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瑞士及大不列颠部落宗教改革

路德死后百年时间,除了意大利半岛地区及西班牙半岛地区,其它西欧部落中基督教新旧教之间的斗争持续不断。

在西欧这些地区中,又以瑞士部落、日耳曼部落、大不列颠部落、法兰西部落、荷兰部落等改变巨大。

瑞士部落中古时代隶属于日耳曼大汗,处于日耳曼部落南部。

十三世纪时,在卢塞恩有三个森林中的氏族组成同盟联合抵抗哈布斯堡氏族的入侵,这也是后续瑞士联合部落的起点。

公元1315年,这三个氏族第一次大败哈布斯堡氏族。

于是在卢塞恩的三个氏族与苏黎世氏族、伯尔尼两个定居点结成同盟,共同抵抗哈布斯堡氏族的侵犯。

这个同盟不仅抵抗了哈布斯堡氏族的武力征服,在1476年日耳曼大汗查理征服这个地区时,被同盟所败。

由于这个氏族组成的部落实力比较强悍,所以周边的氏族都愿意加入同盟以获取保护。

这样一来瑞士这个地方就变成了独立的部落,公元1499年不再受到日耳曼部落的管辖。

从瑞士的来历可以看出氏族向部落的转变过程中,一种转变的发展路径。

最初同盟中为日耳曼种人,后续加入同盟的有法兰西人、意大利半岛地区人,后来瑞士立国后国内法律以三国文字公布。

所谓的瑞士人也并非纯粹的民族,从部落到完成国家的转变那已经是几百年之后的事情了。

瑞士部落的宗教改革始于一位牧师兹温利(1484-1531),比路德小一岁,其出身也是平民家庭,得以在巴塞尔及维也纳神学院求学。

后兹温利成为牧师或者叫神父,公元1516年的时候,兹温利本人感叹自己在此地讲道,其时还并没有听说过路德这个人。

三年之后,被苏黎世神学院聘为讲道人,呼吁宗教改革事业就是从这里开始。

当时有一个多明我派托钵僧在瑞士部落宣传赎罪券,也就是化缘,因兹温利的反对被驱逐出境。

自此兹温利开始攻击教会中的腐朽及瑞士部落中人被雇佣成为军队的事情,认为瑞士部落中人被其它部落或教会雇佣打仗实为可耻的事情。

罗马教会教主常常许以金钱雇佣瑞士部落的士兵为自己打仗,罗马教会教主同时对瑞士部落中的有势力者许以教会中的肥缺来诱惑。

公元1521年,罗马教会教主又要在瑞士部落征用雇佣军,兹温利竭力攻击罗马教会教主及其教使。

这种主张受到一些有势力者的批评,例如几个森林中的氏族,但是苏黎世定居点的氏族大会公开支持兹温利。

这其实是一种野蛮部落的生存方式,不能够产生价值,且野性十足、不怕死,成为雇佣军的良好品质。

公元1523年,兹温利神父主张六十七条改革条目并陈述。

其主张基督为唯一的高阶教士,福音的成立,并不因罗马教会的承认而成立。

且反对炼罪所的说法,与路德攻击教会的种种习惯同。

在瑞士部落就没有人能够与兹温利辩论,也是因为这个地方太过于野蛮,不然也不会跑去给别人当雇佣军。

在苏黎世的定居点召开的氏族大会,各氏族头人认同兹温利的主张,脱离罗马旧教即天主教自立。

第二年废除圣餐礼,迎神赛会及神像等,把偶像崇拜的遗物都埋了。

其它氏族跟着苏黎世氏族做法也这样做了,唯独开始森林地区的氏族不同意,害怕失去旧日的势力。

公元1531年,瑞士部落内部第一次基督教新旧教之间发生了卡佩尔战役,兹温利阵亡。

新旧教之间彼此互斗,就是到了现代以来瑞士内也是新旧教并存。

兹温利对于宗教改革的影响延伸到了瑞士部落,大不列颠部落及日耳曼部落等西欧部落中不乏信仰兹温利派新教。

兹温利派新教也成为宗教改革中的一面旗帜,新教改革的流派也增加了。

兹温利对于西欧地区部落的影响,首推圣餐礼观念,及不相信基督会降临。

