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隐约传来一阵犬吠及男人惊恐的求救声。
江风打了个哆嗦,看向唐泽彥:“你带来的那条狗不会把人给咬死了吧?”
唐泽彥摇头:“不会,它是经过专门训练的,知道从哪里下口最合适,既能将人制服又死不了人。”
江风:“……”这话明明很温柔很斯文,他怎么有种寒毛倒竖的感觉呢?
唐泽彥站起身子向着声音的来源处追去。
兰沐星等人深吸一口气后,迈开步子跟了过去。
在半山腰处后一棵大树上,她看到那条棕色的警犬正紧紧的咬着一个中年男人的衣服下摆不放,使得对方既转不了身也迈不开脚,急得在原地团团打转,一只手想往警犬的脑袋上揍却又显然不敢。
看着那个男人,唐泽彥一眼就认出他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刘广俊。
在经过两下徒劳的挣扎后,刘广俊被制伏了。
看着刘广俊捂着小腿一脸痛苦的模样,再正蹲在地面上,张着嘴微淌着口水的警犬,兰沐星等人心底不免有些发怵,好家伙,还真的是咬的恰到好处啊。
给江一帆打了电话,对方表示立马带人前来。
在江一帆所管辖的警局审讯室,落网的刘广俊没有做任何抗拒,不等审讯人员发问,他便自己开口全招了,全程不过沉默一分钟,要了一杯开水。
他的过分积极与主动反倒让唐泽彥与江一帆等人觉得膈应的慌。
刘广俊喝了一口开水,双手在桌面上轻搓着,视线落在手背上。
“我是做装修这一行的,早年生意还不错,小挣了一些钱,可这两年的运气却像掉了泥潭似的,总是爬不起来。我投资失败了,前后一共欠了近百万元的外债,包括50多万高利贷。这些钱以我现在的经营状况来看,根本就还不上。我为此熬了三天三夜,于是就想到了杀人骗保这一个方法。”
“我先后在四家公司买了四份保险,保额一共超过两百万。弄完保险后,接下来就是寻找替死的对象。我寻找了很久,终于在一个菜市场附近看到了他,他是一个流浪汉,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的脑子有点不正常。”
“那天下午,我借口靠近他,来到他的身身边,用砖头重击他的头部,将失去知觉的他拖上我自己的那輌面包车。然后把车开到那条几乎快要废弃的省道,然后故意把车开进一边的旱水沟里,当时撞得还有点疼,但我也根本顾不上这些了。我把我自己的手机、皮带扣、衣物等东西放在他的身上,然后一把火连人带车给烧了。”
“车子在烧整个过程,我一直都在省道上看着,直到我确定已经烧得干干净净后才离开,想不到还是让你们给查出来了。”
他说的很平静,全程没有一丝后悔与害怕。
仿佛他烧的只是一辆车,不是一条生命。
唐泽彥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的扣动着,目光清冷的看向刘广俊:“你为什么要将选择他做替死鬼?”
刘广俊扯唇笑了一下:“谁让他是个傻子呢?像他种人其实活着也是遭罪,还要浪费粮食。我觉得我还为社会做了一件好事呢。”
兰沐星:“浪费你的粮食了吗?我以前一直觉得那个人冷血无情,想不到比起你,他居然还算是好人了。”瞟了眼正悠闲抽烟的项昕。后者当场黑脸。
唐泽彥依旧盯着刘广俊,“如今的刑侦技术这么发达,骗保这种方法几乎是很难成功的了,所以你一开始就打错了算盘。而且像你这种自以为杀害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的恶劣行径,是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剥夺一个和你无冤无仇无瓜无葛的人的生命!”
兰沐星点头附和:“没错,你一开始就打错算盘了,因为保险公司在你成功投险后的那一刻就没想过要真心的赔偿你,他们总会找到各种理由推脱或搪塞……咦,我说错话了吗?”
看着大伙都用一副看待2B的眼神看着她,她的话渐渐没了下文。
江一帆的嘴角微微一扯,悻悻的说:“幸好我老婆不在,在的话一定要跟你吵起来了。”
兰沐星侧脸:“为什么啊?”
