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打孔家店

新文化领军人陈独秀,也连续推出《驳康有为致总统总理书》、《宪法与孔教》、《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复辟与尊孔》等一系列文章,重炮猛轰孔教与孔学。他重点阐述的是“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同时指出:“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盖主张尊孔,势必立君,主张立君,势必复辟,理之自然,无足怪者。”

此外,还有李大钊、鲁迅等许多人,也相继投入战斗,抨击宗法礼教和孔孟之道,展开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广泛最深入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在国外时,胡适曾嘲笑过袁大总统尊孔祭圣的丑剧。回国以后,置身在新文化运动的洪流中,受了《新青年》同仁反孔斗争的激励,同样以打孔家店的战士姿态,出现在新文化的战阵上。

胡适攻击孔教,矛头首先指向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的旧伦理旧道德,批判专制主义的“节烈”和“孝道”。

当年的中国,帝制颠覆不久,所谓“三纲五常”一套宗法.伦理道德,仍紧紧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贞节牌坊”和“孝子牌坊”仍到处可见。

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共和政府,居然在正式颁布的《褒扬条例》中,明文规定表彰“节烈”的条款。民国治下,寡妇守节,烈女殉夫的怪事,屡见不鲜。

1918年7月,胡适发表《贞操问题》一文,即披露了报纸上宣扬的两起这样的怪事。一起是北京《中华新报》登的《会葬唐烈妇记》。文章说唐烈妇在丈夫死后,自杀过九次,经过“灰水,钱卤,投河,雉经(按,即上吊)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方才做成烈妇。更奇怪的是,那文章还写到一个姓俞的女子,年方19,尚未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她竟也寻死觅活,绝食七日,被家人劝着吃了稀粥,但还表示要服丧守节三年,然后再自杀,非做烈女不可!而此文的作者还说,三年有一千零八十多天,如果俞家防范严,俞氏女找不到自杀机会,“可奈何”?为了维持风化,作者竟伤天害理的巴望那位唐烈妇的阴魂显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

胡适叙说到此,严厉斥责说:“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

另一起是上海报载的“陈烈女殉夫”的事。说家住上海的陈宛珍,年17,许配给王菁士,尚未过门,连未婚夫的面也没见过。王病死后三时,陈氏女便也服毒自尽,做了烈女。

这已经很愚昧了,“而过了两天,上海县知事竟给江苏省长送一个“呈文”,请予褒扬。

上海县知事呈文言道:“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造册具书证明,请予按例褒扬事。……(知事复查无异。除先给予‘贞烈可风’匾额,以资旌表外,谨援《褒扬条例》之规定,造具清册,并附证明书,连同褒扬费,一并备文呈送,仰祈鉴核,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实为德便。”『

由官府提倡,有法律“条例”规定,奖励少女少妇自杀,这与前清封建时代完全一模一样,

胡适在文章中指出:“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第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远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胡文对“节烈”的攻击,可算是抓住本质,冲击了要害。胡适还写有《美国的妇人》、《论贞操问题》、《论女子为强暴所污》等几篇文章,也批判“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理学谬论及“良妻贤母”主义,宣传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在当时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19年3月16日,胡适的夫人江冬秀生下一个男孩。胡适做了父亲,喜不自胜。前边说了,他为儿子取名“祖望”,行名“思祖”,包含着胡适对逝世不久的母亲的一片孝心与纪念。到了7月,他又以“我的儿子”为题,写了一首白话诗,抨击“孝道”;登在《每周评论》上,诗末写着他对儿子的教训是:“将来你长大时,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诗一登出,有位叫汪长禄的看了很不高兴,他认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因此写信责问胡适,为什么“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胡适便写了《再论“我的儿子”》,答复汪长禄,说:“我的意思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与胡适这几篇文章大致同时,鲁迅也发表了著名论文《我之节烈观》和《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而且论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

“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 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 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照这样说,不节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

“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人类总有一种理想,一种希望。虽然高下不同,必须有个意义。自他两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诚心祝赞他将来节烈,一定发怒;或者还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旧牢不可破,便是被这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着。可是无论何人,都怕这节烈。怕他竟钉到自己和亲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说不愿。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什么时候,读到鲁迅《我之节烈观》这些犀利的字句,都无法不赞叹不已。

