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写道「女生优先」!她洗澡发现摄影机 已被房东偷拍1年多

▲女租客被房东偷窥1年。(图/翻摄自潇湘晨报)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来上海打拼的大陆女生小李(化名)从2021年起,租住了一间位于闵行区的房屋,这套房屋两室一厅,小李租住其中一间,徐姓男房东住另一间。徐男在租房资讯上写了是合租,并且是女性优先。合住了将近一年半后,小李在一次洗澡时偶然发现窗台上有亮光,拨开窗帘后,竟看见了一个针孔摄影机正对着自己偷偷拍摄。

据《潇湘晨报》报导,这间房子的月租金1600元(人民币,下同),对于「女性优先」的要求,他的理由是因为经常出差,希望找一个爱干净的人,由于女性比较爱干净,所以他找的是女性优先。

然而,合住了将近1年半后,小李在一次洗澡时偶然发现窗台上的摄影机,她十分惊恐,立刻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对徐男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小李回想起每次洗澡前后,徐男都会借故上厕所,她细思极恐,身心备受煎熬,总觉得有人窥探自己,就医后被诊断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小李的精神状态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于是将男房东徐男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庭上,徐男表示,家中曾经养狗,因此两三年前购买了这个摄影机,不过之后就一直闲置着。徐男始终否认曾偷拍过原告小李,也没有看过拍摄内容,他还认为小李的抑郁症病情是伪造的。

不过,徐男的辩解却和此前在公安机关的口供自相矛盾。笔录显示,徐男承认自己偷拍租客是为了满足自己病态的私欲。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认定,被告是有预谋地实施了偷拍行为。最终,闵行法院判决被告徐男赔偿原告小李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25000余元人民币。

法官同时表示,根据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不过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表明被告对拍摄到的录影进行了传播或者扩散,因此尚未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