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青春激昂

高中生是战士,从不畏惧,什么都敢尝试,雄心万丈,常怀天下舍我其谁之心?他们从来就以为自己是天降大任的“斯人”,面对成功,认为理所当然,面对挫折,甘受“劳其心智、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之苦。

高中生是诗人,感情丰富,多愁善感,要么为赋新诗强作愁,要么忧天下事而先忧。毛**的《沁园春•长沙》,是高中生前进的号角,被每一个人背诵,能点燃所有的激情。

教室里,男女生之间不再象小学初中那样,课桌上划着明显的“三八”线,不理不睬,相互之间几乎无话不谈。

男女生之间已经情窦初开,如果对哪个女生有好感,男生会搬着自己的单个的课桌,坐在那个女生旁边,单纯的如同白纸,只是想以这样的方式表达最原始的感情萌芽。

有些明知考学无望,有好感的两个人,也会在学校熄灯后,点着蜡烛坐到十一、二点,乐此不疲,虽然什么都没发生过,却成为青春不可磨灭的印记,成为少年终身难忘的独特风景。

同学中,有些同学成熟较早,真的谈恋爱甚至在外面合租房子住,毕业后,有的还真谈成了,到现在仍十分幸福美满。

高一分班后,我们仍在(四)班,从(二)班里来了位女同学,长得非常出众,在学校担任校播音员,到我们班之后,成为了我们的副班长。

她很喜欢文学,我穷极无聊的时候,常跟她套近乎,从她那里我接触到外国文学,并在她的影响下,认认真真的读完了《巴黎圣母院》等几部名著。

她跟曾经跟我说,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显示她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并说对我的第一印象不好,接触之后才发现,其实我很不错。

这不相称的成熟,对我触动很大,乃至后来十分注意给人的第一印象。青春在历练中成长,思想在碰撞中成熟,这或许就是高中,不知道有多少收获,就是在这样不经意间的交谈中,几句话影响了性格,改变了后来的征途。

青春年少,多愁善感,高中期间,席志摩和汪国真的诗,风靡一时,被我们传抄,被我们背诵,有些婉约,有些豪放,往往有心灵的共鸣,“为作新诗强作愁”,我们也一个个也成为了“诗人”。

孤独也好,寂寞也罢,都在这样的誊抄中排遣,都在这样的朗诵中消淡。有时自己也会写,用自己最喜欢的笔记本记下,拿出来给同学的交流。

不管写得好与坏,都想以现代诗的手法,极尽夸张展现少年的丰富想象,展现少年壮志的豪情。消极低沉,又略带不甘,还能见几分希望,成为诗的主流。

正是因为这样的爱好,我们三个多愁善感的家伙走到了一起,一个是班长,一个是语文课代表,从入学之日起,他们就是班干部,只有我一个平民。

三人兴趣相投,常聚在一起附庸风雅,还学古代文人给自己取了笔名,我取名叫“孤鸷”,班长取名叫“白鲸”,语文课代表取名叫“江汉”。

我一直认为“江汉”这个名字取得最好,他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尤其是作文,常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课堂上讲解,他即兴写的小诗,总能在班里引起哄动,得到大家的推崇夸赞。

高二下学期开始,我们在外合租了一个房间,这是冶城职校历来的传统,价钱便宜,少了些寝室的约束,多了些随意和自由,寄住农户家里,相对而言还安全许多,清净许多。

和我们这样结伴在外住宿的班里还有不少,男男女女后来可能占到了大半,虽然有谈恋爱现象,不过却从来没有男女合住的,对这些老师一般也不干预。

没有了女生宿舍阿姨相阻,后来男生和女生之间经常互相探门,毫不见外,并不会刻意避讳,只要去了都会有一番热情交谈,开些玩笑,讲些笑话,特别融洽。

我们三人年纪相妨,十八岁时,选择了在一起过生日,带着强作的忧愁,生平第一次买了一瓶白酒一盒香烟,坐在学校旁边的那座桥上,对着夜空,喝了个咛叮大醉。

没有长大成人的兴奋,没有对美好前程的憧憬,只有少年独有的伤感,用人生的第一次喝酒抽烟告别少年。

南潦河中,我们最喜欢学伟人的样子,在大雪纷飞的日子到河里冬泳。在那些激情洋溢日子,每当天空下雪,我们几个就相约来到河边,光着膀子向水里冲去。

哪怕河水被上游造纸厂污染,完全变成酱紫色,刺激皮肤有难闻的异味,也没有阻挡我们这份年少热情。

高中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发现皮肤时常起一层层白屑,沾染满内衣,估计就是高中期间,在这样严重污染的河水中游泳,得下了皮肤病。

