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苏负梅,别号千金客。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便开始学剑。6岁的时候,我已懂得,什么是我这一生唯一应当做的事。一把由江南第一器――颜黑金所铸的名剑――紫云,从我懂事起,便如同我的手臂般,与我形影不离。因为,默娘说过,一个杀手,若手中无剑,便如同上战场的兵士,不着甲胄,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归入死地。你不杀人,便有人杀你。没得选择。这,就是江湖。
6岁时,我杀了第一个人。8岁时,我杀掉雪花庄庄主燕云飞,一个盛名天下的情场浪子,一生之中不知负了多少女子,拆散多少好姻缘,以玩弄女性为乐事。千金客的名字,自那夜起,名满江湖。很多江湖客,在得知默默无闻的我一举杀掉燕云飞起,就开始猜测,我是怎么样,讨得这因为疑心病重而多次死里逃生的浪客的信任,才杀掉他。其中诡秘内情,罕为人知,被好事者渲染为武林奇案。直到十年后,一个被称为无色不欢的杀手,亲眼见过我之后,才明白告诉我:“我终于明白,为何你十年前,以八岁的稚龄便能杀死燕云飞。原因太简单,因为,你长着一张绝色的容颜。”是的,我生的很美。桃花面,丹凤眼,朱唇艳红如血,还有一颗红痣,长在眉心,娇艳如花。
这样的我,其实只是一个弃儿,满月时被人丢弃在默娘的梅园里。那天晚上,大雪漫天,千里冰封。若不是默娘园中梅花初绽,酷爱赏梅的默娘难舍其美,彻夜等待,偶然听到梅树下我冻醒的哭喊,也许,我早已死在那年那夜那被丢弃的梅树下。
默娘对我说,她救了我的性命,又倾力培养我长大,对我有再造之恩,令我唤她作娘。所以,我称她默娘。
16岁时,我已跻身顶尖杀手之列。我杀人极贵,一千金一命。江湖上,据此称我为“千金客”。
我没有身世,只知道杀人。默娘说,既然我的亲生父母将我丢弃,那么,我就只有在江湖中成名,才能找到他们。江湖既然多事,能够名满天下的江湖人,自然会成为所有中原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很快,我的声名便会传至应该知道的人耳朵里。既然他们已经知道,自然也就会来找我。
而默娘是个杀手,她只会杀人,所以,她只教会我杀人。
默娘说,我必须成为天下第一的杀手,才会有人站出来告诉我,我究竟是谁。
在我的左肩上,刺有一朵梅花。默娘认为这一定是我的生父生母留下的印记,便于日后相认,所以,默娘为我起名负梅。又因为默娘姓苏,所以,我叫做苏负梅。
每次杀人时,我都有一个习惯,在对方临死的那一刻,除去伪装,让他们看清我的脸。
我会对他们说,你看清楚,我便是杀你的人,“千金客”――苏负梅。等你到阎王那里喊冤的时候,别报错了名字。
将死的人,脸色会突然一变,全身上下抖动一阵,眼睛里的那团火便熄灭了,变成一具没有生命的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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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那年,我第一次踏足京城。默娘收了人的银子,叫我去杀京城首富――苏百福。临行前,默娘把我叫到身边,对我说,苏百福武艺高强,被列为杀手圈中最难刺杀的第一人,甚至得到杀手猎人的称号。让我小心。
我很自负,对默娘说,8岁时,雪花庄庄主燕云天便轻易死于我手。我不信10年之后,还能奈何不了区区一个苏百福?
