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的天气很闷,诚实上空灰蒙蒙的,像是覆盖了一层灰尘,看得人心里也闷闷的。
大米新交了男朋友,于是更加的乐不思蜀,上课基本就成了大米恋爱之余的消遣。
我没其他地方可去,天天守在桃夭的店里发呆。
这种鬼天气有些让人喘不过气,抽出一本杂志扇风,还是觉得闷。
或许站在外面会好一些,我搬了椅子坐到店门口。
一般这个时候,隔壁旧书店的灰猫会出来晒太阳,可今天只看见老太太自己搬了竹椅坐在那里。
我向她打招呼,老太太很客气的抓了把话梅给我。
“这天气还真是闷呢,小灰都不爱出来了……”
人一旦上了年纪就会很喜欢找人聊天,当然,我并不讨厌同一个和善的老婆婆聊几句,可是不远处十字路口的那个东西实在让我没办法认真听她讲话。
一个男人正蹲坐在十字路口中心,肤色苍白,两颊消瘦,几乎凹了进去。男人的身旁似乎飘了一层黑色的浓雾,看一眼都觉得压抑。
男人眼神木呆呆的,只在看到有人从身旁经过时,眼里会突然射出某种近乎偏执的暗光。
他就这样蹲坐在那里,每每有车或者人从身边经过,一定会伸手去拉,刚刚就有一个骑脚踏车的男孩子被他绊了下来。
好在没有其他的车辆经过,男孩子只是受了些擦伤,我看见他扶起脚踏车后,纳罕地盯着地下看了老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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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知道就在他盯着地面看的时候,那个苍白瘦削的男人正在和他对视,面无表情的对视。
他什么都看不见,可我却看得清楚,闷热的天气里,一丝凉气缠上了全身,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运气真不好,怎么又看见了这些东西。
我搓着胳膊,好让自己暖和一些。
对这个男人我有些印象,还活着的时候,他的脸色就很苍白,看起来总是很疲惫,蹬脚踏车也是有气无力的。
如果我的记忆准确,瘦削男人应该算是地缚灵的一种。
昨天这个时候,他正躺在运货卡车的轮子下面,破旧的老式脚踏车被碾变了形,彻底成了一块废铁。鲜血从男人身体里面汨汨地流成一座小型的湖泊,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根本不会有人相信那么瘦弱的身体可以流出这样多的血。
对于这种死法,他可能不甘心,所以才以地缚灵的形态停留在生命结束的地方。
他很可怜没错,但因此无故受到惊吓的我更加可怜。怨气这么重的灵,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了。
以往也不是没有和这些东西打过照面,可是,一般来说,他们都会让自己看起来和活着的人差不多。
人并不是只在活着的时候爱美,除了受到太大打击或者心理变态,没有谁会喜欢在死了以后披头散发七窍流血的出来吓人。
其实这个男人看起来也还好,至少身体看起来是完整的,除了脸色苍白一些,和正常人也没什么不同。
令我感到的恐惧的,是他身旁笼罩的黑色浓雾,桃夭说过,某些怨念极为强烈的魂魄,身旁就会出现怨气形成的雾气。
而在次之前,我从没亲眼见过这种黑雾,阴沉沉的,不
详的颜色。
我开始无比思念桃夭,有他在的话,至少能保证我的人身安全。
说起来,桃夭走的真不是时候,连个招呼都没打就不知道跑去了哪里,只留下一张字条。
从路口传来的压抑感越来越强烈,我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冲老太太胡乱点了下头,逃也似的冲回店里向桃夭求救。
拨了四遍号码,手机里传出来的却只有盲音,再拨过去,还是无人接听状态。
死狐狸,难道偷溜到盘丝洞和女妖精鬼混去了么。
攥紧手机,看着快要指到五的表针欲哭无泪,如果要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个男人待的路口。
像我这种八字里都透着霉气的人,路过那里的结果可想而知。
“嗨——美女!”
突然冒出来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我本能地看过去,一个染了满头黄毛的脑袋探了进来,痞痞的笑容很可爱。
“呃……欢迎光临。”
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挤出来的微笑有些僵硬。
“呀,美女,你这种表情很让人伤心啊,看到我就那么不开心吗?”
黄毛凑过来,伸手捏捏我的脸,抬手时,我嗅到了一抹很好闻的甜香。
是很特别的甜甜香气,淡淡的麦香,混合着阳光的温暖气息。
用阳光来形容一个男人身上的味道或许会让人觉得很奇怪,可事实就是如此。
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我真的闻到了阳光的香气。
“哎呀,美女你的脸手感真不错。”
可能觉得一只手捏不过瘾,黄毛两只手都放到我脸上。
可是,真奇怪,第一次见面就做出这种无理的举动,脾气再好的人也会翻脸,但触碰到他的指尖时,感觉只有亲切。
很奇怪,就连一丝一毫的厌恶感都没有。
“美女我叫阿麦,没有地方可去了,你带我回家吧。”
“什么?!”
