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2)

戒族人:积善者生庆,积恶者杀身。勿以善小而不为,为小善积则成大善。勿以恶小而为之,为小恶积则成大恶。

理根愈深愈单纯愈难见。祸根愈远愈切突愈难拔。动机愈微愈真确愈难窥。只好待诸智者。

深言勿与交浅者谈,深理勿与见浅者道。交浅言深反生疑,见浅理深反生障。

六月十一日

问:智仁勇?

答曰:智知之,勇不能济之,无济于事。智知之,仁不能成之,无成于事。

问:何以处错?

答曰:错为自身最吃亏的事,但能知错、认错、改错,尚可补救。最怕是有错不认错,错是一错,不认错又是一错,一错变为两错,是最不聪明的人。

不可因人错而自己亦错,人错了是人的不对,不可因他人的不对换出自己的不对,反取消了他人的不对,落得等于人或胜于人的不对。

问:处人?

答曰:不原谅人的过错,是自己不能处人。不检点自己的过错,是使人不能处自己。处人不可以太不好的居心猜人,以伤情。人皆有善心者,亦何至于太无心肝。然亦不可以太好的居心不防人以中伤,人皆有恶心者,亦何至不能做出恶事。处人要悯人之错,不可疾人之错,悯人之错人愧,疾人之错人怨。但必须去了疾人的心,才能不疾。必须生出悯人的心,才能悯。不是空话能做到的。如何去,如何生?就良师,结良友,学古人,交今人,但全在自己立志,尤须一刻不放松的去,一刻不放松的生,久则必去必生。

问:身心兼成之道?

答曰:理施欲敛,是身心兼成之道。

问:唯心唯物孰对?

答曰:我不懂,以明白的知识格物,以公道的心理处事。不要离开物理以格物,不要违背心理以处事。儒者是平平淡淡的,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急急迫迫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三过其门而不入,要这顶好的心为办顶好的事。舍了事要心干什么,舍了心那还有事。撂了物者家必败,国必亡。撂了心者家必离、国必乱。什么是唯心唯物,证不明,辩不清,各说各对,你不必费那心,还是现实的事要紧。

问:你这一番话引起我的一个感想来,孔子是仁政仁学,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答:孔子说仁全是从仁的效用说,不从本体上说,因本体上说亦是证不明说不清的,这证不明说不清的话说出来,难以取信,反惹起争辩,智者不为。

问:为什么仁的本体证不明说不清。

答:仁是种子,如桃仁杏仁瓜子仁,在人上说仁就是理性种子,是不可思议的,无法证明的,如何能说。

问:何为不可思议?

答:比如一个鸡蛋,说它是能飞能跳能叫的无量数的鸡子,能思议能证明么。

问:孔子亦说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又如五十而知天命,天命之谓性,何以说他不说利与命?

答曰:孔子罕言之利是利壳子的利,因利是智者之道,言之则违仁。至于不说命,因命涉及天道,亦是证不明说不清的,所以不说。

问:思想家为什么要从那个证不明说不清处说呢?

答曰:思想的最高点就是从证不明说不清处起,孔子亦是如此。但孔子为免人与争辩,故只说其效用,不说本体。

问:你为什么说你的收获的宇宙观、种子的宇宙论,岂不是亦要惹起人的争辩?

答曰:当然,但我那是为答山西大学学生的问,实际亦是多话。

问:将来是不是能根据上科学将证不明说不清的能证明能说清?

答曰:我想百分之九十九可以证明说清,恐怕那一还是证不明说不清。

问:佛家是不是将证不明说不清的说了尽净?

答曰:释迦牟尼说了尽净,但证不明说不清三千大千世界,你信么?信者信之,不信者不信,亦等于说不清。不只释家如此,儒家亦说大明始终。究竟是有始有终的,抑是无始无终的,你试想想有始有终是何始何终,无始无终是无到什么境地,恐怕不只是想不来,恐就不敢想,亦就不能想了。想且不能还说证明,说的清么?

问:取辱?

