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臭婆娘。”慵懒而富有磁性的男声听起来没有丝毫不悦,然后,窸窣的穿衣声传来。
“你嫁人了?”公孙符接过花宫一递过来的筷子,并未下筷。
“没有。”
公孙符并不怎么相信。因为一名男子走了出来,抱着花宫一的腰,对着她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他心里堵得慌。他们那一批的人凡事见过花宫一的怕是没有几个能拍着胸口说对花宫一没有半点想法,可现在,她竟然委身于一名看上去并不是什么好东西的男子。
也是,那个男人看上去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穿着一件开洞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带着铁环的黑色夹克,走起来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一身的痞气。但公孙符不得不承认,对方长得并不输于他。
对方的长相是一种重金属风的俊美,正是当下很多小女生都会喜欢的“酷哥”型。头发染成了银色,神情总是懒洋洋的。
公孙符并不觉得花宫一会以貌取人,毕竟他们那批人里,有貌的一抓一大把。
对方端起桌上的面碗,也没有看公孙符一眼,只是稀里哗啦地大口吃了起来。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应该是完全无视了
公孙符看了眼花宫一,也端起面碗狼吞虎咽起来,一时间,并不比那名男子慢多少——他完全放弃了风度这个词。
两人像是在竞赛一般。花宫一也坐上了沙发,盯着两个饿死鬼般的男子。
夹克男早公孙符三秒放下了面碗,里边吃得干干净净,连汤也喝光了。
公孙符放下面碗,面色并不太好看。夹克男又一次在花宫一的脸蛋上啃了一口。
花宫一扯了张纸巾擦拭着脸上的油印,脸上有些不耐,“恶心。”
夹克男笑笑,向门外走去,边走边叫道:“臭婆娘,老子今天要去东门那边抢地盘去,有事儿的话打我电话。”
公孙符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他说:“自甘堕落。”
花宫一也不反驳,收拾起桌上的碗筷来。她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自然是有人告诉我的。”他并不说出这人是谁。花宫一也不打算刨根问到底。
“说吧,来找我什么事。”
“来收取当年的代价。”公孙符盯着自己修剪整齐,保养得当的手。
“我和公孙家并没有渊源。”花宫一冷笑道。
“但是医王前辈却和公孙家有渊源。”花宫一幼时曾得怪病,幸得高人相助,捡回一条性命,而那名高人,便是当今赫赫有名的医王第五针。
“第五家和你们有关系?”
“第五前辈和家主乃至交好友。”
花宫一把洗好的筷子和碗收拾进柜子。
“你们公孙家还真是长袖善舞。听说你也是,怎么今日一见大不如传闻?”
“传闻多少有些夸大。”公孙符说的到也不是自谦之言,因为公孙家擅长交际的也只有那么一小撮人。
花宫一给自己倒了杯白开水,“我看并没有夸大多少。嗯,需要我做些什么?”
“保公孙白半年平安。”
花宫一眯起了眼睛,“你们家那个二货?看来你们是有什么大动作了。”
公孙符坦然地承认了,因为公孙白确实是个中二病自恋不靠谱的人,他们也确实有大计划了。“我们会争取在四个月内把事情解决。”
“看不出你还挺忠心的,不见得你哪点比不上公孙白了。”
“这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