较于兹温利,加尔文之宗教主张影响大不列颠和美利坚更加巨大及长远。

加尔文(1509-1564)在瑞士部落的日内瓦定居点为中心进行传教,大不列颠和美利坚的长老会及其主义,都为加尔文所创立。

加尔文生在一个新教家庭,幼年受到路德教的影响,并在路德教的基础上更加的发扬光大。

然而法兰西部落的酋长法兰西斯一世屡有虐杀新教徒的事情发生,加尔文后移居到巴塞尔定居点。

在当时罗马天主教就是唯一的思想合法性,新教只是在夹缝中不断反抗的一种宗教新思想。

新教不仅挑战的是罗马天主教会及罗马天主教教主的权威,更是为普罗大宗提供平等地位的一种思想合法性。

所谓的耶稣面前人人平等,其基础前提是每个人都有直接向圣经或者是耶稣祷告或者是理解的权力。

而罗马天主教及其教主要做的就是要垄断信仰的权力,你是不是信仰者、及圣经如何信仰、如何解读,是需要罗马教会及其教主及众多教士神父说了算的。

这背后的逻辑就是这些教棍就是神在人间的代理人,普罗大众是没资格自己信仰的。

各部落酋长极力支持天主教会,是因为没有有效的权力合法性来源,只能是通过罗马天主教教会授予其拥有统治自己部落民众的合法性。

加尔文在巴塞尔定居点时,写了一本《基督教原理》的书,受到好评。

这本书阐述了基督教的原理,以圣经不灭为根据,反对罗马天主教教会及罗马天主教教主永远存在的说法。

这是从基督教的根基上打破罗马天主教的理论基础,当理论基础或者说思想合法性不存在时,那么接下来引起的变革就如潮水般出现。

在一个变革的时代来临时,所对抗的是话语权的掌控者,而不是受话语权打压的奴隶。

如同这些人天天指责你们这些无知的天主教信徒,你们怎么不起来反抗呢?你们活该被压迫!

天天骂街也触动不了罗马天主教教会的一根汗毛,相反如果这样做了,那这些人有很大的嫌疑是罗马教会派出的掺沙子水军。

公元1540年,加尔文被邀请到日内瓦定居点,此定居点脱离萨沃伊公独立,商讨部落推举及信仰问题。

加尔文编制部落盟约或者叫宪法,将政治和宗教合二为一。

这种形式是神权政权,还是政教合一不得而知。

日后法兰西部落和苏格兰部落的新教徒,都属于加尔文派基督教,而非基督教路德派。

在西欧地区都在进行新教革命的时候,处于偏远落后之地的大不列颠半岛,依然奉罗马天主教教会及教主为尊。

在路德焚毁罗马天主教教会教规教令之后,大不列颠也有人认为应该进行宗教改革。

然而三十多年后,公元1558年大不列颠部落女酋长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形势有所好转。

大不列颠宗教改革始于一次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与罗马天主教教主的冲突,起因是罗马天主教教主不允许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离婚。

这也是开启大不列颠部落宗教改革的一个主要的因素,在当日部落内部也有呼声,例如莫尔的《乌托邦》就是对现实的不满,以及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

在《乌托邦》中无论是谁,都不会因为宗教信仰上的不同而被虐杀。

当日大不列颠部落面对的是欧洲大陆上的威胁,关注着欧洲大陆上的争斗。

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的谋士罗马天主教教会派驻大不列颠教使沃尔西,劝阻亨利酋长不要在欧洲大陆上用兵。