答曰:不顾人的利害只顾自己的利害的行为是不通的,强行之,不只是必失败,且要取辱。由不觉着人的痛苦,只觉着自己的痛苦,不晓得人吃了亏,只晓得自己吃了亏这一个心理上发出来的言行,不只不能得人之同情,亦是必然失败的,且是取辱的。如何能不取辱,遇事之来,先置身于对面,替人想想。人如有屈,替人补屈。人如有著,替人解著。自己心上走的通,方能求人心上走通。

六月十四日

煦南曰:政治家当有主义,使同者来而异者去,当结合人材,处事当果断敏捷。余曰:甚是此后当勉之。

自私自利之风行,国家不易为矣。

人生有欲,无主乃乱,今也名为民主而实不主,故变乱相寻不已,非有使一部分人民负起主张公道之责,不易过渡,此监察制之所由定也。

浮气者所著是也,有所著,动其著,气即动,去不了著,气不能沉。

六月十五日

说的聪明话,做的糊涂事,这说话的是谁,做事的是谁,可见人之精神有聪明与糊涂两者。说的糊涂话,做的糊涂事,是糊涂将聪明灭了,谓之下愚。说的聪明话,做的聪明事,是聪明将糊涂灭了,谓之上智。胜的过糊涂就是聪明胜,胜不过糊涂就是糊涂胜,求学之道尚矣。环境帮助聪明则聪明胜,环境帮助糊涂则糊涂胜。糊涂一定帮助糊涂,聪明一定帮助聪明,择友之道尚矣。

六月十六日

中其为天地之心乎,中道不显,世乱不已。得中则和,不中非刚则柔。天道偏阴则云,偏阳则燥。地道偏水则陷,偏火则崩。人道偏情则私,偏理则过。治国家偏于心则虚弱,偏于物则争乱。

太古尔(印度哲学家泰戈尔)问余曰:东方文化为何?余曰:中道。太古尔曰:何为中。余曰:难言也。比之鸡子,真鸡子所多于假鸡之一点是也,其效用有不可测者。

见偏者不可言正,见浅言不可言深,离者不可言复,陷者不可言出,自暴自弃者不可言上进。

六月十七日

有主性善说者,足征性有善也。有主性恶说者,足征性有恶也,主性善说者,意在使人扩充。主性恶说者,意在使人攻克。主善恶说者,意在使人为善去恶,其实非去恶善不能扩充,非为善恶不能攻克。天下事不如他是个什么就叫个什么,说的易说,听的易听,做的易做。

为一国之全利害主持一国之事,为公。为一部分之利害主持一国之事,为私。私之范围愈小,反对者愈多。

直接的三多二少,人皆知之,转一两湾的三多二少,中人以上的者始能知之。转三四湾的三多二少,非上智不知也。

仁向外则功,智向外则损。智向内则育,仁向内则朽。

六月十八日

或曰:崇古不若崇今。

答曰:崇古崇今不若崇对。

六月十九日

不慎之于初,必陷之于终。

或曰:儒者重情,岂不是撂了理么?答曰:推情即理,重己之情私也,重人之情公也。亦如己之利为利,人之利即己之义也,故拾金不昧义也。己之情为情,人之情即己之理也,己所不欲是己之情,勿施于人己之理也。

人有错,当矫正者矫正之,当置者置之,当惩戒者惩戒之。管事者不可生气,生气顶好能落个无害。与有一分气的人生气受一分害,与有十分气的人生气受十分害。

六月二十日

当如红炉点雪,不可滴水成水。

言行以道,以合天也。能合天则与天同。天无奇能,天亦不贵,能合天,则不自作孽耳。何为道,中是也。高于中为过,低于中为不及,过乎中者误于理也,不及乎中者陷于情也。偏于仁则弛,偏于义则刻。本仁以行义,由义以成仁。仁非义不成,义无仁不彰。仁义由中而发,合中之仁必义,合义之仁则中。中仁义之本也,惟中始能仁兼义,义不离仁。仁根于情,义根于理,情理相乘即仁义相得也。

六月二十一日

以一易言而致杀人者,不慎之甚者也。子乔病,某视病,出语其家人曰,吾友某善医者,可请医之,一药而亡。社会上如此者,比比皆是也。有女生父母早定婚,校风皆非之。其父商之某某曰,毁婚不义。其父强女嫁,女自缢而死。父母定婚是乡俗,自由结婚为学风,两者不合而强走一端,过渡时代之今日,如此而死者,日有所闻也。愚者遇事每欲就决于智者,幼者遇事每欲就决于长者,当值者遇事每欲就决于旁观者。智者、长者、旁观者,当审慎至当而后可言,如有未安,缺之可也。易其言而败人事、杀人命者,不仁之甚者也。

六月二十三日

“私产制”有三罪:一为强盗罪,一为杀人罪,一为扰乱罪。三罪定案,经济革命始有劲。私产制度罔民之制度也。有是心必须有是政,有是政始能去斯病而显斯效。此“私产”系指供生产之产,非供生活之产,即指供生产之私人资本而言。去斯病,须变私人的资本生产为全民的资本生产。求均不能用按需分配,亦不能用按劳资分配,须用按劳分配,资由公给。

