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们,偶不想找任何理上来说我为什么这么久不更新,错了就是错了,我是惰性发作了,所以不上来,而且连公告一声都没有,就溜了,让大家在这里苦苦的等了三个月,今天六一,爬上来一看,看到大家的留言,顿时内疚无比,就想哭了,发现四月的读者真是好脾气,我这么任性这么不负责任,大家都没有骂一句,没说一句重话,只是满怀遗憾的催一下文,而且收藏也没少,看到这样,我真是愧疚得无地自容。为了感谢大家默默的支持,偶真不是人吖,偶真不是人,偶就是一只黑心猪吖,黑心猪儿,大家骂我吧,骂我吧。。555555~~好了,不说废话了,怕过了字数你们要多付钱,因为留言字太多,作者话那里不够写,以后更新时,我每章多写800字,让你们免费看(是800字免费还是超过500又要算一次钱?亲们说一下,我发文时好注意,不然超过了,你们又破费了)
——————————————偶素华丽的分割线————————————
在英国亚瑟王传说中,有一位美丽的湖中女子,她在精灵国度打造了一把魔法圣剑,用黄金铸剑锷,用宝石镶剑柄,起名为“王者之剑”,然后赠予了亚瑟王,为此被世人传诵。她的名字叫薇薇安。
祭巫的真名叫薇薇安?池,多么浪漫而美好的名字。似乎为了印证她名字的美好,她自小就得天独厚。父母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优秀的家庭环境使她拥有良好的气质与修养,不仅如此,英籍华裔的她,还拥有混血基因特有的美貌与聪慧。她自小弹了一手好钢琴,十岁之后开始凭着对钢琴的热爱参加各种比赛,都屡战屡胜,为此小有名气。
如果生命中,她没有遇见他,那么她的优秀与幸福将和她的名字一样,会一直延续后人,不忘。
十八岁那一年,当她再度从表演台上领取钢琴最佳演奏奖时,那玻璃般晶莹剔透的奖樽在灯光的折射下,映出一张令她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面容,于是沦陷,再也无法回头。
那一年,蔷薇花灿烂的开满枝头,用极尽缠绵的姿态攀伏在参差不齐的蓠芭上,明媚的六月天里,盈满爱情的香味。
她手里拿着还来不急放下的水晶奖樽,提着轻纱飘逸的裙裾,就奔出了音乐厅,朝着他消失的方向追寻。然后,她在音乐厅周围的蔷薇圃里看到了他。
同时的,他也看到了她,嘴角轻轻上扬,带着某种算计般的邪魅之美。他走上前执起她的手,像中世纪的贵族般轻轻地吻了吻,“美丽的薇薇安,如果你手里拿着的是一把圣剑而不是奖樽,那么就和传说中一样了。”他微笑着说。
“你认识我?”她惊喜,一脸不可置信,全然忘了她是这一场演奏会的冠军。
他没有更正她的疏忽大意,笑了笑,顺水推舟地说:“当然认识,只可惜你不认识我。”
上等的茶叶在杯子里泛起点点清碧的波澜,祭巫将茶杯举到嘴角边,停住,深深地闻了闻茶香,眼一眯,轻轻地笑了,“当时真傻呵,其实以我当时的名气,陌生人会认识我也不奇怪。而他的话的意思其实也正是这样,只不过他聪明的说得模棱两可,故意模糊词语,就仗着我对他的一见钟情。”
是的,他仗着她对他的一见钟情,知道她一定会误会。一切均在他的算计里。她没有令他失望。
她看着他,绽出的笑容羞涩而明亮,没有一点猜疑和防备。因为她优秀,因为她在温室里长大,因为她信教,所以她善良而单纯。家境将她栽培得太完美,使得她眼里的世界不含一点杂质,认为所有的人也都是善良而美好的。她自作多情的高兴着,觉得一定是在哪一个聚会上他们相遇过,只不过她没看到他,而他看到了她,然后记住了她。
但是她清纯并不代表她愚蠢。
所以,当他牵起她的手,用温软的语调,魅惑的眼神问她是否愿意跟他走时,她微笑着婉言谢绝。
不是不迷恋,不是不心动,不是不渴望,不是不中意,而是,这不合礼法。
太快了。这就是她最初的想法。
他轻笑,不焦不躁。
“那么,先告辞了。”他说。
“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她走近一步,望着他。
他微笑的注视着她那双一直闪动着异彩光芒的眼睛,“当然,我会去找你的。”
她欢愉,目送着他一点点离开视线,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笔挺的西装上,风度绝代。忽然想起他最初的一句话,不禁笑出声来。
“圣剑吗?”她扬起头看着天,对着树枝上的一只小鸟说:“他还真有做王的气质呢,对吧?可惜,这个年代,已经不需要拥有王者之剑的湖中女子。”
这就是他们初识。
“你可以叫我薇安。”祭巫放下茶杯,忽然很孩子气的从草地上拾起一片落叶捏在指尖里玩。
看她半天没说话,我忍不住问:“后来,他是怎么去找你的?”
