也可以帮助企业拓展商机和加大获取关键性资源的可能性。在市场机制欠发达的转轨经济国家,企业家通过发展政商关系,创造性地解决支撑交易活动所需的要素短缺问题或弥补市场不足的缺陷。中国实践表明,在地方政府参加的GDP锦标赛中,有不少的政商关系助推企业成长的正面案例。从消极方面看,异化的政商关系,会使企业经营重心从生产性活动转向非生产性的寻租活动,造成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损害政治生态的双重恶果。在媒体报道上,时有企业被揭露出来是靠政府补助过日子的,也时有企业在短时期里经历了兴盛与衰败,其背后就有政府介入的身影,这些都属于异化的政商关系。对韩国企业的研究表明,随着政治家的更迭,很有可能发生大企业CEO的相应更迭——在韩国,政商关系是决定企业财团兴衰荣辱的一个关键因素。从长远看,一个国家在向现代化国家和成熟市场经济体迈进的过程中,必须学会有效地抑制消极的政商关系的负面作用,赋予企业(家)相对独立和自由的生长空间,为健康发育的企业家精神提供稳定和可信赖的政治保障。近两年,中国提出积极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并正在努力付诸实践。新型政商关系,是一种理想的政商关系状态,迈入这个理想状态,中国企业任重道远。
三是发展企业家精神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系。国有企业组成的庞大的国有经济部门以及体量巨大的由国有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构成中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谈发展企业家精神,绕不开国有企业。但是,从认知观念层面讲,国有企业领导人到底算不算企业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观点认为,尽管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带领企业进行企业内创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从企业家的识别特征看,他们不能被称为企业家;也有观点认为,国有企业中有企业家,只不过企业家机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而已。无论国有企业领导人是否可以被称作“企业家”,他们都是有可能具备企业家精神的。对中国而言,最理想的经济增长是由有企业家精神的国有企业和有企业家精神的民营企业来共同推动实现的,而且,后两者之间是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良性互动关系。研究表明,市场竞争程度与企业家精神的发展,这二者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即在给定的制度安排下,竞争越不充分的市场,出现新的市场机会的可能性越小,企业家精神的发育条件往往越不充分。为此,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以增进市场竞争的充分性以及拓宽国有企业发展的自由度、市场空间为努力方向,为培育、激发和释放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服务。国有企业的企业家精神的繁荣,不应该建立在企业垄断的基础上,不应该以牺牲或挤占其他所有制企业领导人企业家精神发挥作用的空间为代价,更不能以违法违纪为手段,而应该创造性地将国有企业使命、社会功能与尊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规范要求统合起来,使国有企业经营活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步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企业家是经济变革的主要代理人。不过,在思考如何培育和发展企业家精神这个问题时,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关注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功能以及影响企业家精神发展的社会制度因素。企业家精神,是敢为天下先、知难而进的精神力量,是不从众、不随波逐流的精神力量,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愚公移山式的坚毅的精神力量。在充斥不确定性的环境条件下,只有具备企业家精神的行动者,才有可能抓住常人普遍认为无利可图的市场机会,创造确定性的成功结果。当人们将诸多美好和稀缺的品质汇聚到“企业家精神”这个词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任一单一的文化背景或制度安排,都不足以支持或限制企业家精神的形成,在企业家精神的繁荣或衰退的现实背后,总是有众多替代性或补充性的制度在同时发生作用,这些制度共同决定着,一个社会能否持续地催生出新的市场机会,去源源不断地滋养企业家精神。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后,这个国家或地区必然会面临企业家精神分化的挑战。企业家精神的分化,往往伴生着市场机会的逐步趋于收敛。越来越有限的市场机会,会使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失去稳健经营企业的耐心与恒心。此时,需要格外警惕非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或破坏性的企业家精神对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的挤出效应,否则,即使是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也有可能一步步掉入企业家精神衰退的陷阱。
未来,中国可以预见的新的市场机会,将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的全球市场空间的拓展。随着发展经验与技能的成熟化以及对外交互的活跃化,中国将在行为规范上日益与发达国家的相对高的标准接轨,并有望带动为数众多的后发展国家加快成长,激活更多的潜在市场机会。另一方面,围绕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与提升以及对更加美好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塑造,还将出现丰富多彩的市场机会——尽管某些方向上的市场机会已经被高估和被泡沫充斥,但超出大众想像力的高增长的市场机会仍然有待进一步发现。
在高度复杂的社会体制下,国家通过塑造积极有为的企业家精神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莫过于通过制度变革来开放机会窗口,引导和支持有抱负、有才华的人们投身于与新市场机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的创业活动,最终实现个人财富积累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双赢。
本文原载《经济体制改革》2018年第4期,原题为《企业家精神的涌现:40年的中国实践历程回顾与未来展望》,篇幅所限,有删节。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版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