江一帆:“她是泰康人寿的总管。”
兰沐星一愣:“……有钱人啊!”有钱行业中的成功人士还会没钱?
江一帆一噎,他怎么有种对牛弹琴的感觉呢?这个女人似乎总是找不到你话里的切重点是什么,脑子没问题吧?
押走刘广俊后,唐泽彥转身看向江一帆,问道:“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案子其实和一本日本探案小说里的故事情节有点像,都是以为杀流浪汉就不会被人发现?”
江一帆想了想,反问:“你说的是不是东野圭吾的那篇嫌疑人X的献身?听说马上就要上映了,主角还是紫薇格格呢。”
唐泽彥耸了耸肩:“谁演的我不知道,我从来不看改编电影。通过结合那本书的内容和刘广俊的行为,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变态是不分国界的。”
兰沐星撇嘴:“谁说的?你敢保证刘广俊不是看了那本书后才受到了启发,要论变态,我个人还是觉得岛国更胜一筹!要不然怎么会制造出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那是人会做出来的事情吗?”
见她似乎有越说越气愤的趋势,唐泽彥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巧克力抛向她,果然,为了不让巧克力落入垃圾桶,她忘了义愤填膺,急忙伸手接过。
看着她,项昕不禁想像着那些训导员训练警犬时的情景,简直一模一样嘛!
想要让这个案件彻底的圆满结束,就必须确定死者的身份。
可是江一帆经过多方的努力,一直没能查出那名流浪汉的真实身份,只知道他操着是河对岸的口音,四十多岁,常年在本市的第二菜市场附近溜达。那里的居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憨子’。
憨子在附近居民的眼中是一个好人,他虽然脑子有些问题,但是在那里生活了几年下来却从来不打扰大家的生活,甚至还会帮人家做一些不用脑子的体力活,比如说帮人家搬家抬家具,搬大爷大妈扛煤气罐扛大米等。所以大家平常会时不时的接济他一些食物衣服,在他买了忙之后也会塞一些零钱给他。时间一久,他也知道用这些钱去附近的小店里买吃的,总之就是尽量做到不扰民。
看着因为查不到憨子真实身份而耿耿于怀的江一帆,唐泽彥提议道:“要不你让人对对岸去查查看,我觉得从你反映来的信息来看,他应该是受过高等教育且出身较好的中上阶层家庭。”
江一帆抬眼,眼底有着疑惑,仿佛在问你怎么知道。
唐泽彥笑笑:“他现在是以一个傻子的形象出现在世人眼里,通常傻子给的印象都是脏乱爱惹事的,可他却没有,这只能说明礼貌好脾性这些东西早已融入他的血液,从这不难看出他在没有变傻之前应该是一个修养极佳的男人。没有人是先天好修养的,修养往往与教养紧密相连。而教养的好坏又直接取决于家庭环境的好坏,顺着这点往下推,你还会觉得他的出身会差吗?”
江一帆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就在这时,兰沐星突然凑了过来,贱哈哈的的问唐泽彥:“你的出身这么好,你也一直自诩着自己的修养好,那我想问一下,如果哪天你傻了,你也会像憨子那样保持着修养吗?”
唐泽彥:“……滚!”
兰沐星:“注意修养!”
跟江一帆道别后快走出警局的时候,唐泽彥又折了回来,将一条软中江一帆的桌上一放,后者抬眼疑惑的看向他。
“帮我调查一个人,杨亮。连同他的所有亲戚的政治背景都查一下。”
“杨亮?”江一帆靠向椅背,沉吟一会儿:“那个派出所的小副所?你查他做什么?”
唐泽彥:“我想通过他找到另外一个人。”
听他的语气似乎并不想说的太具体,于是江一帆也就识相的不追问。收软中放入抽屉,点了点头,“好吧。后天给你答复。”
离开警局后,兰沐星撇嘴:“当警察也可以这么大胆的收贿啊?”