她抿抿嘴,轻哼道:“他们这些人,想要找到一个人,似乎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反正是我出现在哪里,碰上他的几率是80%,另20%是他不想出现而己。”
我点头表示赞同。
“但是当时我哪里想到那么多呢?少女时代都对爱情充满许多浪漫的幻想,觉得那些相遇都是偶然,于是更是觉得和他有缘分,心里也就愈发的欢喜他。”祭巫支起手,托着头举起那片绿叶对着阳光看,那片叶子的绿色便带上一种水润般的透明。
那时她就是这样举起一片蔷薇叶对着阳光让他看,然后他的眼睛弯起来,笑得异常美丽。
是啊,一个男人居然可以用美丽来形容,那是什么一种概念。
她发现一点也看不懂他。有时,他很深沉,带着男人特有的冷俊美;有时,他很倜侃,眉眼间是调皮的帅气;有时,他很悠懒,举手投足是淡淡的宁静;有时,他很邪恶,开玩笑的神情是令人窒息的蛊惑。
而他似乎能读懂她的心思一样,总是对她轻声一笑,然后说:“亲爱的薇安,不必急于了解我,来日方长。”
多么含义深远的一句话。
那是的她年轻,对爱情充满着无数的美好幻想,在她的心中,他几乎接近了完美,当然在她与他无数次的偶然相遇后,她也明白过来,那些都是他故意而为,但既使如此,她也丝毫不怀疑他的任何企图,只是在心里甜滋滋的认为,因为他也爱她,所以才不停的制造成机会。
“当时我觉得他就是我心中的罗密欧。”祭巫嘴角嘲讽一笑,“多么天真又狗血的想法,全是被莎士比亚的罗曼蒂克给荼毒了。”
闻言我有些好笑,“罗密欧和朱丽叶可是一个悲剧,当时你的这个想法实在是……不恰当,咳,如果当时你觉得他是你的罗密欧,那么你该觉得你们的爱情会有问题。”
“嗯哼。”祭巫歪头看了看我,“我那时候的确有一种无法说清的第六感,总觉得和他的爱情结局会很悲情,所以才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故事,从而往自个身上套。”
我哑然。的确,这世上,第六感的确是很玄妙的东西,说它不存在,但是似乎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说它存在,但怎么会产生,又没有科学理论说得清楚,让人无法信服。
想起当初和艳若的认识,我也冥冥中有这种不安的感觉,只是当时错把艳若当庄辰,所以才会认为那种不安来自于与庄辰是亲姐弟的关系。
我垂眼想了想,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艳若”就是艳若,感觉到了不安是否还会深陷入他的虚假爱情里?
答案是否定。
如果再来一次,不管是什么状况,我都会爱上他。是的。也许是他们身上的那种迷人心智的能力在作怪,让他们看上的女子都无法逃脱的爱上。
所以,薇安,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