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少女参加「6男2女」性爱趴 团主判刑还要赔25万

找少女参加「6男2女」性爱趴,团主判刑还要赔25万。(达志影像)

一名林姓男子透过LINE邀集5名成年男子举办摩铁性爱趴,并以高额报酬找来缺钱的16岁少女小美及赖姓成年女子参与,众人事后遭警方查获送办,5男均辩称不知道小美未成年,不过小美作证一开始林男就介绍「看看这个16岁的」,主揪人林男遭判4年5月徒刑,另5名男子各判5月。少女事后以身体、健康及性自主权遭严重侵害为由,向林男求偿100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林男赔偿25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7年8月间,林男展开摩铁派对计划,先以各付1万6的报酬相约小美及赖女参与,再邀集宋姓、邱姓、陈姓等人拉进「8/10揪团运动」LINE群组,只要自付7千元即可参与,成功在8月10日在土城区一间摩铁举办6男2女性爱趴。

众人遭起诉后,均辩称不知小美未成年,但小美作证,早在派对一开始,林男便告知大家「看看这个16岁的」,且警察到场时众人也要她去躲起来,可见众人皆清楚她未成年。

主揪人林男为图私利媒介未成年女子性交易,依意图营利使少女性交易等罪判他4年5月徒刑,其中5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另5男则被依与未满18岁女子性交易罪各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

少女在刑事判决外,另向林男求偿100万元,但林男均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法官因此认定,林男利用当时少女懵懂无知、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媒介她进行性交易,其所为已不法侵害少女的身体、健康权,判他赔偿2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