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为什么不用魔晶炮轰!我想说的是杀手锏把把都用就没有出其不意的效果了。而且我发现一块魔晶的能量所能维持的开炮数是有限的,一旦用完了,让我到哪里去找八级魔晶去?)
五百多匹马一同狂奔,动静绝对不比波音七四七起飞的时候小。烟尘之中敌人也分不清到底来了多少人。
没有斥候报讯而突然遭到袭击的敌军并没有想象中的慌乱,部队两翼的骑兵快速向前奔了过来,隐隐成包抄合围之势。
敌将果然不同凡响。
不过想要包围五百轻骑兵,最少也得出动两千人。即便双方都在马上,但人越多就越影响速度,想逮住我们哪有那么容易。
我将手中缰绳一带,胯下战马由直冲改为向右斜跑,身后的骑队紧紧跟随,拉出来一条圆润的弧线来,借着前冲之势,众人张弓搭箭向着远处的敌军射去,奔驰在最前面的敌军士兵纷纷中箭,摔下马来。
对方的骑兵也不含糊,同样开始发箭还击,箭矢的准头和力量居然不照我们不差多少。幸好我的部队在布鲁斯城外那一仗打得不错,每个人都缴获了一套上好的皮甲,有的人甚至在要害部位装配了钢甲,这才避免了伤亡,不过几匹坐骑不走运的被箭射中摔倒于地,后面的兄弟弯腰一捞,就将自己的“同袍”拽上马背,双人一骑玩命飞奔。
领着队伍向西南奔出五六里,逝言高声叫道:“喂!别跑了,他们没追过来!”
我勒马回头一看,敌军果然追出两里就不追了。
苦笑着挠了挠头,自言自语地说道:“怎么办?鱼儿不咬钩啊。”
找了一处高草丛生的隐蔽之处,让没有马的十几个骑士先躲藏在里面,留下约克保护他们的安全,骑队再次兜了一个大圈子来到了敌军阵前。
依样画葫芦的再次领着大家来了一次斜插冲锋,射了几轮箭后转身向着西南方向逃窜。敌人依旧是追出了两三里地就果断的放弃了。
“这些加家伙不按常理出牌啊!”逝言恨恨地说着。
“八成是写书的那个叫汤饭的小子变着法的想难为我!”我生气地说道,本来想骂他几句,但是想想还是算了,整不过他!万一他一生气写我得个花柳病什么的,不值……
骑队再次转了一个圈子,进行了第三次诱敌冲锋。结果这回人家连理都不愿意理我们了。敌人营地的外围已经竖起了尖刺向外的木栅,现在索性就站在营地里面看着我们跑来跑去的耍活宝,还指指点点的不知道说着些什么。
“TMD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跳下马来指着指着龟缩在营地里的敌方士兵就是一顿大骂:“!#%!¥%@%……@!”
可是人家压根儿不往心里去。
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无奈之下只好领着人马向回走。
一路上真是越想越气,勒马停下,赌气地说道:“逝言!你带着弟兄们先回去,阿布斯、温格妮,我们三个回去放把火!气死老子了……”
逝言一愣,看了一旁的温格妮一眼,点了点头。招呼一声,带领着五百光头骑士顺着原慢慢返回。
温格妮的骁勇是众所周知的,天纵大陆没有几个女孩子敢追着一头龙满地跑——即便那头龙是为了保护我不受伤。阿布斯会飞,更加不成问题。而我的斗气已经到了三级顶峰,随时有冲破三级到达四级的可能,如果事情败露,在两个高手的护送下跑路应该不成问题。
我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但是我实在是生气啊。今天不顺了这口气,回去准得心脏病。
我们三人也不骑马,趁着夜色徒步向敌军先锋的营地摸去。
………………
黑夜中的空旷田野没有什么浪漫可言,习惯于过夜生活的小动物们并没有因为大批军队的到来而改变自己的作息时间。一匹孤狼在野地里闲逛,绿幽幽的眼睛卡巴卡巴的,对任何其他动物都报以浓厚的兴趣,从这一点上来讲,与我头上的某个同样绿眼睛的东西有着同样的爱好。
我想如果是一个人这样孤独的生活在旷野中,随时都会有精神崩溃的可能,因此我很佩服狼——还好哥们我以前在西比利山练过。
大美女温格妮依旧是一身金色铠甲,没带头盔,一头长发随意的束在脑后,身材修长,抽冷子在大街上看见这么一位,还以为是黄金圣斗士沙加来了呢。阿布斯衣袍飘飘,小脸儿倍儿俊,迎风而立时额头碎发被吹得翻飞起来,带上眼镜就是一忧郁版的哈利波特。
就这样带着两位传奇人物在夜色中快速奔驰,我心中感觉挺荒诞的。最少我的外貌没有他们两个那么富有戏剧化色彩——一米八几的身高、一身简陋的皮甲、腰间插着一把狼头长刀,如果单单这样很多人也许会猜测我就是一SB佣兵或者山里野蛮人部落酋长的儿子。但是这样孔武有力的形象完全被肩膀上蹲着的猴子和秃头上落着的绿豆蝇破坏了……
最让人不能忍受的是,这只苍蝇非常具有“苍蝇的觉悟”,无时无刻不在打扰我宁静的生活:“哇,这是什么动物?好奇特呦……哎呀主人主人,那是什么植物?我从来都没见过……你看到了吗?看到了吗?那个小家伙也会飞耶,长得挺精致的,它又叫什么名字?……”
起初我还能心平气和的回答几句,最后佛也发火了:“那是屎壳郎,也叫蜣螂……狗尾巴草……靠!闭嘴,那是只苍蝇!”
