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过来的时候,怎么没有看见渡船?”
“船停在状元村的渡口,这种天气,是不会有人过河的。平时就没有什么人,这时候就更没有人了。”
“状元村的渡口在什么地方?”
“向里走,一袋旱烟的功夫就到了。汪小霞和夏清莲是不会坐这条船的。”
曹德民的话把赵开基的渡船排除在外了。
“另外两家呢?”
“唐有忠家在镇上开了一个茶叶店,他家的船主要用来运茶叶,马长海是一个渔民,和杨庄的杨树理一样,每天早出晚归。”
“唐有忠家的船的运行路线仅仅在状元村和沙河镇之间吗?”
“对,除了特殊情况。”
汪小霞和夏清莲搭这条船的可能性似乎也不大。有可能的是马长海的渔船。
根据曹德民提供的情况,大沙河沿岸有船的人家如下:
桃村——汪大贵,常收成。
杏花村——顾永和。
湾头村——蒋国树,蒋国权。
南塘村——史方圆。
北塘村——史方和,刘保家。
龙尾村——宋建国,漆阳平。
小刘村——船是生产队的。
杨庄——杨成功,杨树理。
崔村——崔家松。
状元村——赵开基,唐有忠,马长海。
李云帆和王萍算了一下,按人头算,一共是十七条船,除去桃村和小刘庄三条船之外,有是十四条船。
告别曹德民以后,李云帆让王萍在笔记本上又加了一条船:
状元村——曹得民。
郑峰觉得这条船加的很有道理。郑峰和李云帆吸取了花家村郭晓兰溺水案和南山镇辜望弟失踪案的教训,曹德民的这条船是应该作为调查对象的。
曹德民自己也说了,他经常划船到沙河镇去卖鱼,他的船肯定停在沙河镇渡口附近,如果汪小霞走沙河镇渡口的话,是完全有可能遇到曹德民的,走路和坐船,汪霞会选择坐船。如果曹德民再热情诚恳一点的话,汪小霞非常可能坐他的船回家——当然曹德民得多走一个来回。
至于曹德民为什么要多跑这么远的路,郑峰还没有周到合理的解释,当然,做这样的考虑有另外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谢家村在大小沙河交汇处东边五六里地,夏清莲在渡口遇到曹德民的可能性比较大,一般情况下,曹德民不会这么做,但如果曹德民出于关心,执意要送夏清莲回谢谢家村的话,夏清莲是不会拒绝的,而夏家堡就在状元村的南边,比小刘庄要近许多。
这个想法正好解释了郑峰心中的疑虑,“72。3。16”案和“72。3。27”案是两起串并在一起的,关联度非常大的案子,既然是串并在一起的案子,那么,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