各尽所能各得所值,易于生产,难于分配。各尽所能,各得所需,易于分配,难于生产。然皆足以灭强盗与杀人犯。劳资合一,是使盗不盗物,犯不杀人,分配无各得所值之难,生产无各得所需之难,调子唱的不高,不至迷人,实行易于见效,可以去病。近乎人情,合乎人道。政不繁,政病不易生。权不专,人病不易生。

六月二十三日

不为利害所动,始能行义。

当以尺量长短,不当以长短量尺:余曰:我劳动所得为我所有,你劳动所得为你所有,公道不公道?皆曰:公道。又曰:你劳动所得我夺其若干,公道不公道?答曰:不公道。你劳动所得由你惠人,合情不合情?皆曰合情。一人少迟曰:当看在何制度之下。余曰:原理生制度,岂可以制度绳原理,当以尺量长短,岂可以长短量尺耶。或曰:合情则当准人遗产也,即使不准遗产亦属防弊,非为不合情也。

当道的荆棘,不是人要锄他,是他要妨害人行为。人处世不可等于当道的荆棘。作一人之荆棘,必为一人所锄,作社会之荆棘,必为社会所锄。

六月二十五日

为政当自处有界限,有定时,有定事。凡事必须有专责,处事本国利民福,待人以君子,防人以小人,有监察己者,有监察官者,有共治者,有与全范围通情之道路,有兴业防弊之法,则使奸邪无隙可乘,使智雄无口可藉。选人材,专任使,确考核,当赏罚,由人治速过法治,由无主速到民主。村村无讼,家家有余,公道森严,舆论正确,各尽所能,各用所值,用以自生、互生、共生、助生。自生者自生也。互生者家庭之生也。共生者公共之生,即今之所谓一切负担也。助生者,扶助他人也,今之所谓捐施也。

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路走不通,不能怨路,若怨路,永走不通,当怨自己走的不对。人处不住,不能怨人,怨人永不能处人,当怨自己处法不对。处正人有处正人的道理,处邪人有处邪人的道理,处君子有处君子的道理,处小人有处小人的道理,法子对什么人也能处,法子不对什么人也不能处,只有反求诸己,是第二次的出路。

当随遇而安,随遇而安是仁者之道,亦是智者之道。随遇而安是最上算的路子,若不安于所遇,祸必临。小不安受小祸,大不安受大祸。

六月二十六日

亲而疏者,当存心疏,疏而亲者,当存心亲。继母之于前子,前子之于继母,皆亲而疏者也。

六月二十七日

与无益于某事者谋某事,非特无益,且受其碍。

六月二十八日

与自是者言理,等于与患吐者进食,非惟白作,而且惹憎。

采对置错,以听众议,则可以主会议矣。

六月二十九日

知识由浅说,大致相同,由深说,相差甚远。可从相同处说,不从相异处说。

六月三十日

力致之而不至,力避之而不免者,自然也。

七月一日

为国为晋只求其心安而已。

七月二日

仁者以财发心,不仁者以心发财。

知有天地者始知有心性。知有心性者始知有善恶。知有善恶者始知有神鬼。知有神鬼者始知人生何为。知人生何为者,始知人为天地心,天地亦以人为贵也。

仁不节则驰,义不节则刻,礼不节则繁,智不节则乱。

七月四日

大喇嘛的称钩与提绳在一孔中,虽千斤万斤亦称不下一斤,以致人民税草豆者无交了期,五台陆令知而劾之,罪大喇嘛。二喇嘛语人曰:若以吾升,吾将使称之钩孔与提绳孔为无量长,虽眼不能见之毫毛,称亦得称而显之。

处听诸在人者,如逆言错语、富贵贫贱、权威名功与夫治国行道,当如大喇嘛的称,使皆不足以动其心,是使外者向内成功。处尽其在我者,虽一饮一食,一应一对,一钱一物,一言一诺,一刻一寸,当如二喇嘛的称,使皆得其义之宜,是使内者向外成功。二者兼备,才够个儒。

七月五日

烦恼皆由自取。慷慨之举,自己难于继续,过量之求,他人难于继续。

不出邪道,不能入正道。不入正道,则不能无鬼蜮之行为,其败也必矣。

自强而曰我不能者,自弃也。

滴水成冰,快乐灭尽,烦恼丛生。红炉点雪,烦恼灭尽,快乐无间。

心支配物则治,物支配心则乱。心支配物,则心之用显,物之效宏。物支配心,则心之用灭,物之效失。物则非藉心则不显,心则非假物则不彰。心与物如人与车,车无人御则车之效不显,人无车御则运之能不彰。

