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不公布、阁揆不副署三法案? 蓝绿各藏杀招

立法院会20日处理选罢法、宪法诉讼法及财划法修正草案,至午夜12时前,三法的修正草案全部通过三读。(资料照片/邓博仁摄)

立法院蓝白两党联手,于20日通过「选罢法」、「宪法诉讼法」、「财划法」修正案三读通过。绿营除了主张总统不公布、行政院长不副署此法律案用以反制外,值得注意的是,中研院学者邵允钟、陈锡平认为,参考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创设所谓的「预防性法规范审查」,声请宪法法庭作成「推迟命令」,阻止法律案生效。不过,也有人提醒,在野党最大杀招就是吊着你:总预算想过?可以,请你副署;法案想要过?可以,请你副署。

立法院20日通过的三法,包括《选罢法》通过国民党提出的连署加严版本,明定公职人员罢免案提议人、连署人,填具时应附本人之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宪法诉讼法》部分,国民党则支持民众党团版本,参与评议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10人,作成违宪宣告时,同意违宪宣告的大法官人数不得低于9人。《财划法》垂直分配部分,修法后中央每年须多分给地方约3293亿元,而中央地方财政划分比例,也从现行中央75%、地方25%,调为中央65%、地方35%。

而民进党阵营对此结果,有人士提出反制之道,就是行政院院长对于本次三读通过的法律修正案不予副署。依照宪法第37条规定,「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若行政院长不予副署,总统是否就无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此方法是否可行?本文整理各种说法如下。

●支持行政院院长不予副署的论点

一、林智群律师脸书

1、宪法第37条,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之副署。

2、行政院长不副署,让总统不能公布法律。

二、「一个律师的笔记本 」脸书

这种作法在宪政上属于非常手段,一定要有公民的积极支持,执政者才有强势回应的底气。否则,就会反受其害。如今有这么多人出来守在立法院外,实质上的政治意义亦在此

●反对行政院院长不予副署的论点

一、「taiwandreamer」threads:

1、行政院长并没有拒绝副署的权限,副署也不是拿来对抗国会的机制,把副署制理解为制衡立法权的手段并不正确。

2、总统拒绝公布法律或,阁揆拒绝副署均为违宪,即使打着守护宪法的名义,本质还是违宪。

3、行政院长对于应公布的法规有无副署义务?应该思考的就是总统有无发布法律的义务。宪法第72条规定:「立法院法律案通过后,移送总统及行政院,总统应于收到后十日内公布之」,但书是可以移请覆议,但覆议没过就是「应」公布。既然总统有公布法律义务,行政院长就有副署义务,宪法上的游戏规则就是这样,违反宪法上义务当然是违宪。

4、总统或行政院长都没有违宪审查权,不能决定法律有没有违宪,自行判断是否公布或副署,此例不能开。

二、周轩脸书

现在不副署选罢法,不副署财划法。请问往后任何要送进立法院的案子,还要审吗?以为在野党会因为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案,行政院长不副署被激怒而提倒阁,在野党最佳杀招就是吊着你。总预算想过?可以,请你副署。法案想要过?可以,请你副署,造成行政立法走向完全对抗的起点。

三、不演了新闻台

1、行政院抗衡立法院的是覆议,不是副署

2、副署权的立意,是针对国家元首公布的法令,必须有最高行政首长背书执行以示负责,不是行政部门用来抵制立法机构用的。

●除了行政院长不副署,民进党有什么方法反制?

1、解散国会:《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只有国会主动通过不信任案后,总统才能够解散国会。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长的不信任案后 10 天内,总统咨询立法院长后,「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后,60 天内必须举行重选。

但周轩认为,在野党不会因为行政院长不副署法律案就被激怒而提倒阁,在野党最佳杀招就是吊着你。

2、大法官「预防性法规范审查」,作成「推迟命令」

中研院学者邵允钟、陈锡平认为,声请宪法法庭作成「推迟命令」阻止系争法律案生效。亦即参考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创设所谓的「预防性法规范审查」,亦即对国会通过后、总统公布前的法律案进行违宪审查,求总统暂时先不签署并公布系争法律案,以获取作成暂时处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