我的命咋就这苦呢?
在距离敌营还有两三里的距离时,三人减慢了速度,对面的这个敌军将领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我相信他绝对在营地四周安插了暗哨。
不过这似乎对阿布斯起不了什么作用。
很顺利的解决掉两个暗哨,三人已经到了距敌营两百米的距离。
从我们所处的位置上看,敌军营地好似一个“回”字型布置,外辕木栅粗短,只可防备骑兵突袭,士兵们十人一灶,正在埋锅做饭。营地中心又圈起一块地方,有专人负责把守,应该是存放辎重粮草的地方。
这些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连吃饭睡觉都和自己的坐骑在一起,因此在马上的功夫显得比我们高明不少。但是若单纯论武技和箭技,我的光头军似乎更有优势。草原上能有什么?最多几匹狼而已!
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能够进去,然后造成最大程度的破坏。烧粮草固然是最让敌人胆颤的,但是粮草一尽,敌人势必撤退,这和我们现在的战略不符。
三人又悄悄的向前爬了几十米,我捅了捅温格妮小声说道:“怎么样,冲过去来个痛快的?”
温格妮笑了笑,天啊,迷死人!
她微微盘算了一下说道:“我能支持十分钟!”
我白了她一眼,很是无奈地说道:“在千军万马的疯狂冲击下支持十分钟?你不是又想寻死吧?别忘了你发过誓,听从我的命令!”
温格妮耸耸肩,仿佛对生与死都不在意:“不死的话,六到七分钟,否则我剩余的体力跑不赢马……”
六七分钟?应该够了。
我又对阿布斯说道:“一会你看着她,我现在临时任命你做这次行动的突击队长,她要是不听话你就直接下命令!”
阿布斯点了点头。
我再次确定了一下方向,就在敌营偏后的位置,有一顶皮质帐篷,与其他士兵所住的帆布帐篷差别很大,感觉上应该就是主帅大帐。
意念一动,左手旁微微亮起白色的光芒,将摩拉丁火铳交到右手;又是白光一闪,一柄一丈(三米三)多长的骑士长枪出现在手里,顺手塞给了温格妮。
温格妮惊异的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手中的骑士长枪,双手瞬间收紧,死死地握住,口中低呼:“隆奇努斯长枪?”
(注:隆奇努斯长枪,又名背叛之枪,圣经中有其记载。)
只见那柄银色长枪通体泛出淡淡的白色光华,两条金线在银白色的枪杆上显得十分显眼。十字型的枪头上雕刻有古朴的花纹,几条金色的细线相互缠绕,好似美丽的图腾,又像是血液流淌的形状。
当日安培尔在看到这把枪的时候很是感慨了一阵子,据说这是唯一一把由人类制造,曾经杀死过神的武器,得到神血的洗礼,隆奇努斯长枪的威力已经与神器无异,但却在万年前神魔大战中遗失了。
温格妮如获至宝,直如流氓看到美女一样流口水。
“假的!仿制品!行动开始!”我低声唤醒还在沉醉中的温格妮,刚才空间戒指闪烁的白光在黑夜中十分显眼,已经引起了敌方哨兵的注意。
温格妮双手一按地面,手中“隆起努斯长枪”横摆,笔直的窜了出去。阿布斯却像鬼一样轻飘飘的飞上了半空。
掩护地面的战士战斗对于阿布斯来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就曾经多次跟约克配合。
地面上的温格妮直化作一条金色流星,眨眼间已经窜到了敌军营地之前。敌军哨兵急忙鸣钟示警,一队一队的士兵快速向这边跑了过来。
只见温格妮来到敌营外,将长枪向地上一捅,手持枪尾借力飞跃而起,一个非常华丽的撑杆跳动作将身体抛上了七八米的高空,浑身紫色斗气爆发而出,径直向着敌人最密集的区域落了下去。
这个温格妮平时看着还算可以,一打起架了让人马上就会忽略她的性别,仅仅用“勇猛”二字已经不足以形容。她手中的“隆起努斯”长枪已经舞成了一个银白色的光球,在光球之中,数条金线纵横交错,看起来霸道之极,配合上她的紫色斗气和疯狂的打法,当真是去都觉得胆寒。
阿布斯的身体隐于漆黑的夜空中,半透明的风刃在黑夜中根本无法察觉,仅仅凭借这两个人居然把慌忙赶来的千余名敌兵挡住了。
看到这么多人都治不住温格妮,敌人也有一些慌了,更加快速的从四面八方赶来。空中的阿布斯居然被敌人忽略了。
时机已经成熟,我悄悄的向着敌营的后方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