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女参加多P性爱趴! 惊觉「身体里有东西」却直击活春宫

台南女子小美(化名)去年1月跟网友约在酒吧聚会,现场玩得很嗨,后来有人提议去摩铁群交。(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南女子小美(化名)去年1月跟网友约在酒吧聚会,现场玩得很嗨,后来有人提议去摩铁群交,醉醺醺的小美也跟去,现场3男2女,她在躺在房内床上感觉有人脱她裤子还摸她,然后「感觉到身体里面有东西」,接着目睹邱姓女子跟男网友活春宫,小美事后却控告3名男子乘机性交,检方认为小美明知一伙人去摩铁是要玩多P性游戏,且其余3男1女都坚称没有人跟小美做爱,因此将3男不起诉确定。

小美提告指控,我与被告潘男在IG上认识,当天被告潘男约我到酒吧,我印象只有喝不到3杯调酒,意识就逐渐模糊,等我醒来已经在汽车旅馆,「我记得有一段是有人要脱我的裤子,我死命地拉住说不要」,「邱女还问其他人我是不是真的不要」,那个人就停下来,我赶快把裤子穿好离开床,但我不记得我怎么离开床,我只记得我想要离开,又不想让在场的人生气。

她还表示,「我有看到被告潘男、邱女做爱」,我不知道我在旅馆内有没有发生性行为,我记得我在地上休息的时候有人抱我,我有弄掉他的手,我睡着后,有感觉到身体里面有东西,但不知道是什么。」

邱女作证称:她凌晨3、4点到酒吧,早上6、7点左右我有点醉,但我知道要去汽车旅馆,小美是自己上车的,应该是清醒的,应该也知道要去汽车旅馆,我们现场都有说,当时酒吧胡姓员工笑说要旁观我们发生性行为,原本是说我、小美、潘男、林男4人一起进行性行为,我们4人在车上、及旅馆内也都有亲吻、爱抚,但后来小美说不要,林男就将告诉人抱到床上,最后只有我跟被告潘男有发生性行为。

胡姓员工做证称,我有听说邱女邀请小美跟她回去,我的理解是要回邱女的家,现场起哄说要去汽车旅馆,并说要去观战,但讨论的过程我没有听到,我知道的时候已经讲好要去汽车旅馆,我后来骑机车跟着他们,由邱女传讯息跟我说要去哪里,但连续去了几间汽车旅馆都客满,我觉得很麻烦就先回去了。

潘男则坦承本来想跟小美发生性行为,也有脱她裤子,但小柔表示「不要」,他就停止。

虽然小美指称「感觉到身体里面有东西」,但检察官认为她的外阴部、阴道深部都没验出精子细胞,且小美第一时间没有求救、报警,反而在场观看潘男与邱女性交过程,最后还跟大家一起离开摩铁,与常情不符,难以认定她被性侵,因此不起诉潘男等3人。

小美不服裁定,又向法院提起自诉,但法官认为检方认定无误,因此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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