唐泽彥看了她一眼,浅笑:“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所以警方在调查取证时运用一些人情世故也没什么不妥的啊。他肯帮我已经是给面子了,我总不能还让他自己破费吧?这种厚脸皮的事我可做不出来。”
兰沐星转过头,将视线紧紧的盯在他的脸上,很认真很认真的看着,就在他被看得心跳加速险些心猿意马时,她猛得嘣出一句:“你的脸皮的确很薄,薄到我看了半天都没找到!没皮没脸!”
唐泽彥怔了一下,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好男不跟女斗!
将警犬送回去的时候,唐泽彥和顾臻几个顺着训练场散步。
随意的踢着脚上的小石子,唐泽彥率先开口:“我怎么觉得许小姐还喜欢着你呢?”
顾臻停下脚步,流露出一抹嫌弃的表情:“那是她的事,反正我是看到她就烦!”
兰沐星一脸的不相信,“既然看到她烦,那你赖在这里干嘛?自虐?”
顾臻:“我是来找老李叙旧的,关许优什么事?”
“那边在做什么?”项昕突然伸手指向前方,那里正聚集着不少人,好像在围观着什么。
唐泽彥瞟了一眼回答:“格斗训练。”
兰沐星突然双眼一亮,伸手指着一个正和男警察格斗,身姿飒爽的女警,一脸崇拜的说:“你们看,那不是许优姐吗?”
众人定睛望去,却只见背景不见容颜。
顾臻只是淡淡的看了几眼,便摇着头,十分肯定的说:“不可能,许优不会有这么好的功夫,她除了撒娇卖萌化妆逛街外还会什么?”
言语里满满的尽是嫌弃。
女警的动作漂亮而富有冲力,凌厉而又不失美感,直拳横踢,勾拉连击,拉肘顶腹,格挡弹跳,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看着连兰沐星都不由的竖起大拇指,真的挺不错!
顾臻的眼睛渐渐放亮,女警的动作看得他心潮澎湃,他觉得自己的心跳都要随着她的动作沉浮,嘴角不自觉的啧啧啧起来,此时在他看来,当初那个老是跟在他屁股后面的讨厌女孩绝对连人家一半的一半都比不上!
双眼发直的盯着女警看了好一会儿,想到旁边还有唐泽彥等人,他适才有所收敛,不着痕迹的将视线从女警的身上挪开,轻咳了一声,挨近兰沐星:“沐星啊,怎么说我也帮过你一些忙,这样吧,我给你一个还人情的机会,你等会帮我打听下那位女警是谁吧?你们女生好套话。”
“怎么,你想追人家啊?”兰沐星早就注意到他那饥渴的眼神,哼,色鬼!
可是,她怎么觉得那个女警的背景越看越像许优呢?刚想开口再给顾臻提个醒,前面那个女警猛然一个旇身,将男警察踢翻在地,四周一片喝彩声,引得顾臻惊艳连连,双眼便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瞧了。
不巧,那名女警抬起了头,对上顾臻的眼睛。
许优?竟然真的是许优!
顾臻的脸色骤变,难道许优不应该是那种爱偷懒,公主病晚期,喜欢耍滑头,装嫩卖萌,成绩垫底的一类女生吗?她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身手,她什么时候练的?
兰沐星一边细心观察着顾臻的神色,一边轻推一下他,问:“那、那你还追吗?”
“追你个头啊!”顾臻扭头走人。
让他追许优?脑子有病!
兰沐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冲着他的背景嘀咕着:“我就不明白了,人家许优有哪里不好的?至少我觉得她配你是绰绰有余。再说,被伤害的人是她又不是你,现在反倒搞得你跟窦娥似的。”
顾臻止住脚步,回过头恶狠狠地瞪向唐泽彥:“你都说了?你的嘴巴怎么那么大啊。”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曾经跟许优有过交集!
唐泽彥似乎一点愧色都没有,甚至还很高兴的笑了起来。伸手指向许优,问:“我想有一件事是你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你其实觉得许优格斗的样子,十分美妙!”
顾臻:“哪、哪有?胡说八道!”
唐泽彥瞧见他眼神躲闪,笑意更深的问:“没有的话你心虚什么?”