默娘吃吃冷笑,眼神冰冷。其实,我知道,她也是一个绝色女子。桃花面,丹凤眼,眉心一点朱砂,鲜润欲滴。8岁那年我在她梳妆时偷看,被她毒打一顿,皮开肉绽。
默娘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即使每天面对我,也是以一层薄纱覆面。我总疑心,她这样做,别有它图。可惜,她从不许我问,我无从得知。
默娘薄纱上露出的那双添上少许鱼尾纹的双眼,死死盯住我。她说,这根本无从比较。江湖上所有杀手,为了挤进杀手榜前十名的人,都曾试过接受杀苏百福的任务。不要说成功,便是全身而退,活着回来的人,也是寥寥。只因为苏百福的武功内力,已经练到返老还童的境地。不过,她话锋一转,也许,这次你可以成功。我给你十天时间,若是失手,你也不必回来了。
对了,还有一事。当我以为她的话已经说完,伸手去抓方桌之上那一个小小行囊之时,她突然又开口,一双剑芒一样锐利的眼睛突然爆发出锋利的寒光。
有一个人,你绝对不能伤他。那就是苏百福之子——苏靡。如果我知道你伤他一根寒毛,你,也不必再回来了。除非,你想试一试,我的雪花剑和你的紫云剑,到底哪一把才配的上天下第一。
我看着她绝情的背影,心里发寒。不敢再出一声,转身离去。
默娘不愧为默娘,和她的成名兵器――雪花剑一样,冰冷的毫无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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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百福,年五十有七,育一子一女。小女名苏悦,20多年前嫁与当时的长樱将军——柳逸桥柳将军之子,当时还只是一名踌躇满志的贡生的柳玉海。此后柳玉海高中,得先皇赏识,成为当时的太子西席,从此平步青云,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对这女儿,苏百福无疑是满意的。
长子名苏靡,学究天人,少年有为,交游广阔,被先帝御封为“如玉公子”。其妻孟氏,贤良淑德,持家有道。但两人婚近二十载,未有半子半女。苏百福对此极为不满,再加上苏某发妻辞世已过十载,苏家的商户也一直没有什么波澜,苏百福便索性丢开所有生意,常住青楼。
我在苏百福夜夜必来的妓院——翠香阁潜伏数日,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
苏百福武功高强,但他有一个弱点。武功越高的人,最小的弱点都会致命。而苏百福好色,所以我最终得手。虽然在我之前,他已经放倒了16个富有盛名的杀手。
我在翠香阁的第五夜,苏百福大宴宾客,耗千金请得京城第一名妓——季嫣然吹萧一曲。
宽广的大厅之中,上中下两层都坐满了人。鉴于青楼一向是供人玩乐的场所,翠香阁老板娘别出心裁的建了一座高达三层的主楼。中央开成一个方形镂空空地,使那些只要是坐在这三层主楼舞台栏杆一侧的客人们,都可以看的到一楼舞台之上,佳人的精妙表演。
这一次,既然是苏百福做庄,他,当然是坐在一楼舞台正对面的贵宾席上的。坐在他身边的,竟然全部都是和他谈的来的那些富商高官。没有一个像是保镖或是扈从之类的人物,根据我这几日的观察,自负的苏百福,从来没有带过一个随从在身边。
这样有恃无恐的自负,总有一天会让他付出血的代价。
众人的喧哗声中,一位娉婷佳人,风姿灼灼的走上舞台。先是一曲唱词,已经是声惊四座,歌声绕梁。接着,应着苏百福的邀请,她又令人取上一只价值不菲的白玉萧,缓缓放置唇边。
嫣然不愧是名妓,一曲萧如同天籁,清澈明亮,流水般拂过众人心头,所有人都被摄去魂魄。暗叹之中,却有一双水一样的眸子,暗暗打量着我。待我顺着这目光看去,她已经不着痕迹的将目光收回,敛眉低头。竟然是她,季嫣然。这女子竟然有如此好的眼力,我不禁为之震撼。不过,当前之事,还是任务重要。
收回心思,萧曲却也刚好完结。所有人还在回味那堪称绕梁三日的美妙箫音,心神不属。苏百福也不例外。看他神醉的样子,我忍不住暗笑。俗世痴人,死到临头还是不忘醉生梦死。可惜,可叹。
我就是在此时出手,寒光一闪,闪电般直取苏百福咽喉。苏百福敏捷闪过,淬过毒的飞镖只打散他发髻。待他清醒,找到沸腾人群里毒镖来处。我早已翻身跃离。一击不中,立即远遁。
意料之中,一刻未满苏百福就在夜幕弥漫的京师街道上拦住我的去路。
他背手而立,微胖的脸上满是不屑的笑意,圆圆的脸上皮肤白嫩如婴孩,竟果然如默娘所言,找不到一丝皱纹。可惜,这样的他,也不一定就总是可以保全性命。
我佯装怒火攻心,冲上去狂攻乱打。苏百福更是轻敌,——轻松避过。得意处放纵的扯下我脸上人皮面具,竟是一愣。
毫不犹豫抽出腰间软剑,在他颈上一抹,在用手一提。一颗鲜活的脑袋已在我手中。
苏百福仍是面露惊讶之色,一个“你……”字含在口中,没机会吐出下文。
我迅速施展轻功,逃离现场,跃出半条街的距离,才听见苏某尸身倒地的声音。
我得意一笑,娇颜绽放出绝色的笑容。
要知道,16岁时,我已因从不失手闻名江湖,人人听而丧胆。所谓千金无情,紫云无归,便足以看出江湖中人对我的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