沃尔西认为大不列颠部落想要寻求和平,必须维持欧洲大陆上的势力均势的局面,以避免任何一方独大而对大不列颠产生威胁。

与其说这是为大不列颠考虑,其背后还是为罗马教会及教主考虑,罗马天主教教会及教主也不希望欧洲大路上有一个部落可以碾压其它部落。

例如,法兰西酋长与日耳曼大汗发生战争的时候,法兰西酋长获胜,大不列颠就支持日耳曼大汗;公元1525年,法兰西酋长被打败,大不列颠支持法兰西。

这种各部落间的互相敌视,导致一点任何一方都不会让其中任何一方坐大,也形成了日后的欧洲格局。

大不列颠为了使自身得到安全,也不希望欧洲大陆上出现一个强大的势力,从而自身受到威胁。

这种均势观念,也成为日后欧洲大陆的一种外交政策依据。

只能说他们没有合纵连横的策略,及强有力的改革方案。

这也是欧洲没有能够成为一种国际秩序的领导者,而仅仅扮演了一种打破旧有国际秩序的推动者。

那么这旧有国际秩序是什么呢?

就是以中华为基础的华夷国际秩序。

然而沃尔西的均势观念没有得到实现,只因为大不列颠问题在内部而不是外部。

在西欧大陆都处于新教革命的时期,大不列颠部落不可能地处海岛上无动于衷。

大不列颠部落内新教的势力已经存在,只不过最后落锤的人是酋长亨利八世,也是国内的情况使他敢于向罗马天主教教会及教主挑战的底气。

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娶了日耳曼大汗查理五世的姑姑阿拉贡的凯瑟琳,所生育的子女都夭折,仅存一个女孩玛丽。

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想要个儿子,然而凯瑟琳比亨利八世年龄大很多,多种原因之下亨利八世想要离婚。

这位凯瑟琳曾经嫁给亨利八世的哥哥为妻,结婚不久其哥哥去世,后嫁给亨利八世。

按照教会的规定,凡教徒不得娶已故兄弟的妻子为妻子。

特别规定这一条,在当时只能说是这种事情是惯例。

且还有天主教教会背后的谋划,那就是兄弟妻子的财产问题,基本上大多数会流入到教会,而不是这个家族。

大不列颠大酋长按照教会教规这一条,认为自己的婚姻本就不合法,所以离婚及再次婚娶完全合法。

也是没有经过罗马天主教会教主的同意,娶了一个16岁的姑娘。

但是呢?

当时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结婚的时候,罗马天主教教主考虑到大不列颠酋长一支积极支持罗马天主教教会及自己,所以教规是教规,至于亨利八世娶嫂嫂的问题还特别法外施恩。

现在大不列颠酋长要离婚了,罗马天主教教主克莱门特七世考虑不能够不给日耳曼大汗的面子,毕竟凯瑟琳是日耳曼大汗的姑姑;

同时大不列颠酋长敢于反抗自己,凭借这两条不同意离婚。

罗马天主教教主下令大不列颠主教沃尔西不能够同意离婚事宜,大不列颠大酋长不敢动罗马天主教教主,那只有动罗马天主教大不列颠教使沃尔西了。

公元1529年,大不列颠酋长免去天主教教使 沃尔西的职位,且没收其财产。

沃尔西本来富可敌酋长家族,因得罪酋长一贫如洗。

没收财产不算,最后被酋长陷害逮捕,在押往伦敦的路上死了。

罗马天主教教使沃尔西的死,并没有使得大不列颠酋长与罗马天主教教会的争斗结束。

为了争取自己的婚姻权利,亨利八世谴责全国的教士神父,并以惯例宣称凡是罗马天主教教主派往大不列颠的教使均需大不列颠酋长承认。

在今天看来,这位大不列颠酋长也毫无契约可言,对婚姻的问题上、对于教使的派遣问题上,沃尔西是经过他同意的。

大不列颠部落的教士聚集到坎特伯雷,希望提供巨款以赎教士神父们的罪过,以避免酋长对他们下手。

大不列颠酋长显然认为给点小钱是不够的,逼迫大不列颠天主教教会承认自己是大不列颠天主教会的教主。

为了逃避被没收财产及保全性命,不得以教士们同意且不经酋长同意,不得召开宗教大会,且不能够擅自订立教规。

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解决了教会问题,此后婚姻问题便没有了阻碍。

大不列颠酋长对抗罗马天主教教会,并不仅仅是处理罗马天主教会所派教使,及把自己置于大不列颠教会之上,还以威胁断绝罗马天主教教会教使收入为由,希望迫使罗马天主教教主屈服于大不列颠酋长。

