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4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中)

第944章 南洋印度贸易区(中)

这些都是单纯的、自由贸易意义上的纯粹商业问题。

包括战争导致的供小于求的涨价、英法争夺印度导致的大顺趁虚而入垄断一些商品的销售等等。

在纯粹商业问题外,还有一个很特殊的地方。

那就是对南洋的统治,大顺与荷兰的统治成本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明确一点:

东南亚,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不是荷兰政府的。

南洋,是大顺朝廷的,不是大顺西洋贸易公司的。

由此才衍生出了诸多的差异。

荷兰人在东南亚的统治,一切为了垄断,一切为了利润。

大顺在南洋的统治,垄断,只是统治的副产品。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南洋的垄断,是要公司全额承担成本的。

大顺在南洋的垄断,作为统治的副产品,是有一部分国家财政支撑的。

而这部分财政支撑的海军、驻军、归义军、陆战队,不是为了南洋而专门设置的,是将来夺取印度、皇帝想收印度的土地税的副产品。

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还得发军饷,顺便就暴力垄断了。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非公司雇员,VOC不欢迎他们来东南亚。

来干啥?来当私商,分走公司的利润?来当走私贩子?

东南亚是公司的,不是荷兰政府的。

所以巴达维亚的糖厂甘蔗园,八成是华人在干;各个岛屿之间的贸易,八成是华人在做;公司与土著之间的中介,八成是华人在当。

荷兰非公司员工控诉巴达维亚总督对华人太好而对本国人民太差,又不是没发生过的魔幻事件。

本族人口不足,中间阶层的媒介又被多加提防,这本身就是个极大增加统治成本的要素。

南洋是大顺的,不是大顺西洋贸易公司的。

大顺朝廷是鼓励百姓下南洋的,不然留在内地,人地矛盾,准备让好容易无害偶像化的铲平王,再出人间化身?

赶紧滚去南洋,去的越多越好,只要能去,啥政策都给,反正政策不花钱。

本族人口巨量,基本控制着经济中间环节和上层环节,统治成本就比荷兰人低得多。

荷兰的私商,有能力把货运到欧洲去销售。

大顺的私商,只能去大顺国内卖,资本雄厚的大公司在欧洲尚且站不住脚,私商凭什么去欧洲卖货。

荷兰东印度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就是南洋。

大顺的西洋贸易公司,南洋只是个普通的货源地,论价值都比不上茶丝。

荷兰东印度公司,要以严苛的手段,控制丁香之类的产量,确保价格。因为资本不厚,只能增加单位利润。

大顺西洋贸易公司,资本雄厚,要以宽松的手段,增加丁香的产量,从而打价格战击溃巴西的丁香木,重夺欧洲的丁香市场,赶走替代品,重新完成欧洲香料市场的垄断。

在土著眼里的荷兰,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那几千驻军,首都就是巴达维亚。

而南洋是中国的传统影响范围,土著眼里的大顺,是个从西域到鲸海的巨大帝国。

土著眼中的荷兰,荷兰人吹嘘的自己大西洋上也阔过的舰队,既来不了,那就不存在。

所以是可以反抗的、有机会赢的。

土著贵族眼中的大顺,是无法反抗的,是赢不了的——反抗荷兰,意味着只需要攻下巴达维亚;而反抗大顺,意味着需要攻下大沽口、炮击紫禁城,否则就要面临泰山压顶一般的报复。

尤其是刚伐过日本,夺取南洋,炫耀了一波武力的、千年来听多了名字的天朝。

二者的心理抉择难度是不一样的。

荷兰公司的驻军,既是“卫所兵”、也是“京营”。

打不了大仗,三五千人的极限规模,使得往往一场起义、一场反抗,就要打个七八年,拆了东墙补西墙,兵力总是捉襟见肘。

大顺公司没有驻军,在南洋的驻军是朝廷的驻军,只是守备军。大顺真正的野战部队,另有规模。

真要是爆发了大规模的贵族反抗,正规野战部队可以迅速集结。大顺不用拆了东墙补西墙,只要借用一下广州、锡兰的野战部队即可。

这里面对公司而言的成本就大不相同。

荷兰东印度公司必须养兵,但不能养太多兵,否则养不起。

大顺朝廷必须养兵,平日哪怕不用,那也得养。

今天南洋打仗了,就把广东锡兰的兵调过去,公司只需要支付调动军队的开支,不需要支付平日里养兵的钱。

总不能说平日不用,朝廷就不养兵了吧。

军费的真正大头是平日养兵——这也恰恰是荷兰东印度公司选择极限压榨的原因,平日养兵也是花钱的,干嘛不打仗获取压榨利润呢,公司算计的明白着呢。

荷兰东印度公司眼中的南洋,是个一切为了赚取利润的殖民地。

大顺皇帝、朝廷眼里的南洋,是大顺稳定的泄压阀。

只要南洋能保证每年容纳足够的下南洋人口,能容纳十万,这省下来的统治成本,可就比靠竭泽而渔的手段榨取的那点点油水强多了——去年苏北水灾,救灾银28万两、漕米70万石,蠲免十几个州县三年税收,调动五千军队防止出事。