一到冬天,这样被污染的河水比正常的河水温度更低,寒冷能剌入骨髓。

又是一次雪后,我们相约到一处深水区游泳,顺利游过去之后,再游回来时,到中途河水冻得手脚没有了知觉,尽管大脑清醒,手脚却完全无法动弹。

此时明知还有一两米就到浅水区了,但这一两米瞬间变得遥不可及,更要命的是,此时发现竟然冻得连嘴都当不开,无法出声,眼睁睁地看着几个同学缓缓上岸,向河边走去,呼救声只能在肚子里大喊。

本来自己水性很好,甚至可以一动不动地仰面浮在水上,但这次却做不到了,身体缓慢地往下沉去,能做的唯一动作是把脸尽量仰起,让鼻孔露出水面,慢慢的鼻子开始被淹没,怕被水呛着,我暂时屏住呼吸,看着那几个同学一点回头的意思都没有,我已经彻底绝望。

老天有眼,就在我鼻子刚被没入水中的一霎那,脚尖正好踩到了水中一块凸起的石头,我调整好身形,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前蹬去,心想要是这下再踩不到河底,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当身体再次下沉,河水再次没到鼻孔的时候,脚底终于踩到了结实的河底,心里一阵狂喜,踮着脚一小步一小步地慢慢向岸边挪动,终于上岸。

尽管经历了此次危险,但只要天空下起大雪,依然会毫无畏惧,与同学相邀一头向冰冷的河水中扎去。青春不计本钱,无畏不惧后果,或许每一个高中生都是这样。

同等条件下,只有冶城职校可以考取农大,表面上看来似乎比其他高中多了一条升学途径,但随着一中、二中的高考落榜生转学而来,这条途径变得异常狭窄。

高三的时候,我们班也转来了十几名这样的学生,不要说我这样放弃了学习,想着保护视力当兵的学生,就是班主任平时特别看重,常给“小灶”的七八名“尖子生”,也看不到了希望。

除几个意志更强者,没有放弃,寄希望来年补习,其他大多数已经作好了回家准备,或者像我一样谋划着参军入伍,另僻蹊径。

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想法,使我们更加珍惜同学友情,只要有集体活动,都会积极参与。

集体活动形式多样,有时是劳动,有时是唱歌比赛,有时是蓝球或者足球对抗赛,有时是晚会节目排练,还有自发组织的或者班级组织的郊游。

蓝球或者足球对抗赛,全班不管男女,都会到场边呐喊助威,学习成绩点燃不了激情,集体荣誉感却能点燃激情,只要是赢得比赛,整个班都会欢呼雀跃。

比赛结束,参赛男生把换下的衣服放在女生宿舍门口,女生会认真地帮忙洗干净,之后依然放在原处,等男生自己认领,谁也不多说什么,心照不宣相当默契。

这样的待遇我一次没有过,不是说我不热心集体活动,尽管高大却依然笨拙,力量是大,耐力也足够,但不灵活,特别是跑步速度太慢,哪个比赛都上不了场。

因为是职业技术学校的缘故,学校组织的集体劳动次数很多,通往学校的马路旁,一侧小山,种植了大片弥猴桃,分到了各班,每年都要锄草施肥。

班里同学都很自觉,女同学剪枝锄草,男同学挑重翻地,有些家里条件好没干过农活,也没人计较,有点情绪了,也只是向老师提出“来学习为何要劳动?”,发自灵魂深处的提问。

课程不紧的情况下,一些酷爱音乐的活跃分子,会自发的组织起来教大家学歌,女同学们在这方面天赋更突出,诸如《思念》、《友谊地久天长》等流行歌曲或者世界名曲,都是那一段时间,在班里学会的。