这种做法太过于幼稚,是行不通的。

大不列颠酋长一计不成,亨利八世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其他人私通。

公元1533年,大不列颠部落会议通过上诉议案,规定凡是上诉案件,均应在部落内进行,不得跑到罗马天主教教会进行。

彼时的所谓法院就是教会审理。

这样就堵住了大不列颠酋长妻子凯瑟琳,向罗马天主教教会告状的机会。

不久后,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召集教会法院,宣布以前和凯瑟琳的婚姻为非法婚姻,与安妮的婚姻为合法婚姻。

公元1533年,安妮生下一个女孩伊丽莎白,部落大会确认酋长死后,伊丽莎白为新酋长。

从男女关系上也可以看出一个地区及社会的发展历程,西欧地区从开始的男女没有明显的父权社会到父权社会这一转变,再到男女平权社会的发展,是可以看到整个西欧社会在历史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整体社会发展形态是滞后的。

公元1534年,大不列颠部落大会通过《唯我独尊议案》,此议案授予大不列颠酋长有任命部落内教士的权力,及获得昔日罗马天主教教主在大不列颠的收入。

此议案宣布大不列颠酋长为大不列颠唯一的天主教教主。

公元1536年,凡是大不列颠部落内的世俗官员或者教会教士,都必须宣誓不再服从罗马天主教教会及教主。

如果不遵守以叛逆论处,其中有不愿意遵守者皆被虐杀。

大不列颠此种宗教改革,同欧洲其他地区的宗教改革是不同的。

大不列颠部落的宗教改革,是不改宗教信仰而只分配权力,而欧洲其他地区的改革是天主教和新教之间的改革问题。

大不列颠部落酋长亨利八世并不是新教徒,且拥有天主教在大不列颠的所有利益。

尽管如此,亨利八世大酋长依然不死心,不久没收寺院教堂财产。

正如何炳松先生所言,以寺院教堂财产填充自己的腰包,实足以堕落人类之道德,较无用尤恶。

这也说明无论是教士或者部落酋长,亦或是大不列颠部落都处于愚昧状态。

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始终不相信新教的主张,盖因为天主教的利益都在亨利八世的口袋里。

为了避免失去天主教或者称为旧教利益,亨利八世酋长急于说明旧教即天主教的原理,颁发布告说明天主教的各种仪式的性质。

并命令翻译《圣经》,照这样看来当时圣经并不是英语所写。

公元1539年,新译《圣经》出版,亨利八世命各区均需备一本圣经在教堂中,以备教徒参考使用。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当时的纸张是如此的珍贵,可想而知在这之前的情况是一个什么情况。

大不列颠酋长亨利八世,自从没收了寺院教堂的财宝及其余财产之后,急于证明自己是纯正的旧教即天主教教徒。

亨利八世曾经亲自审判兹温利派新教徒,且定以死刑,并将之活活烧死。

公元1539年,大不列颠部落大会又通过六条法案,宣布基督之血与肉存在于行圣餐礼时所用的面包与酒中。

凡是胆敢怀疑者,结局就是活活烧死你。

其余五条即俗人行圣餐礼时,吃面包就可以;教士不得婚娶;不娶的志愿永远遵守;私行圣餐礼合法等。

凡违背者,初犯处以监禁及抄没财产,第二次则直接吊死。

此部落规定出台以后,主教有两人被驱逐,部落民众被监禁、抄没财产、吊死、活活烧死的有许多人。

从这一点来看,就可以知道当年到达中华地区的人是多么的向往中华的文明,凡是被判处死刑据需审判。

亨利八世酋长制定严刑峻法,无论是其好友还是不同意见者,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一律灭杀,手段颇多。