荷兰东印度公司,考虑的是怎么赚钱。

大顺朝廷考虑的,是怎么省钱。

尤其是赈灾、维稳的钱,这是大顺几乎全部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用处。

荷兰东印度公司,赚钱才是盈利。

大顺朝廷,省钱就是赚大钱。

种种差异下,在巴达维亚周边,在西爪哇,这个荷兰人原本统治、被大顺接盘的地方,出现了强烈的对比。

某种程度上讲,甚至是非常搞笑的。

“先进的”、“自由的”、“商业的”、“进步的”、“资本主义的”荷兰,在巴达维亚周边,搞最落后的、农奴制变种、快退到奴隶制的“强迫种植制”。

所谓“落后的”、“集权的”、“小农的”、“封建王朝的”大顺,在巴达维亚周边和西爪哇,搞激进的、此时最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土地改革:自由买卖、土地私有、按亩纳税。

当然,这在大顺的字典里,叫“均田”。

因为按照大顺理想化的统治模式,或者说历史造就的惯性,大顺对征服地区理想化的统治模式是这样的:

均田。

编户齐民。

里正负责收缴税。

官府进行统治。

没有豪绅、当地贵族来妨碍统治。

形成皇帝——六政府——地方官——里正保甲——一个个小农,这样的垂直模式。

包括在内地,这也是理想化的统治方式。

问题是内地士绅阶层盘根错节,没法动。

按此时的一些说法,叫“朝廷在中原吃了士绅一千年的屎,去了南洋还要受这鸟气,再去吃南洋土司的屎?”

内地士绅的屎,谁当皇帝都得梗着脖子吃,不吃不行。

这到了南洋,既没有科举出身的官僚关系,也没有开国功勋的土地占有,几十万华人百姓,多数都是底层。少数可以乘马车出入前总督府的高等华人又是根本不被信任的。

朝廷这边自是想都不用想,以万丹开刀,直接来了一场最激烈的均田改革。

最难处理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最容易处理的关系,是一群外来人,该杀的杀、该抓的抓,简单粗暴。

地方官是科举或者武德宫出身的,来到这一看,认得这万丹的这些豪绅贵族是谁呀?

