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番外之张啸

她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初次见她, 是去实验中学报到那天。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骑着心爱的捷安特TCR C3行驶在实验中学的大道上,心里说不出的畅快。自从发现爸爸的那件事后, 这好像还是我第一次这么心情愉悦。从今天开始, 我就要住校了, 不用再和爸爸在家狭路相逢, 冷面相对, 气得他肝火直冒,也不用再内疚地看着妈妈,看她一无所知地为我们父子担忧伤心。我不知道别人家的情况怎样的, 但我知道,我家的这种现状是不正常的, 至少和以前那种爸爸严格要求、妈妈无限宠爱的生活相比已经大不一样了。

小心翼翼地穿过稍嫌拥挤的实验中学主干道, 拐个弯, 驶向偏僻的停车场,人影渐稀。校址选在郊区的好处之一就是土地够便宜, 地方够宽敞,就连这停车场都建得平整宽敞,正好任我驰骋。脚下加力,我飞快地往前疾驰,感觉自己就像风一样地自由。耳机里传来蝎子乐团富有沧桑感的音乐:

take me to the magic of the moment带我去那奇妙的时刻

on a glory night在那辉煌的夜晚

where the children of tomorrow dream away在那里明天的孩子们正在美梦里

in the wind of change在变迁之风中

忍不住跟着哼了起来。虽然蝎子乐团的声望已大不如前, 但我还是喜欢上了这张专辑中少见的柔情歌, 非常符合我现在的状态——在风中疾驰。

突然, 前面拐角处冲出一团黑影, 惊醒了沉醉中的我。没料到空无一人的停车场居然会有人冲出来, 大惊失色之下,尽管我及时刹了车, 巨大的惯性还是让我连人带车摔向前去。可是,更让我失色的是,那团黑影,呃,电光火石间我居然看清楚了这其实是一个女生,不退反进,直直地撞上了我。。。。。。的车。我心爱的TCR C3!

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拍打身上的灰尘,急忙扶起我的自行车。天,车轮给撞弯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辆自行车啊。带着三分恼意再看地上那女生,呆呆地坐在地上,眉头紧皱,一脸痛苦。我抚额,这个女生是吓傻了吗?我急刹车为她争取时间,甚至报废了我的捷安特,她却那样勇往直前。

那女生大概崴到脚了,捧着腿坐在地上直吸气。

好吧,我叹气。虽然我对女孩子殊无好感,她们就像500只鸭子那么吵,但也不能就这么放着不管。一手拖着我的自行车,一手抱着那女生,我颇为狼狈地向医务室走去。

一路上,那女生虽然疼得泪花直闪,却紧咬着嘴唇不吭声。这让我对她有了些敬意。以前打球时也曾崴到过脚,很疼,不是一个女生能忍得住的,当然,我肯定忍得住。这个女生虽然傻傻的,倒也硬气。

可是,她又出乎了我的意料。

到了医务室,她一改路上的默不作声,开始不停惨叫,那声音尖得我只想捂住耳朵。那个年轻的校医好像是新来的,惊得满头大汗,给她包扎了一层又一层,直到把她的腿活生生地裹成木乃伊,她的尖叫声才停下来。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奇怪的女生,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一个脸膛微黑的中年男子冲了进来:“晓晓,你没事吧?”(原来她叫“小小”,我恶毒地想,真的很小,刚才抱她的时候就发现了。)

那个叫“小小”的女生跟着她爸爸走了,我沮丧地看着报废了的TCR C3,心想,今天要跑步去金昌浩师傅那了。

金昌浩师傅是韩国人,功成名就之后急流勇退,跑到中国来游山玩水,一路南下来到W市,遇到了当时只有5、6岁,正全神贯注地趴在地上准备偷袭那只长腿蟋蟀的我。金师傅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两眼放光,嘴里叨念着“天赋异禀,资质过人”的话,当下便提出要收我为徒。

收徒?他以为自己是武侠小说中的世外高人哪。我嗤之以鼻。眼看着盯了好久的长腿蟋蟀被他惊走,胳膊又被他抓得生疼,恼怒的我偷偷抓了把碎泥,趁他不注意,一扬手,朝他脸上丢去。趁他闪身避让时,使劲挣脱他的钳制,用一个极丑的鬼脸回答了他的收徒要求,随后一溜烟地跑了。

没想到金师傅真是厉害,当天晚上居然找到了我家,对着当时还是N大教授的爸爸,大谈特谈了一通“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勇敢果断”之类的话,最后竟然说动了以顽固著称的爸爸,当晚就让我拜了师,第二天一早就把我送去了金师傅的跆拳道馆,从此风雨无阻,雷打不动,一练就是十年。我也从一开始的抵死不从到后来深深迷恋上了这项独特的技击术。

那天,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昌浩跆拳道馆”所在的偏僻院落时,第一次见到了那个长得比女人还要漂亮、自称戎九的男人。他用一种近似悲悯的眼光看着我,说:“可怜的孩子,到底还是逃不过你的劫。”