唱歌跳舞,我照样不行,文艺细胞天生欠缺,打小学开始学唱歌就老跑调,但这不影响我参与,除了学唱歌,我还从同学们那里学会了笛子、口琴,甚至还学会了几段霹雳舞,有自知之明,只是偷偷扭上一段,从不敢人前卖弄。

记忆最深刻的是当属郊游,有时是班主任组织,他担任我们班主任时刚从师范学校毕业,比我们大不了几岁,有时是来实习的老师组织,班里同学也经常结伴野外郊游。

都是年轻人,老师的胆大,学生的胆子也大,每次郊游选择的地方都比较远比较偏,带着点探险的味道。

大约高二下学期,在年轻班主任的带领下,我们全班到当时尚未开发的“罗卜潭”游玩,没有路难不到我们这些农村出生的孩子,避开荆棘闯了了一条路,搬来树木架起了便桥。

当晚还在野外露营,燃起篝火,又唱又跳,男男女女互相拥护着在篝火中渡过一生中最难忘的夜晚,那情景,相互之间真是亲如兄妹。

宜春师专三位年轻老师来实习后,又组织我们到学校对面的山野,探索险境,欣赏大自然美景,河水清澈能见水底,偶有山泉成线,在峡谷流下,原来身边有如此美景,未被发现,激起我们无比的热忱。

老师组织我们分成两队,比赛爬山,个子突出,身强力壮,山野长大,我有幸当了一回旗手,高兴红旗第一个登上了山顶,胜利的喜悦,在那一刻将所有的忧愁抛在了脑后。

同学们自带了锅碗瓢盆,野外包饺子,挖灶打水,生火做饭,这又是我的强项,童年的快乐时光,全部回到身上,那时候附庸风雅,喜欢学文人骚客模样带着把折扇,水中淘米时斜插在后腰,被有心的老师捕捉,留下了一张珍贵的照片。

几次郊游,被大自然的美景陶醉,感受探险带来的新奇,怀念其中流露出来的浓郁的同学之情,高三期间,我们利用周末几次结伴自发游历深山险境。

那是一种即将分别,不舍同学之情的自然流露,只要有人发起,滞留学校的学生,都会积极参与。

我们攀爬了学校后面的晏荡山,山名的来历没有考究过,沿途见识了大山深处人家种植的红米,见识了不知道什么原因,遗留下来的无人厂区,其中一座高高的铁塔,显示这里曾经有过一段不平凡的故事。

一条山民砍伐出来的小路,我们顺着一直攀登到山顶,有个男同学好古文,一路走一路讲,还真有不少墨水,身体却较虚弱,柱着根棍子当拐杖,身边总能吸引不少同学,嘻嘻哈哈的笑声,洒满了山林。

有一个周末,不知道谁提议爬越山,又是一呼百应,滞留的同学因此做足了准备,越山不同附近的大山,路程遥远,骑自行车到山脚就要二三个小时。

那天我们起得特别早,自行车都搜集了起来,女同学坐男同学骑,一路欢笑向越山进发。

ωωω ▲ttκā n ▲¢ o 越山我太熟悉,到过山脚将自行车寄存农家,正是金秋季节,我主动承担向导一职,一边讲解越山传说,一边介绍沿路的各种野果。

越山太高,比不得之前爬的那些山,哪怕是那位满腹经纶的男同学,最后也累得说不出话来,与最瘦弱的几位女生落在了最后,到达山顶之后才恢复活力。

在山顶上我学着父亲的样子,教大家用竹筒煮饭,同学们有的用树枝当筷子,有的干脆洗洗手直接抓着吃,香喷喷的味道似乎能穿越时空,现在还能回味。

到下山的时候,天色已经快要暗下来了,尽管累却都非常兴奋,一路踩踏自行车又向学校飞奔。行进到奉上线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好在月光皎洁,能照耀前程,心情并未受多少影响。

这样的心情并不是好事,月光下的砂石路,很难分清是上坡还是下坡,在一处长下坡时,我当作了上坡,一边猛踩自行车踏板,一边还不忘与同行的同学和后坐的女同学说笑。

结果速度越来越快,反应过来时,已经刹不住车了,带着这位女同学摔了个狗啃屎,二十年后同学聚会,碰到这位女同学,说起了这件事,她却说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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