顾臻一愣,旋即俊脸微微泛红。低咒一声后,快步离开。
将警犬交还给负责人后,唐泽彥要求参观一下这里的所有警犬,居然得到了同意。他们在专门为警犬搭建的休息区外慢慢的走着,一边讨论着哪只警犬看起来比较好看,哪只比较厉害。
在太阳快要落山他们决定离开的时候,他们被自己所看到的一幕给吓到了。
他们居然看到了许优在亲顾臻,那种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脚尖一踮凑上去的那种,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唇线。
更让唐泽彥他们感到惊讶的是顾臻竟然没有拒绝!
直到许优迅速跑出门迎面与偷看不懂掩饰的兰沐星撞了个满怀后,顾臻才猛得清醒过来,冲着许优就是一阵大吼,声震云霄:“许、优!”他实在想不到,她敢顶风作案!
“我在!”许优从兰沐星的怀中退开,回过头,笑容十分谄媚:“你的嘴唇确实太干了些,唇膏给你,有空记得自己擦哦。”
小小的唇膏划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砸在了顾臻的鼻梁上,顾臻吃痛,“啊”了一声。
“呀,我不是故意的。”许优见状,赶紧推开兰沐星,咻的一声跑的无影无踪。
顾臻揉着微微发红的鼻梁,极不开心。抬眼见到唐泽彥等人暧昧不明的笑容后,他的脸变得更加难看,微带桃花的眼睛渐渐眯起:“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唐泽彥点头:“我什么都没有想啊,眼见为实嘛。”
顾臻:“实你个头啊!那是她自己厚脸皮,趁着我休息的时候偷亲我!我对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想法!”
唐泽彥愣了一下,偏歪着头看他,满是惊讶的的说:“照你这么说,她不止亲你一次了?”
顾臻:“……我不想跟你说话!”
转回身重新躺到躺椅上背对着他们。他实在不想承认,他虽然生气,但刚刚许优亲他的时候,电流自唇角一直窜到他的心里,他竟然不厌恶,反倒有一点点兴奋。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
许优的再次出现居然让他萌生出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他想自己真是疯了。
唐泽彥看着他的背影,问:“你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顾臻的背影微微一僵,哑着声音说:“我过两天再回去,你们自己先走吧。”
“为什么要过两天,你还有什么事没做?”兰沐星有些不解。他不是陪他们来借条狗的吗,现在狗都还回来了,他还赖在这里做什么?
“他在回味刚刚那轻轻一吻。”项昕的声音极具震憾力的在室内响起,瞬间雷倒了所有的人,更是炸的顾臻直接从躺椅上蹦了起来,恨不得一把掐死他。
至于许优亲顾臻一事,兰沐星也在后来才知道了真相。原来……
在去食堂吃饭的时候,顾臻不小心的撞了下正在端汤的她,汤汁溅了她一身,让她看起来颇为狼狈。
然而品性恶劣的顾臻见她一脸猝不及防,非但没有一点愧疚,反倒极其没品的笑了起来,笑得十分得意。本来每到季节交换的时候,他的嘴唇就会变得有些干燥,这一笑由于笑得太开心太用力,唇面突然一痛,有血珠渗了出来。
于是他便下意识地舔了一下薄唇,就是这个小小的动作让许优的心猛的咯噔一跳,脑海不由自主的闪现出‘香艳’二字,努力的咽了口唾沫,实在是太勾人了!
顾臻一向都很懒,每次吃完饭都不想起动,都是直接躺着休息,于是他便选择了负责人的那间办公室做为自己午休的地方。
许优蹑手蹑脚地走进去,从口袋里掏出刚买的唇膏,放在桌子上,抬脚走了两步,她又恋恋不舍地回过头,恰巧他的嘴唇轻轻动了下,动得她的心痒痒,于是她又蹑手蹑脚地走回来,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
顾臻像是做梦,嘴唇又动了几下。
许优蠢蠢欲动,索性拆开唇膏,帮他涂了起来。
刚好唇膏的盖子盖好,顾臻蓦地睁开眼睛,见许优离他特别近,眼睛一眨不眨地瞧着他。
倏地他感到唇上凉凉的,一个激灵坐了起来,跳到地上,抺了自己的嘴巴一把,质问:“你偷亲我了?”
许优一胆坦然:“没有啊。”
顾臻:“装,继续装!”