细细读一读他们两人的这几篇文章,不难看出,他们当时攻击的目标完全一致,论文的见解相近,发表的时间大致相同,而且也不难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彼此配合。由此可见,胡适与鲁迅,在五四时期,是站在同一战阵里,向着共同的论敌,进行共同的战斗。

胡适对孔丘,也作过直接的激烈攻击。当时四川省有一位反孔的知名人物吴虞,文章尖锐泼辣,很有火力。他自己编成《爱智庐文录》二卷,带到北京来,请胡适作序。胡适欣然允诺,在序言中,对吴氏反孔的精神和业绩作了高度的评价,说他打扫“孔渣孔滓尘土”,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

胡适在序言尖锐抨击孔丘,指出:“这个道理最明显,何以那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都不挂别的招牌,偏爱挂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故这块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

在胡适看来,孔丘和他的儒家教条,正是几千年来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的“招牌”;因此,要从根本上扫除吃人的礼教、法律、制度、风俗,就必须把孔丘这块招牌“拿下来,捶碎,烧去”!这种决断的态度,不容商量的气概,充分表现出了五四时代的胡适,“打孔家店”的战斗精神。

《吴虞文录序》,是胡适的重要反孔文字。在文末,胡适还热情地赞誉吴虞是“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推崇备至,无以复加。有史家考证,胡适这篇文章,是最早在文字中提出“打孔家店”口号的。

胡适为什么在这时候提出“打孔家店”呢?吴虞曾经作过说明:“我的文录……本一无系统之作,来京时友人为录成一册。胡适之先生为撰序,介绍付印。时适之先生方阅《水浒》,故有打孔家店之戏言。其实我并未尝自居于打孔家店者。”

吴虞说的应当是实情。胡适爱读小说,原是从读《水浒传》开始的。1920年7月,他做了一篇两万多字的《水浒传考证》。第二年又作了《水浒传各本回目对照表》,并着手写《水浒传后考》。他对《水浒传》里那些毛家庄、蒋家店,什么“宋公明三打祝家庄”,“时迁火烧祝家店”,自然都烂熟于心了。恰巧这时吴虞带着文集来请胡适作序。胡氏妙手偶得,造出“打孔家店”的妙语。

以致十多年之后,国民党政府的“湖南省主.席兼追剿军总司令”何键,在致广东当局的“佳电”中,对胡适“倡导所谓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口号”的“罪责”,仍汹汹詈骂,大张挞伐!

吴虞(1872-1949),原名姬传、永宽,字又陵,亦署幼陵,号黎明老人,四川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乡人。近代思想家,学者。早年留学日本,归国后任四川《醒群报》主笔,鼓吹新学。1910年任成都府立中学国文教员,不久到北京大学任教。

吴虞认为,封建统治者之所以提倡儒家思想,是因为其思想核心的“教”、“礼”等能在巩固其统治、维系封建社会秩序中发挥特殊的作用,故用其来驯服制御臣民。吴虞对封建专制礼教对妇女的压制进行了批判和揭露,主张男女平等,为中国妇女解放而呐喊。吴虞还提倡自由和个性解放,提高国民的民主意识。

吴虞最重要的思想,就是批判儒学中以孝为中心的封建专制和家族制度,指出:“详考孔子之学说,既认孝为百行之本,故其立教,莫不以考为起点。……考的范围统括一切,……居住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无信,不孝也;战阵无勇,不孝也……凡人未仕在家,则以事亲为孝,出仕在朝,则以事君为孝。能事亲、事君,乃可谓之立身,然后可以扬名于世”

在他看来,中国要得到真正的共和,就必须除去君主专制与家族制度,而儒家伦理学说、社会组织上的家族制度,和政治上的君主专制制度联系在一起,必须加以批判。吴虞反对以礼为准则的等级观念,揭露儒教以礼杀人的本质。他在鲁迅《狂人日记》的启发下,以中国历史上的实例,揭露“吃人的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他认为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礼,学礼、复礼、传礼是孔子思想和一生活动的主线。孝是维护封建道德的主要内容,礼则是封建道德的主要表现形式。吴虞还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儒家道统”的作用,就是思想专制。

他坚定地认为“儒教不革命,儒学不转轮,吾国遂无新思想、新学说,何以造新国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已!”

吴虞于“五四”运动前后,被称为是攻击“孔教”最有力的健将,他的思想在当时曾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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