七月六日

对的起父母易,对的起妻子难。对的起众人易,对的起交着难。

死易生难,优于生者始可以死。

七月七日

孟子曰:王如用予,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皆安。孟子将用何法以达此目的?吾人应当研究,得之则可为今日之孟子矣。孟子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孟子所恃者何?其方法为何?吾人能有其所恃,得其方法,吾人亦可曰,夫天未欲平治中国也,如欲平治中国,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七月九日

圣人之大宝曰位,手无斧柯、奈龟山何。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士三月无君则吊,是儒家合天心处,亦所以异于佛老者也。田不耕农之责,器不修工之责,天下不平儒者之责也,孟子若以此义阐答周霄可省后儒辟佛。

七月十日

或曰,南京以为义和团亦民族之勇气也,此言何如?曰民族之妖气,何得谓之勇。曰彼以为外族无理已极,怒而一击之亦一勇也。曰怯之至也,何得为勇。前者鲁议员团到晋,以日本输送吗啡快枪于鲁,杀我精神,乱我国家,不人道者也,彼以不人道对我,我岂可忍而受之,当不顾一切与彼奋斗,欲以此鼓晋人。余答曰:日本以不人道施之于我,固非彼立国之道,然何以彼不送之于美、英、法、德,而独送之于我国乎。彼之不人道于我,故有由来也,不自强而徒逞一时之愤,实足以益其祸也。且勇者以自振为正意,非专用以制人也。义和团由国家之安乐危亡而变为不祥之举,不能自强不仁也,不知人强不智也,何勇气之足云乎,当国者出此言,国害无穷矣。

七月十一日

与盲人说看,与聋人说听,不能怨盲聋,怨己不智也。

讥讽之言不应辩,责备之言不当辩,错误之言不必辩,若辩徒激之甚耳。逞能之言不必答,答亦无益,求正之言应当答,答亦不可距伊太远,使之莫及。顺以止之,主会之良法,辩以止之,不可能也。不言之言贵,不辩之辩高。口之言效小,心之言效大。言在心,其言效大。言在口,其言效小。

或曰,知行本是合一的,何必又讲知行合一。曰赌博对乎,曰不对,曰汝定不曾为赌博也,曰未能也,曰何知行不合一也,当用知行合一之功。

七月十二日

德日进可以生,从心所欲不踰距可以死。人生如炼钢然,死如蘸火然,炼的精者钢好,醮的当者器好。

七月十三日

梦偕玉堂(冀贡泉)宿管常中之店,见守先伯,而闻寄生在内。梦本常也,录此可以促进德整业,以预备死。

七月十四日

铸成即是大错之事,但有一分可虑处即当考虑,一成即无法挽回,可不惧哉,可不慎哉。

七月十五日

只有树正销邪,为将来坦途。正己而不责于人,为自诚之大道。细事计之不精,秘事为之不密,均足害成。

第50章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第25章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第58章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第6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5)第57章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第1章 出版说明第36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第20章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第20章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3)第32章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2)第10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2)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23章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2)第60章 一九五〇年(一)(2)第49章 民国三十年(1941年)(3)第19章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2)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26章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2)第23章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2)第38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3)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69章 一九五〇年(二)(5)第47章 民国三十年(1941年)(1)第17章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5)第49章 民国三十年(1941年)(3)第30章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第14章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2)第39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4)第23章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2)第68章 一九五〇年(二)(4)第48章 民国三十年(1941年)(2)第42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第58章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2)第15章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3)第40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第39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4)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26章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2)第34章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4)第52章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第69章 一九五〇年(二)(5)第10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2)第8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7)第42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第41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第38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3)第42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第52章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第28章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第51章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2)第60章 一九五〇年(一)(2)第43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第9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1)第36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第49章 民国三十年(1941年)(3)第51章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2)第68章 一九五〇年(二)(4)第44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第42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第32章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2)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57章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第43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第62章 一九五〇年(一)(4)第45章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第24章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3)第64章 一九五〇年(一)(6)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5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4)第44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第3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2)第40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第62章 一九五〇年(一)(4)第7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6)第46章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第45章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第13章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第50章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1)第11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3)第14章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2)第3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2)第13章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第46章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2)第47章 民国三十年(1941年)(1)第44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4)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36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第40章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5)第60章 一九五〇年(一)(2)第35章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5)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68章 一九五〇年(二)(4)第43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3)第64章 一九五〇年(一)(6)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第69章 一九五〇年(二)(5)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