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巷区是整个淮城最为混乱的地区之一,里边住着的,全是三教九流。有扒手,有混混,还有野鸡。这里充斥着赌博吸毒以及嫖娼。
一辆香槟色的凯迪拉克从水泥路面上驶过,溅起无数泥点。它穿过几条狭窄的街道,径直向一处无甚特殊的居民楼开了过去。
它停在了楼前的一片黄泥地里,周围是些沙子和旧砖之类的东西,看上去极为不搭。一般来讲,这种高档车是不会开进这里的。附近的居民要么驻足观望,要么打开窗子探出头来,一时之间,竟是十分热闹。
一名黑衣男子从车上走下来,面容普通。但他挺直的脊背和手上的厚茧无不证实着他接受过良好的训练。弯腰,开门,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做过千万次般。
一条黑裤包裹着的修长的腿率先迈了下来,车内的那人很快露出了真面目。他是一名极为俊美的年轻人,目光如刀,眉脚似剑,头发是干练利落的中短发。
一身褐色西装笔挺而精神。有的人是天生的衣架子,而他无疑属于这种人。可更引人注目的是他周身的气势,那是一种优雅而坚韧的气势,不容忽视。像他这样的人,总归是耀眼的。
可是,这般出彩的人物,到这种肮脏之地干什么?
年轻人下车后,一名青褂老者紧随其后。老者身形佝偻,面上一抹长须垂到胸口,目光看似平和却暗藏刀戟。
年轻人大步迈上台阶,进入到了居民楼内部,对于四周的油污秽物恍如未见。这种低等住宅区是极为拥挤的,一层楼有十几户人家,共有六七层,不仅空气污浊,水电供应等更是不便。不过胜在租金低廉,许多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者大多会选择这种地方。
而他,来找一个人。一个极其特殊的女人。
他登上了第三层楼,沿着一米宽点的过道向前走去,期间略过了数道房门。老者和黑衣男子跟在后头。黑衣男子警惕地环视着四周,而老者则弯着腰慢慢前行。
年轻人在第九个木门前停下了。这是一扇刷着青色油漆的旧木门,上边被小孩子胡乱刻着些图案,他伸出一只手,屈起手指敲了敲。
声音不算小,甚至过道里都清晰可闻,可惜迟迟未有人回应。
年轻人抿了抿唇,说了来到这里的第一句话。
“把门打开。”
“是,符少爷!”黑衣男子沉声道,随即面无表情地扳起了锁头。整个过程只用了十几秒。
公孙符看向老者,歉声道,“陈伯,麻烦你们在外边稍微等下。”陈伯朗然笑了笑,声音浑厚有力,不同于寻常老人的气血衰弱。
公孙符走进了房间,一股刺鼻的霉臭味扑面而来。最外面的这间房摆满了书架,上面杂乱地堆着些书,一些书本甚至堆积到了地面上。潮湿的环境加上主人的漠不关心,有些书上爬满了霉斑。
任何一个爱书的人怕是都不能忍受,公孙符皱了皱眉,捡起几本书来,拂去灰尘,砌成一摞放到书架上。这时候,他才注意到,里边竟有一本颇为珍贵的清代线装书。他很快平静下来,如果是那个人的话,有这种东西也不足为奇
“你在干什么?”一道平淡的女声从里屋传来。
公孙符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起身拍拍膝上的尘土,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有双极漂亮眼睛的女子,面容平凡,目光如水。她穿件胡里花哨的,不知从哪里买来的睡衣,生生将她那份沉静的气质拉低了好几个格调。
公孙符温和地笑笑,嘴里的话却有些带刺。
“我以为阁下是个爱书的人。”
女子似是刚淋浴完,她拿张帕子擦着湿润的发丝。听着公孙符的话,她也没什么反应,神色平静。
“那是以前。”说罢,她揽起一头黑发,擦去脖子上的水迹,然后把头发拧起来盘上头顶,用帕子包了起来。
她包好头发,转过身,“进来谈吧。”
女子不急不慢地进了里间,脚下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公孙符这才注意到,对方的脚上穿着一双拖鞋。那是一双粉红色的塑料拖鞋,明显不太合脚,走起来拖拖沓沓的。但是那双脚莹白如玉,线条优美,肤质细腻得不见一个毛孔。即使他不是恋足癖者,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双极品美足。
在向上看去,小腿修长结实,紧致光滑,腿弯以上包裹在那件劣质睡衣里。身材窈窕,纤细优雅。
公孙符觉着有些口干。
他并不是没见过身材好的女人,相反,因为身份的缘故,他和不少国际名模都打过交道,但眼前这位,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怎么说呢,应该是“媚态天成”吧。
里边有张沙发和茶几,旁边是一些厨具,很明显,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
公孙符并不嫌脏,坐到了沙发上,有些尴尬地盯着前方——前方正对着一台盒式电视,里边正播着喜洋洋的动画。
“我去下点面。加些什么?”女子从碗橱里取出一把面,又摘了些菜叶。
“一个鸡蛋。”公孙符回答,“不要加菜叶。”
女子撇撇嘴:“你以为是给你一个煮的,再说了,多吃些菜也是有好处的。”
公孙符不再言语,一眨不眨地盯着女子的举动。他怕是圈子里第一个吃到花宫一亲自煮的面的人了,这样的机会别人怕是求不来。他有点难以想象,当年那般惊艳才绝的人物如今竟套了张人皮面具往淮城这破地方一钻,窝在一处狭小的房子里,穿着最廉价的衣服,过着邋遢无序的生活,如今更是洗手作羹汤。
啧,今儿个怎么伤感起来了。公孙符回了回神,等着花宫一的面。
花宫一煮了两碗面,一碗加了鸡蛋,一碗加了菜,公孙符这下明白了,这菜叶并不是给他加的,这面也不是煮给他一人的。
花宫一对着再里边的那间房大声道,“死鬼,滚出来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