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合群

自从地球上出现生物一直到今天,经过生殖繁衍,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天上飞的、道上跑的、有知觉的、没知觉的、有情绪的、没情绪的、有灵魂的、没灵魂的……算起来种类、数量何止京垓亿兆,现在存活下来的有多少?自从地球上出现人类一直到今天,经过生育繁衍,黄人、白人、黑人、棕人、有族群的、没族群的、有部落的、没部落的、有国家的、没国家的……算起来种类、数量何止京垓亿兆,现在存活下来的有多少?一样的躯壳,一样的血气,一样的类聚群分,而存活下来的不过万亿分之一,剩下的都干净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难道有别的原因吗?自然淘汰的结果,劣者不得不败,而让优者强势胜出。优劣区分的项目不止一个,而能不能组成群体,最为关键。

应该组成群体的道理,今天国内稍有知识的人,都能说得头头是道,然而问大家能不能举出组成群体的事实,就集体沉默了。不单是国民全体组成个大群体办不到,就连一部分人组成个小群体也办不到;不单是顽固愚陋的人组不成群体,就连号称贤达有志的人也组不成群体。唉!如果这种组不成群体的恶性始终得不到矫正,那么我们中国四百兆人,就必然不能避免劣败的命运,就必然跟历史上那些永久退出历史舞台的生物同一命运。这样的现状怎不让人痛心?这样的现状怎不让人恐惧?

我分析组不成群体的原因,发现有四个:

一、缺乏公共观念。人们之所以不得不组成群体,是因为单凭个人的力量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和,是因为单凭个人的力量无法承受、应对自己所面临的苦痛和急难,于是就一定要相互支持、相互依靠,才能够更好地生存。像这样的观念,称为公共观念。公共观念,不用学习就知道,不用思考就产生。而生物进化界物种的优劣,就根据具备这种观念程度的强弱区分。既然说不用学习就知道,不用思考就产生,那么又说有强弱程度的区分,这怎么讲?是因为公观念与私观念往往不能避免矛盾,而眼前的小的个体利益,往往是将来的大的公共利益的蟊贼。所以真正具有公共观念的人,常常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的一部分,以维护公共利益;甚至觉悟更高的人,还会牺牲他现在自身利益的全部,以维护未来的公共利益。这么做不是违背人性,是深深懂得在这样的讲求物竞天择的世界上,想要靠人力战胜环境,除了这样没别的办法。愚昧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采取完全相反的做法,只知道私利实惠不顾一切追求,却不知道这么做对公共利益的危害,以及长此以往潜伏的未来恐惧。这是不能组成群体的第一个病因。

二、分不清敌友。一个群体得以组成,必定是为了应对外界。如果对于外界没有竞争的需求,那么群体的精神与形式就都无所附着。这是人类的常情,不必要讳言。所以说,群体,实在是把“为我”和“兼爱”两种相对立的性质,加以和合而结构在了一起。产生“我”的概念并且自私,并不一定对群体有害,但即便这样,一个人跟一个人打交道,那么“内”指自己,“外”指他人,这里产生的“我”的概念是从个体出发;一个群体跟一个群体打交道,那么“内”指自己所在群体,“外”指所打交道的群体,这里产生的“我”的概念是从群体出发。同样是“我”的概念,而存在“大我”和“小我”的区别。有我那么必然有我的朋友和我的敌人。既然是群体,那么群体中的人都是我的朋友。所以善于组成群体的国民,当认识到有群体外的公敌出现,那么就必然放弃了群体内有私敌的概念。过去希腊列邦,彼此征战,一遇到波斯国来侵袭,他们就立刻放弃彼此对抗而团结在一起共同对外。这样做是因为从群体出发产生了“我”的概念。过去英国的保守党和自由党,争斗不休,互不相让,等到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即使是反对党,也全力支持政府。这样做是因为从群体出发产生了“我”的概念。过去日本的自由党和进步党,政纲各异,相互对峙,等到藩阀内阁要解散议会,两党便马上相互提携,结成一个宪政党对抗内阁。这样做是因为从群体出发产生了“我”的概念。所以凡是要组成一个群体,一定要首先明确对手在哪里,即明确跟自己群体竞争的公敌在哪里。今天的志士极力号召国民组成群体,不是为了爱国吗?不是为了利民吗?既然是为了爱国,那么环伺我们国家、欺凌我们国家的,属于国仇!是我们的公敌!除此之外就不存在别的敌人。既然是为了利民,那么压制我们国民、搜刮我们国民的,就是民贼!是我们的公敌!除此之外就不存在别的敌人。如果内部相斗,那么群体没有不被外敌摧陷而消灭的。然而志士看不到这一点,往往放过公敌、大敌不问,却老是在本群体内搞派系之争。这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只有“小我”观念而没有“大我”观念,用对外的手段对内,鹬蚌相争,而使渔人得利。这是不能组成群体的第二个病因。

