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从驾驶新鲜人教起 警分局长亲赴南二中「碎碎念」
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长洪宏荣向台南二中高三学生宣导交通安全。(民众提供/宝智华台南传真)
高三学生陆续年满18岁,将成为交通安全驾驶新鲜人,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长洪宏荣今日专程到台南二中,亲自向学子宣导安全驾驶观念,除了提升学子守法观念,也能让学子避免受罚,实际守护荷包。
洪宏荣特别针对即将毕业的高三班级学生,以分组讨论互动方式进行宣导,重点在于建立学生正确的驾驶观念,强化学生防御驾驶观念,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另外透过民众十大检举违规、交通事故主要肇因影片及车祸现场拍照录影五原则等影片,让学生都能充分了解现行法规及处罚规定有哪些,提升守法的观念,达到交通安全宣导的目的。
洪宏荣指出,若有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务必于今年11月30日前到监理站完成投保挂牌纳管,逾期未领用者,最重处罚3600元;另外也提醒,科技执法针对高铁台南站红线违停及临停区超时(限5分钟)违规举发、闪红未停再开,最重处罚新台币1800元并记违规点数1点。
洪宏荣呼吁学生「过马路不要边走边滑手机」、「过马路要在安全地点停等」等,希望交通安全观念能够深化及融入市民的日常,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