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失落

再说一说于文秀吧。

于文秀和贺志远在大桥码头相遇,一起回到土家营子镇。然后就分手了。于文秀在镇上一家皮毛工厂上班,吃住在这里,就去了这家工厂。栾红英也在这里上班。

于文秀请的假,去婆家看望养子陈立根。住了半个多月,陪着儿子。等到儿子病好了才回来。儿子舍不得她走,母子难舍难分,但也没办法。于文秀和陈洁明离婚了,原来的婆家也不是她婆家了。没有理由住在人家里。况且他们生活也很贫苦,于文秀这次来,贴了不少钱。

养子要跟她来,但是儿子已经判给男家扶养了,按农村风俗习惯,就是孩子归男家了,女方是不能擅自带走的。立根他爷爷奶奶把他看得跟命根子似的,立根能帮他们干活了,他们相依为命,是离不开的。

陈洁明自从和城里的女人结婚后,生了孩子,就光顾城里那个家了。对乡下的老人和孩子不闻不问,连生活费也不给寄了。陈洁明是指望不上了,他爷爷说指望孙子陈立根养老送终呢。于文秀是不可能把养子带走的。尽管陈立根哭闹要跟她走,她也只能狠心把儿子甩开,不可以带啊。

于文秀回来心情不好,挂念儿子,精神有些恍惚。在皮毛厂里就休息了两天。

这家皮毛厂是兄妹两个开的,叫双合皮毛厂。哥哥叫向怀仁,妹妹叫向怀云。妹妹主要管理车间工作。

向怀仁,是双合皮毛厂厂长,五十二岁了。中年丧妻,有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大学,过着单身独居生活。这个人性格还算温和,待人比较和气,也有成熟男人的容量,总之算个比较容易接近的人。和厂里的工人关系也比较融洽。

皮毛厂一般女性比较多,向怀仁应该是比较容易再找个对象的,但是他却一直没有找对象结婚。据他妹妹向怀云说,她哥挑,想找个有文化有涵养,能担事的女人,当然外貌身条也得看得过去。她哥不差钱,差的是一个说得上话来知疼知热的女人。

向怀云说这话,厂里的女工们就啧啧咂嘴,议论纷纷。

“人家厂长眼眶子高,就咱这农村妇女,人家咋会看得上啊?人家要娶个城里的漂亮媳妇呢。”

“他媳妇都死了十来年了,还没见他有动静。他不缺钱,提媒的踏破门槛,都没见他有反应。心里揣着鬼哩!”

“听说现在有钱的大老板都找小三,没有不吃腥的猫,男人心野着哩。咱厂长就那个啥,老实?一肚子花花肠子。”

“瞎说呢!要是叫向怀云听见了,非撕烂了你那张嘴。别找事!”

“听说向怀云有意把咱厂里新来的于文秀给她哥说说。人家是大学生,原先在城里上班了,模样挺清秀的,而且岁数还小,就三十多岁,会嫁给她哥?”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是想,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

“听说那个于文秀是离婚的,不能生孩子。这可是女人的大忌。男人不就是图娶个媳妇传宗接代嘛,不能生孩子那会行?”

“咱厂长有儿子,不图娶妻生子了吧。大概不嫌弃于文秀这缺点,也许有门。”

“谁知道呢。人家的事咱只是背后猜测。成不成跟咱也没关系啊。再说咱老公都壮实着呢。也没机会攀上高枝富户人家。”

厂里的妇女姐妹们背后闲议论,干活嘴不闲着。吱吱喳喳吐沫星子乱飞,能淹死人。

向怀云是有意把于文秀说给她哥哥做媳妇。

向怀云就托了栾红英做媒人,给于文秀提亲。给了栾红英不少好处。其实栾红英内心是极不情愿给说媒的。她总觉得于文秀要是给向怀仁做媳妇,于文秀是吃了亏的。不般配。但是碍于情面,不能得罪老板呢,凑合着给提提吧。没用心去做这件事。

但是向怀云那是绝顶聪明的女人,眼炸毛都是空的。栾红英一提,自己就上阵了。别人说她还不放心哩。在一次好像是很偶然的时机,碰见了于文秀,傍晚吃过饭,于文秀正在刷碗,晚上还要加夜班,向怀云也装作吃了饭刷碗的样子,就凑近了于文秀。