三、不守规则。一个群体能够存立,不管是成员少至两三人,还是成员多至千百兆,都离不开法律的维系。法律或是由命令产生,或是由契约产生。从学理上说,由契约产生的法律,称为“正”,称为“善”;由命令产生的法律,称为“不正”,称为“不善”。从现实上说,能有正且善的法律最好;如果不能,那么有不正不善的法律,也好过没有法律。这是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都认同的。今日志士号召组成群体,难道不是认为不正不善的法律弱国病民,而决心革新吗?然而看他们的实际做法,反陷入没有法律约束的境地,这样一来,还有什么不被他们以革新的借口铲除呢!不光这样,他们这么做,还会使本群体没有了团结人心的平台,已加入群体的人心生去意,想加入群体的人裹足不前,旁观者引为大戒,那么群体的力量还怎么可能得到扩张?革新的目的又哪一天才能实现?我观察文明国人善于组织群体的,小到一个地区一个市镇的法团,大到一个国家的议会,无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从而所有事情得到表决;而我们国内的群体组织,仅仅凭一两个人的意见对事项进行武断、反对——这是不守规则的第一个表现。善于组织群体的,必定委立一个首长,让他代表整个群体,执行事务,授以全权,听其指挥;而我们国内的群体组织,只知道有自由,不知道有制裁——这是不守规则的第二个表现。问他们这么做的缘故,就表示,以少数服从于多数,这是让少数成为多数的奴隶;以党员服从于代表,这是让党员成为代表的奴隶。嚯!这怎么是奴隶?个人不可以成为个人的奴隶,但不可以不成为本群体的“奴隶”。不成为本群体的“奴隶”,势必会沦为敌对群体的奴隶。服从多数,服从职权(即代表),正是为了保护群体不使它名存实亡。不这样做的话,人人对抗,不肯相让,人人孤立,无法统一,那么势必大家竞相表现野蛮的自由,跟没组成群体之前的情形一样,即使没出现公敌,也存立不住,而况且每天还有反对者躲在暗处虎视眈眈呢。这是不能组成群体的第三个病因。

四、相互嫉妒。我过去读曾国藩戒子书中的《忮求》诗,很是震撼!诗文如下:

善莫大于恕,德莫凶于妒。

妒者妾妇行,琐琐奚足数?

己拙忌人能,己塞忌人遇。

己若无事功,忌人得成务。

己若无党援,忌人得多助。

势位苟相敌,畏逼又相恶。

己无好闻望,忌人文名著。

己无贤子孙,忌人后嗣裕。

争名日夜奔,争利东西鹜。

但期一身荣,不惜他人污。

闻灾或欣幸,闻祸或悦豫。

问渠何以然?不自知其故。

唉!这虽说是老生常谈,然而对于今天误解边沁学说的人,实在堪称当头一棒的话语。我们试着深夜自省,能够全部避免曾国藩的告诫吗?我们中国人这种嫉妒他人的不良品性,积淀了数千年,受着种性的遗传,受着社会习惯的传染,几乎深入每个人的脑中不能自拔。以这样的品性想组成群体,跟想把砖头磨成镜子、想把沙子蒸成米饭有啥区别。

宗旨如果不相同,那么可以在言论上批评;地位如果不相同,那么可以分工去尽己所能。如果宗旨相同,地位相同,那么戮力同心,以共大业,善莫大焉!所谓戮力同心,不是一定要强行将甲的事业合并给乙。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目的既然共指向一处,那么成功了,必然有彼此握手的一天。即便不是这样,或是甲失败了而乙成功了,或是乙失败了而甲成功了,然而目的终归是实现了。事情只要办成了就好,何必一定要是我办成的?仁人君子的用心,不应当这样吗?再说回来,就算觉悟没到这种地步,而只想着要争胜于一时,好自己专享美名,那么也应该光明磊落,用自己的聪明才力去竞争。如果自己果真优秀,即便千万个人跟我竞争,又何必担心不会取胜?如果自己果真实力不足,即便没有一个人跟我竞争,又靠着什么来保证不败?世界上可供人一展身手的事业多了,难道非要排挤掉所有人,而只保留自己一个席位?唉!想想吧,外有国难,内有民箝,同胞多半还在酣梦中,前途已经岌岌可危。我个人的力量能做到,就去拯救;我个人的力量做不到,就跟别人协力去拯救。我的力量不顶半点事,就希望他人拯救成功,怎么能够摧残拯救的萌芽而替一国的仇敌效死力呢?这是不能组成群体的第四个病因。

以上只说了个大概,如果详细论述,那么像傲慢、执拗、**、迂愚、嗜利、寡情,都堪称是组成群体的大障碍。只要有一个没有克服,群体就无从组成。孟德斯鸠说:“国家的元气在威力,立宪国家的元气在名誉,共和国家的元气在道德。”道德,不管干什么都离不开它。然而在以前的中国,一人为刚,万夫为柔,国家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大的群体,是靠强制而不是靠公意,那么即便稍,稍涣散,也还能够维持住架子一直到今天。当前的君子,已经知道这样下去难逃优胜劣败的规律,但要另寻出路改造它就非得有完全的道德不可,有别的办法吗?有别的办法吗?我听到那些顽固者说:“今天的中国,一定不可以提倡共和,一定不可以提倡议院,一定不可以提倡自治。因为提倡这些,只能使国内局势混杂纷扰,使国民相互倾轧残杀,最终毁灭我中华。不如继续几千年政治,还可以避免发生滔天之祸。”我鄙视这种观点!即便这样,我也为这种观点悲哀,我也为这种观点惭愧。唉!我们中国的有志之士还不自省?还不自戒?他们的观点不幸言中,还是小事,而因为我们的道德不达标,以致自由、平等、权利、独立、进取等最美善高尚的主义,将永远被天下万世诟病,天下万世谈虎色变说:“在二十世纪初,中国所谓有新思想、新知识、新学术的人,那样那样。使中国灭亡的,正是他们!”唉!如果这样,我死一万次也不能赎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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