许优无辜脸:“真的没有……”
顾臻眼尖的看到她捏在手心里的唇膏,更是气愤地拉起她的小手,控诉道:“还说你没有!你的唇膏是薄荷味的,而我的嘴唇现在很、冰、凉!这就是证据!”说着,他又一种‘我是侦探,你别想骗我’的眼神瞪向她。
许优摇头解释:“我只是帮你涂唇膏,没有亲你!”
“呵!”顾臻轻嗤,“真有意思!真会撒谎!”
他的唇上还残留着唇膏,在透过窗户的阳光折射下,散发着莹莹的光,色泽红润。许优咽了咽口水,心里盘算着:反正在他的心里她也就那样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把罪名坐实了吧!
于是=电光石火间,许优搂住他的脖子,脚尖一踮,直接封上他的唇,甚至还伸出舌尖舔了一下他的唇线,然后趁着他没火,迅速的跑出门,于是便有兰沐星等人所看到的那一幕。
将手上不太重要的事情全部暂搁一边,唐泽彥决定带着兰沐星先去找回高艺。
根据兰沐星的说法,她是在离这里不是很远的宣城看到一个背影与神情很像高艺的疤脸男,于是他们直奔宣城。
凭着记忆,兰沐星行走在阡陌交错的小巷间,她隐约记得好像是在这一带的哪家小吃店里遇见的,可具体是哪家又想不起来。
“要不我们问一下吧,如果小高真变成像你说的那样,且真的是住在这附近的话,我想应该不会很难的。”唐泽彥从背上的放行包里取出一瓶矿泉水拧开交给她。
兰沐星伸手接过喝了一口还给他。“好吧,我们问问吧。”
在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打听后,终于有一位大妈指着一间漆黑的小木房,说:“二楼往的那个人跟你们说的有点像,要不你们去问问,哦,他在这里摆了个猪肉小摊,我跟你们说啊,这小年轻的刀法可好了,要一斤就是一斤,要八两就是八两,几乎可以不上称……”
听到大妈的最后几句话,唐泽彥等人心里大抵都有了答案,那个住二楼的人十有**就是高艺!
兰沐星有些怜悯的看了大妈一眼,心想:如果你们知道了他以前分割的人肉的话,你们还会这么淡定的夸赞他吗?
谢过大妈,唐泽彥带着兰沐星等人敲开那栋木房,开门的是一个小男孩,昂着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们,问:“你们找谁?”
兰沐星:“你们这里是不是住了一位姓……”
“我们找那个卖猪肉的叔叔,家里办酒席,想向他预点肉。”唐泽彥抢过兰沐星的话头。
小男孩听到后,点了点头,将门全部打开,然后冲着楼上大叫着:“高叔叔,有人找你买猪肉!”
高叔叔?不用问了,那人就是高艺!
楼上有人沙着声音应了一声。
唐泽彥拧眉,这个声音有点陌生啊,不像是高艺的。
尽管狐疑,他还是带着兰沐星和项昕等人踏上那道狭窄的木梯,往二楼走去。
二楼的光线想对比一楼更亮些。它的上面是瓦片顶,中间装了两块透明玻璃,光线从那里透进来,照亮全屋。这种风格的屋顶在二十年前的南方很普遍很常见,现在却几乎销声匿迹了。
兰沐星的鼻子微微一酸,谁能想像以前那个打扮花哨的少年郎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一个瘦瘦的身影从里屋里走了出来,边走边用一块油得发亮的布搓着手,“你们想要买什么样的肉,五花肉还是前后腿肉?如果是……”
来人止住了声音,呆呆的站在原地。
借着屋顶上那两块玻璃透进来的光线,唐泽彥等人倒抽一口冷气。
眼前的这个人真的是高艺,真的是那个闷骚花哨的年轻法医?
但唐泽彥等人却没有问出口,因为从他那惊慌的眼睛里,从他那坚挺的鼻梁和左脸的轮廓,他们知道他就是高艺!
他被毁了容,曾经那张干净略带孩子气的脸荡然无存,取代的是一张沟壑微浮,狰狞丑陋的疤痕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