“文秀,吃过了。”向怀云很随便的跟于文秀打招呼。

“嗯,向师傅,你也吃了。”于文秀对向怀云还是挺有好感的。这个女人聪明能干,有关皮活这一块都精通。待人也好,很会拢络人心。工厂管理这一块,她几乎代替了她哥哥。对于文秀也给了不少的照顾。

于文秀是生手,不怎么会做皮活,她就耐心的教,给的日工也不少。工人们背后都说,给于文秀特殊照顾了。向怀云就说,人家是大学生,来做皮活是屈才了,人家以后会有大发展。总而言之,她们俩的关系处的不错。

向怀云特意找了这么个和于文秀单独在一块的机会,就是为了和于文秀聊聊提亲的事。

向怀云做事干脆利索,开门见山,就给于文秀说:“文秀啊,听我哥说,栾红英给你提了亲。我很感兴趣。文秀,你觉得我哥咋样啊?”

突然说起这个话题,于文秀没准备,脸就红了,踌躇一下说:“我还没考虑呢。”

“文秀,红英咋给你提的亲?”向怀云半开玩笑地问,

“咋提的啊?”于文秀没有正面回答,说:“向厂长中年得志,发家致富,是个有商业头脑的人。我上完大学就给人家打工去了。没经过商。我和我前夫是在工作中认识的,婚后一直没有孩子。我可能不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也有自己的个性。”

于文秀机智地回答,倒使向怀云摸不着头脑。她想了想说:“文秀啊,你一来我们厂子上班,我就看上你了,我觉得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才貌双全,有涵养有气质。是遇到不对的人了。我哥是挺优秀的,我给你简单介绍一下他吧。”

于文秀其实并没有此意,因为年龄差距太大,另外向怀仁是富商阶层,一般有钱人是看不上贫苦人的。就是结了婚也不平等,也不会幸福。她是觉得不合适。

于文秀说:“向师傅,工人们都在加班,我在外闲聊不合适吧。我还是上班去吧。”

“怎么会是闲聊呢,我们说的这才是正事呢。挣钱不也是为了成家立业吗,找个好人家比什么都强。要不到我办公室,咱好好聊聊?”向怀云缠住于文秀不放。

“别了,就在这里说吧。”于文秀能跟她到办公室去吗,那是办公的地方,常有人找。已经都吃过饭了,这里还是比较僻静的。

“那好吧,我就给你聊聊我哥。”向怀云抓紧了时间。

于文秀觉得很不是时候,耐着性子听。她能理解向氏兄妹急切的心情,但也不至于逼婚吧。

向怀云说:“我哥向怀仁是个大好人,从小受了不少苦,到了中年才发迹。我那苦命的嫂子,能跟着我哥受苦受罪,就是没福气跟着我哥享受。我哥刚说有钱了,我嫂子就病倒了,到医院一查,晚期胃癌,也就是半年的活头了。我哥不死心呢,刚说年景好了怎么妻子就病倒了?不服这口气,就带着我嫂子到处花钱看病。大到北京医院,小到村医偏方,都用到了。倾尽了财力,也没能挽回我嫂子的病情,不到年底就去世了。留下我一个侄子上中学。也是一个不幸的家庭。”

“那你哥还挺忠诚的。对你嫂子不赖。”于文秀评价说。

“我哥挺重感情。我嫂子去世以后,我哥怀念她,整天就跟丢了魂似的,也无心经商做买卖了,都是我一手料理。”向怀云说:“我哥这种坏情绪持续了有两三年,直到我侄子考上大学,才有所好转。儿子上大学了,要花钱呢,我哥就慢慢振作起来了。不过一直没有再婚。原因只有一个,按他的话说,就是找不见像我嫂子那么好的女人。”

“你哥还真是个痴情恋旧的人呢。”于文秀说。

“是啊,因为我哥做着买卖,接触的人很多,有朋友介绍的,有媒人说的,还有些女的主动追求我哥,我哥一概视而不见。痴迷于他前妻。”向怀云说。

“你哥是不是精神出了问题?有病了?”于文秀问。

“我也这么想过,深入跟我哥交流过思想。感觉我哥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并没有疯。我就尝试着说服他,开导他,把他从深切回忆中拉出来。亲自给他介绍对象,可是好事多磨,一直没成。我认为我哥在感情方面挺专一的,是个值得信赖的男人。”向怀云这样评价她哥。

于文秀听了,感觉这个男人挺奇特的。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跟年轻人一样重感情,有点不正常,是不是有自闭症啊,自我封闭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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