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关于新时期我国司法改革目标与路径的思考

关于新时期我国司法改革目标与路径的思考

周叶中

作者简介

周叶中,1963年8月出生,湖南省武冈市人,法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武汉大学比较宪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法学组)、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地方政权建设、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等。

核心观点

司法的去地方化是一个应当追求的目标,但问题不在于这一目标是否恰当,而在于如何在确保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进行可控的司法去地方化改革。

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塑造司法公正的外部形象,维护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使司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最有力防线。

关于司法的去地方化问题的思考

司法的地方化,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公正的主要问题之一。对此,我国政界学界已经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即推动司法的去地方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一提法是将司法去地方化摆上台面的重要举措。为配合三中全会精神,今年行政诉讼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这意味着,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可和有保留地鼓励跨行政区域的管辖。然而,在司法去地方化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司法去地方化要达到何种程度?依照三中全会的提法

,要在省以下地方司法机关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那么,地方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协调?第二,三中全会指出要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这一提法是试图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根本措施之一,但其中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包括:其一,如果说探索意味着先进行试点再进行立法,那么应该如何避免“良性违法”的问题?其二,适当分离应该分离到何种程度,其中的标准何在?其三,对不同类型的司法案件而言,如就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来说,司法管辖制度与行政区划分离的需求是不同的,那么,是否应当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呢?比如,建立专门的行政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对此,行政诉讼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特定的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规定就显得不足。第三,司法的去地方化还面临一个十分重要的宪法问题,即地方法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意味着地方司法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的完全脱钩,以及与地方人大的部分脱钩。如此一来,去地方化的司法改革必然与现行人大制度产生一定的矛盾,因而在实践中,应当如何应对这一矛盾,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毫无疑问,司法的去地方化是一个应当追求的目标,但问题不在于这一目标是否恰当,而在于如何在确保稳定有序的基础之上,进行可控的司法去地方化改革。为此,应当尽可能充分收集地方司法机关运行的相关数据,稳健地推动司法去地方化这一目标的实现。在实践中,可采取部分地区先行试点的方式,建立若干独立于地方政府的专门法院;研究司法机关与人大之间的关系,为省以下司法机关独立于本级地方人大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撑;在可预期的将来,还可以考虑更多确保法制统一的举措。

关于司法权威再造的思考

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塑造司法公正的外部形象,维护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使司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最有力

防线。目前,有损司法权威的因素很多,除司法地方化等问题外,还包括司法腐败、司法越权、司法机关定位不清等诸多问题。为此,需明晰以下三个方面的观念和做法。

第一,司法的权威来自于法律的权威,而非司法机关或司法官员的权威。只要司法机关能够秉公办案,严格依照法律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司法权威自然会得到保障。反之,如果司法机关或司法官员太过刻意去营造所谓“亲民”形象,那么不仅不能将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角色分配摆正,反而会使司法机关丧失其严肃性,并使得其权威有所削弱。因此,要做好司法工作,就必须遵循司法的基本规律,让司法机关真正成为法律的代言者。

第二,司法的权威来自于司法与现实生活的一定程度的隔离。司法具有十分明显的消极性、谦抑性特征。司法权必须依据当事人的主动诉请方能运行。如果司法权主动介入当事人间的纠纷之中,就会陷入一种十分难堪的被动局面,因而丧失其威严与理性形象。

第三,严格保障司法公开。司法公开的原则为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各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司法公开的规定也举不胜举。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地方法院的司法公开状况并不乐观。既然正义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那么为重塑司法权威,就必须使司法公开真正落到实处。因此,除少数依法不应予以公开的案件外,都应当依法予以公开,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和限制公民和媒体的旁听权利,并在制度上保障公民的申诉权;对于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尤其不应不公开审理;尽量减少择日宣判,改为当庭宣判;判决书应尽量公开;等等。

当然,以上所论,只能及于我国司法改革的冰山一角。事实上,在当代中国,司法所面临的林林总总的问题,一言以蔽之,实是起源于对司法的定位不清。在可预见的短时期内,我们最应该做的不应当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应该从根源出发,摆正司法机关的位置。如此,众多难题才能迎刃而解。

(本章完)

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法治中国建设离不开法文化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从六方面重点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与保证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建设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法治中国视野下的党内法规建设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关于法律实施的十端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法治思维及其养成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几个问题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权威的功能与体现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建设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坚持党的领导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让宪法的政治优势和政治活力竞相迸发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法治中国视野下的党内法规建设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法律人才培养的三大现实关注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让法治政府建设有标准可依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法治中国视野下的党内法规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学研究要彰显中国精神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关于法律实施的十端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没有理由怀疑党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当前我国律师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关于新时期我国司法改革目标与路径的思考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严格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司法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使命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为何要强化规则意识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依宪治国是破解中国难题的有效法宝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内涵、目标与实施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的路径探析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与保证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用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国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让宪法的政治优势和政治活力竞相迸发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没有理由怀疑党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价值共识下的宪法实施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应分期分步骤推进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建设在现阶段的任务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建设在现阶段的任务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法治中国建设离不开法文化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与保证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的路径探析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法治中国”的宪法之道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几个问题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法治文化的核心是制度文化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从六方面重点建设法治政府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应分期分步骤推进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关于法律实施的十端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法律人才培养的三大现实关注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坚持党的领导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从六方面重点建设法治政府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关于法律实施的十端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关于新时期我国司法改革目标与路径的思考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势在必然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从六方面重点建设法治政府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建设在现阶段的任务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漫谈法治文化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从六方面重点建设法治政府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以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主要路径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法治中国”的宪法之道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建设法治中国该如何培养法律人才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法治中国呼唤法学教育改革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法治思维及其养成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当前我国律师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让宪法的政治优势和政治活力竞相迸发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内涵、目标与实施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关于法律实施的十端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推进依法治国重在坚持党的领导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法治文化的核心是制度文化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建设法治中国该如何培养法律人才第四章 关键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_如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公众认同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内涵、目标与实施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司法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使命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司法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使命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学研究要彰显中国精神第一章 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_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依宪治国是破解中国难题的有效法宝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当前我国律师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建设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学研究要彰显中国精神第六章 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_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第二章 核心要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_宪法权威的功能与体现第三章 当务之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_关于深化司法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第五章 固本之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_法治社会为何要强化规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