我本应很讨厌他的。我一向不喜欢长相过于精致、带着娘娘腔的男生,更恨别人摆出一副可怜我的样子,但那天我却毫无道理地对初次见面的他产生了好感,也许是因为他有着奇异的熟悉感,仿佛是一个认识了很久的长辈。

练完跆拳道再跑回学校时,已近深夜,我累得想要吐血,心里忍不住又怪起那个害我没了心爱坐驾的女生“小小”。

再次见到她,是在两周后,军训结束后的高一(3)班的教室里。原来她叫庄晓,不叫小小。看着她仰着粉嫩的小脸毫无芥蒂地冲我露出笑容,我觉得很不舒服,有一种被利用了的感觉。

她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说话轻声细气,接人待物温婉明理,从来不发火,气急了也就给个无奈的笑。她的人缘很好,她的笑容很甜,可是我觉得她很假。因为没有人能做到永远微笑,除非带着面具。所以当她冲我微笑时,我选择将目光漠然地放在她头顶之上。看着她面具破裂、气急败坏的样子,我觉得说不出的畅快,又忍不住期待她的再次到来。

她总是迷迷糊糊的,成绩提高却快得惊人;她打球时的姿势笨拙无比,却一直坚守在球场上;她的化学成绩非常好,化学实验课上的表现却让人避之不及。

总之,她总是能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动的?是篮球场上她故作镇静、虚张声势的质问,还是化学实验课后医务室里那灿若星辰的一笑,或是她低头沉思习题时,柔顺短发下露出倔强的尖尖下巴?我不知道。

也许,在我偷偷关注她的时候,我就已经动心了吧。当我惊觉时,一颗心已完全沦陷。

当我说“我的喜欢不需要回应”的话时,我是真的这么想的。我的家庭前途莫测,我的未来需要艰苦开拓,在事情没有明朗之前,我不想让心爱的女孩跟着我受哪怕一点点的苦。我能做的,就是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所以,在栖霞山上,我毫不犹豫地在她的唇上印上我的痕迹,有种孤注一掷的感觉,哪怕只在这一瞬间她是属于我的,那就够了。

可是,我还是低估了爱情中嫉妒的力量。当周介卫提出“公平竞争”的那一刻,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难看,虽然我努力做出坦荡的样子。我知道她对小卫是有好感的,这一点从她一开始躲闪他的表现中就能看出来,虽然后来她的目光渐渐坦然,对我和他也一视同仁,我还是很嫉妒。在医院里看着他俩相视而笑的背影时,我几乎要嫉妒得发狂。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我在庄晓家见到了她的爸妈。顾盼间眼神的交流,言语动作间的默契,我知道,庄晓有一对恩爱的爸妈,就像我以前拥有的一样。

陪庄叔叔喝酒的时候,随着那甘甜的米酒一杯杯进入我的喉咙,我突然就想通了。我为什么要嫉妒?为什么要介意?如果我喜欢庄晓,那么她的幸福才是我的愿望。除了没有我这么有男子气概,小卫无论家世、人品都算不错,一定能带给庄晓幸福的。我不应该介意的,如果庄晓最终选择了小卫,我应该祝福她。

可是为什么,想通了的我,心头还是觉得酸楚?为了压下这酸楚,我贪恋着那米酒的甘甜,喝了一杯又一杯,到最后不知道身在何处。

可是她的选择依然出乎了我的意料。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的我,只有一个念头:“我会永远对她好,一直陪着她。”

年少时的誓言是多么薄弱无力,可笑的我们还以为不久就是将来,明天即是永远。面对残酷的现实,我们的努力犹如螳臂当车,渺小得可怜。当那天爸爸突然派人接我回家,告知已联系到那个著名的肝病医生,让我准备陪妈妈一起远赴加拿大时,我发现自己连拒绝的话都没法说出口。我没有办法丢下自己的爸妈。

生平第一次,我向爸爸低下头,哀求:“等我参加过高考后再走。”

有好几次想要告诉她实情,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最后只好自欺欺人:现在说了怕会影响她参加高考的情绪,还是等到高考结束后再跟她说吧。煎熬中的我,不想让她看出我情绪的变化,却又忍不住绝望地吻住她,每一天仿佛都是最后一天。

可是我还是没能等到高考结束的那天。最后一场考试前3分钟,爸爸紧急派人把我接到了机场。妈妈的病情出现复发,必须马上送医院,而爸爸。。。。。。

一向冷面的爸爸看着同样冷面的我,虎目含泪,只说“对不起”。我知道,爸爸现在应该已经走不了了。我,必须长大,担负起照顾妈妈的重担。

晓晓,对不起,答应过要一直陪着你的,我现在做不到了,对不起!

紧握着话筒的手指用力得发白,想要解释的话怎么说听起来都像是在为自己开脱,我能说出口的唯一一句话竟然是“对不起”。我是个懦夫!

站在陌生的城市街头,我颓然地放下手中的电话,盘旋心头许久的话:“晓晓,等我。”终究还是没能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