亨利八世为掠夺财物,通过各种手段解散寺院教堂。

无论是土地、财宝,还是教堂中的钟及教堂屋顶的铅板,都被搜刮一空。

与解散寺院教堂同时进行,那就是破坏教堂里面的神座及神像,也是因为有金银装饰在上面。

科特博雷教堂的托马斯神座被毁,其遗骨被焚烧。

威尔士有一名托钵僧即和尚,因为主张宗教事务应该听从罗马天主教教主,而被亨利八世以寺庙中的木像活活烧死。

这种举动不仅仅发生于大不列颠部落,在其它部落如日耳曼部落、瑞士部落、荷兰部落等地攻击神像大同小异。

然而大不列颠部落酋长亨利八世以破除迷信的理由,其目的却是在于搜刮钱财。

亨利八世获得宗教上的大不列颠天主教教主地位,其婚娶问题便无人可以指责。

在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之后,娶了16岁的安妮,但是三年之后便另结新欢,污蔑安妮各种丑行杀之。

安妮死后的第二天娶西莫尔为妻,原始部落不过如此。

西莫尔生下一子即爱德华六世,西莫尔生子后不数日去世,此后亨利八世先后又娶了三次,没有子嗣。

亨利八世有两女一子,命令部落大会商定继位次序,先传其子,若其子没有子嗣,则以此以其两个女儿继承酋长之位。

公元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把天主教及新教的问题留给了子女。

亨利八世死后,爱德华六世继位,然而仅在位六年。

公元1553年去世,年仅十六岁。

大不列颠部落内民众多赞成新教,爱德华六世从欧洲大陆请新教徒到大不列颠教授新教。

大不列颠酋长爱德华六世下令销毁部落内的神像,教堂中的彩色玻璃亦被捣毁。

部落内的主教由酋长任命,不再自由选举产生,教会中的重要职位由新教徒出任。

部落大会将所有圣餐礼之捐献资金收缴,并同意教士以后可以自由婚娶。

大不列颠部落编订祈祷书,并编订部落民众信仰42条标准,至伊丽莎白一世女酋长时代校订,减为39条,至今为英国国教教义的根据。

然而爱德华六世的初衷是好的,虽然聘请欧洲大陆新教徒前来教授,但是毕竟不是自发产生改革动机。

出现的问题是天主教教徒表示信仰新教,然后依然按照天主教的方式敛财。

爱德华六世下令禁止部落民众在教堂中嬉戏打闹,及互相打斗,且不得把马和驴牵入教堂,视教堂为马厩或普通旅店。

由此可以看出当日部落民众已经不信仰所谓的神灵,以至于部落酋长爱德华一世下了这样一道命令。

公元1553年,爱德华六世酋长去世,玛丽即位(1553-1558).

这位女酋长信奉天主教即旧教,盖因为部落内贵族多对新教有成见,而爱德华六世所推行的新教并没有使部落民众得到实际利益。

在旧教天主教与新教之间必须选择一种信仰方式,即维持部落贵族的合法性存在,结果是玛丽女酋长一心要回复旧教天主教。

玛丽女酋长嫁给西班牙部落酋长腓力二世后,恢复旧教天主教的趋势更加急迫。

腓力二世对待西班牙部落内的新教徒非常残酷,这也是促成玛丽酋长恢复旧教的有力支持。

玛丽不久便与罗马天主教教会和好,公元1554年,罗马天主教教主派教使宣布大不列颠部落部落大会已与旧教天主教复合。

玛丽在位最后四年,虐杀新教徒之举,其残酷程度为大不列颠历任酋长所罕见。

部落民众有反对天主教而被处死者,可以证实的有277人之多。

最著名的利泰莫与里的雷两位主教,在牛津被活活烧死。

玛丽酋长的意图在于,以极端残酷的手段活活烧死异端新教徒,来恫吓新教徒,使这些新教徒不敢再宣传其主张。

然而事与愿违,虐杀的结果是新教徒更加的视死如归,而怀疑新教徒不定的天主教徒,转信新教。

玛丽回复旧教天主教的举动,最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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