我蹭的后退一步,“你说什么?我为什么要带你回家?”
“因为,我只认得你啊。”
阿麦笑起来痞痞的很好看,阿麦长了张讨喜的娃娃脸,身材却比桃夭还要好。
我发誓,这辈子我都没见过身材这么好的男人。
搭配上那张人见人爱的娃娃脸,阿麦如果去牛郎界发展,绝对是富婆们争相讨好的头号人物。
我板起脸,“别搞笑了,我马上就要关门回家了,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请离开。”
阿麦眼神很无辜的看向我,“你确定一个人可以安全到家?”
阿麦向十字路口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对着我微笑不语。
这个叫阿麦的男人……也看得到那些东西。
“H城治安很好。”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不是治安,那个男人,坐在路口中心那个,你也看到了吧。”
阿麦冲那里拐拐嘴角,“你真的走得过去?”
在陌生男人与满身怨念的地缚灵之间,我还是觉得前者比较可信赖。
路过瘦削男人时,一阵强烈的不适感钻入胃部,神经性的抽痛起来。
阿麦笑笑,拉着我的手臂,示意我靠在他怀里,
暖暖的阳光香气包围住了我,胃部的抽痛一点点缓和下来。
这样的姿势很亲密,我有些不适应,想离他远一点。
阿麦按住我,“忍耐一下,靠紧我往前走,再有几步就可以了。”
夕阳的余晖洒下来,我这才看清了阿麦的眼睛,阿麦眼睛的颜色有些与众不同,是极淡的褐色,有光落在上面时,看起来就像是金色的眸子。
阿麦的眼睛很大,偏圆,也很漂亮,透着一股让人无法拒绝的亲和力。
走到楼下时,我突然想起桃夭有可能不在家,于是我转身向阿麦道谢,谢谢他送我回家。
我的潜台词就是,你也可以走了。
“可是我没有地方去。”阿麦看向我,湿漉漉的眼神很无辜。
“没有地方去也不能跟我回家。”
“可是,可是,我只认得你啊。”
“少来这一套,你赶紧给我走。”
“姐姐!你不能赶我走啊!”阿麦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分贝,神色凄楚地拉住我的衣袖,眼睛里隐隐有了泪光。
“姐姐,爸妈都走了,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啊!你不能赶我走啊!”
“姐姐!我不会白吃白住的!求求你不要赶我走!”
“姐姐……”
我被这一连串含冤啼血的姐姐喊懵了脑袋,附近买菜回来的大妈们看我的眼神变得很不友好。
在大妈们的眼里,一个可怜兮兮眼含热泪的美好少年正在被我这个无良的女人肆意欺压。
大妈们的眼神嗖嗖的甩过来,在巨大的压力下,我不得不把阿麦拖进了楼道。
本想等围观大妈们离开后再让阿麦走,结果他的哭诉声一直穿透了整座公寓楼。
最后,我被迫把阿麦拖进了房间,桃夭果然还没回来。
“说吧,你到底是谁。”
我没好气的看着他,“你为什么知道我能看见那些东西?”
“美女你别这么紧张嘛,我是闻出来的啊。”
阿麦晃晃脑袋,一头软软的黄毛看起来像只小狮子。
我拉下脸,“正经点。”
“好吧好吧。我只是猜一下而已,结果猜准了,就这么简单。”
“有什么目的?”
阿麦笑嘻嘻的摆摆手,“美女,你的表情不要总是这么僵硬嘛。我来这里不过是为了找个人而已。”
“有一个女孩子,我爱了她很多年,她后来搬家了,我一直在找她,她就在H城。”
阿麦的笑容一瞬间变得很温柔,“所以,我就来到了这里。”
看阿麦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或者要比我更小一些,这么美好的少年为了爱人千里迢迢奔赴到陌生的城市的确令人感动,可是——
“你要找人为什么跟着我回来?!”
“哎呀,美女,不要这么小气嘛。只是借住几天而已,反正我没地方可以去。”
反正,没地方可去。这话说的,难道是我在求你住下来吗?
感觉脑袋涨涨的,快要爆炸的感觉。
苍天啊,真不知道我最近做了什么缺德事,一只抠门拜金狐狸也就算了,可为什么又扔了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家伙给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