找关系都找不到。

自小的儒学教育,能井则井、不能井则均,在内地只能喊喊口号,跑到这总算是有机会尝试了。

大量新学出身的年轻人如今也都成年了,一个个又识字,又不能参加科举。

妥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皇帝巴不得都滚蛋去南洋当小吏,给个活干。

应该说,大顺朝廷眼里的西爪哇模式,在他们的视角看来,是一种儒学意义上的、变种的复古西周封建制。

大量的实学年轻人,是士,脱产。

城市及城市周边的华人,是国人。

本地土著,是野人。

只不过,不能井,而是均。

税收上去给政府,政府再发下来给这些“士”做俸禄,保证他们脱产。

国人是统治的基本盘,随时可以武装起来编入军队,而且也有大量的家庭从军,获得减免赋税的特权。

士,取代原本当地人的贵族、教士、地主等,对“野人”进行管辖,主要是收税、处置纠纷、劝农教耕。

诡异的是,这种模式出奇的好。

不但万丹地区的税收,足以保证多出来的这些“士”小吏的俸禄开支,而且征税效率远高于内地。

百姓也颇为拥戴。

连做买卖的小商人也非常开心,因为土改后的万丹地区的货物销售量,远高于其余地方。

朝廷也非常开心,因为不但保证了收支平衡,甚至还有许多盈余。

当然肯定也有不开心不高兴的,但不开心不高兴的,比如原本的当地贵族。

只是,要么死了,要么被送去虾夷做苦工了。

但这种模式也吓坏了国内那些叶公好龙的、喊着复古真儒,能井则井不能井则均的士绅。

皇帝也不得不出面公开表示:南洋与畿内不同,南洋模式绝对不会用于畿内。

新学出身的人,也只能在南洋做官为吏,或者去公司谋事做,绝对不会新开诸科,不会占原有官缺。

但既然万丹这边的尝试取得了成功,那么便可在大顺接盘的荷兰统治的西爪哇地区进行推广。

以土地税,代替强迫种植制。

以货币税,代替实物租。

以一条鞭税率,取消劳役,募役钱算在亩税中。

应该说,万丹模式,就是宋朝王安石改革开始的、到明中期一条鞭法、再到大顺立国之后的诸多改革的完全体模式。

没有士绅掣肘。

没有本地官僚士绅,导致作为外来者可以使用开国时候的极端暴力手段。

足够的非本地人和非土地拥有者出身的“边缘化”的读书人。

良好的海运条件和市场使得租税货币化。

大顺自身极佳的手工业基础,使得直接瓦解了这里小农的家庭副业。

土地足够肥沃、气候足够好、人均土地数量足够多。

极端迅速地推行政策,同时货币税收取纸币。

等等因素,都使得这里成为了大顺、大明甚至大宋想做但没做到的、完全体的小农经济示范改革区。

这种改革的隐含前提,自然是土地是归国家的,不是归村社的、贵族的,否则为啥向政府纳税呢?

而这个前提,实质上也就是一夜之间以暴力手段瓦解了万丹地区的旧土地制度,也为大顺这边出租土地建种植园等,打下了基础。

这个一夜之间,实则是荷兰人之前打下的基础。

荷兰人的商业活动,使得这里的村社土地经济已经到了瓦解的边缘。

只是荷兰人非要反动地走强迫种植制、而大顺则以本国的统治惯性往前推了一下。

而这,又是必然的。

因为大顺不可能把南洋,给某家公司,所以南洋是朝廷的。

朝廷的统治手段,就不可能出强迫种植制,朝廷根本不习惯这种方式,而更习惯分田之后收土地税。这是统治术惯性。

荷兰人在这里的人口不足,不可能搞这种垂直的直接统治,只能间接统治。

大顺在这里的人口相当充足,多余的边缘化的识字人口也被刘钰提前十几年搞得非常充足,完全可以直接统治。

殊途同归地讲,大顺在万丹的改革,既是理想化的北方儒学的均田派的设想。

也是历史上英国在七十年后试图在爪哇推行、但最终被董事会否决的爪哇改革的提前版。

最大的区别,就是英国构想的改革中,本地村社村长,作为政府的代言人。

而大顺,则是由大量不能科举的新学学生,作为政府的代言人,直接取消了本地村社村长存在的意义。

从指导思想上来看,二者都是以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来进行的。

究其本质,终究还是大顺自己的手工业生产能力,是此时全世界唯一一个有资格用这种指导思想指导殖民地建设的。

大顺有足够的信心,用北方的铁器、苏南的棉布、广东的杂货、江西的瓷器、江浙的丝绸,换取西爪哇的剩余产品,并且获得足够的利润。

同时,大顺在国内,经历过普遍性的改稻为桑、改田种烟之类的情况,地方官因为担心粮食问题,多次上疏,力求朝廷重视。

大顺经历过,所以明白,这里不需要管,农民自然会种植利润最高的产品,不但不会影响南洋的贸易品产出,反而会相对于强迫种植制增大产出。

不管是大明还是大顺,都是一个最“优秀”的自由放任主义的模板——因为土地和放贷收益率高,所以从大明开始流入到中国的欧美加日本的大约9万吨白银,都流向了土地。

完全符合自由放任的理论,看不见的手把钱都导向土地和金融放贷了嘛。

土地绝对的自由买卖,配上白银每年内流,再配上三十税一的奇葩低税率,连国家干涉的平粜法均输法市易法都扔了,再来个激进的“外币作为本国国币”的白银税改革,简直绝配级别的自由放任主义模板。

故而经历过地方官不断上疏要求注意严防“改稻为桑”、“改田种烟”等事情的大顺朝廷,虽然不懂这些经济学术语,但其实对西爪哇改革的前景非常清楚。

如果咖啡靛草足够赚钱,这些人自然会种咖啡靛草。

如果不赚钱,证明大顺在欧洲市场的开拓失败了。

反正,如果赚钱的话,大顺自然一点也不缺能把这些东西换到手的手工业品。

而且,对VOC来说,南洋是公司的财产,尽可能榨取就行。

对大顺来说,南洋是朝廷的,国朝那些做手工业的百姓也是朝廷的,当然希望南洋也能利于这些做手工业的百姓。

既如此,为什么不这么改呢?

我大顺自有国情在此,岂能沿用荷兰公司之旧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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