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南星昨天才刚到上海,”陆小凤看着金逐流,那眼神简直如同看着一头猪,“而你竟然说他打人,并且把人打死了。”难听至极的冷笑声从他的牙齿缝里漏出来,“金sir,你用你脖子上的那颗粪球再好好想想,要公报私仇,你至少也要找一个看得过去的理由!”

金逐流静静地看着陆小凤,好半天才哑声道:“在你的眼里,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陆小凤沉默下来,最后抹了一把脸,在他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来,“给我一根烟,然后,告诉我这到底是他妈的怎么一回鸟事!”

金逐流把桌子上的香烟和打火机一起递过去,“其实我也很想知道,这他妈的算怎么一回鸟事!”他抬手抓了抓头发,“你知道今天早上,我老爸对我说什么吗?”

“啊?”陆小凤点烟的手一震,差点被打火机的火焰烧到手,“你爸?金院长?”

“对,就是他!”金逐流猛一捶桌子,“今天早上我他竟然跟我说,要我别跟那个厉南星争,把红英让给厉南星……”他跳起来,“我那个从来不干涉我事业爱情的老爸哎,我那个从来就是明理睿智的老爸哎!他竟然要我放弃我的女朋友,而且还不给我理由。”他暴跳如雷,“最后还直接问我要了你的地址,说要去找那个厉南星!”他把桌子敲得砰砰响,“陆小凤,你告诉我,你到底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把厉南星找出来的,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啊?啊?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好像一付欠他多还他少的样子,到底他是什么人啊?啊?!”

“啊,难怪金院长会知道我住的地方的地址了。”陆小凤总算解了心头的一个疑惑,“但是,就算金伯父对不起过南星的……嗯,应该是阿姨吧,也不用牺牲他宝贝儿子,金大少爷你的终身幸福啊!毕竟都过了那么多年了……”

“喂!你叽里呱啦地自言自语个什么啊?”金逐流抱怨了半天却没有任何答案,终于忍不住开审,“你到底知道些什么我不知道的东西,你快说!”

陆小凤那两条比他眉毛还要神气的胡子翘得比天高,“想知道?”他抖抖烟灰,“先放人。”

“……”金逐流瞪了陆小凤半天,泄气道,“我叫他们做笔录的同时已经通知花满楼来接人了。”他没好气地说,“我又不是是非不分的浑蛋!死者是被殴打致死的,但厉南星在事发当时正在跟我打架……你瞪我干吗?就算是例行性的过场也要叫他过来问一下的啊,这是规矩,你第一天出来混啊?”他“哼”了一声,“我还怕下面的小子们不懂事,特地叫花满楼来接人。花大律师好大的名头,有他护着你还担心个球啊?不过话说回来,你小子跟我认识那么多年,也没见你这样护着我过啊,你说我到底哪点不如那个厉南星啊?干吗你们一个个都把他当宝贝……”

“笃笃!”敲门声传来。

金逐流没好气地扬声道:“进来。”

门被推开,斯文儒雅的花满楼微笑着走进来,“金少……咦,陆小凤?难不成这次你又犯了什么事落到金大队长的手里了?”

陆小凤本来已经在往花满楼身后看,听了这话不由眉毛胡子一顿跳,“七童你搞什么?人呢?”

花满楼一愣,“谁啊?”顿一顿,“金少叫我来保的……难道不是你?”

这次连金逐流的脸色也变了,冲到门口就喊:“小五!”

一个穿着迷彩背心的年轻人迅速地跑了过来,“老大什么事?”

“叫你看着的人呢?”金逐流强按住心头急火沉声问道,“不是跟你说了等会儿会有人来保他的吗?”

小五一愣,“老大,你是说刚才那个聋——嗯,那个厉先生?”他睁大了眼睛,“刚才就被保出去了啊,还是老大你家的老大人保的,我们怎么敢不让他走?”

金逐流目瞪口呆,“我家老大人?”

陆小凤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金院长?”

花满楼则对眼前的事情充满了好奇,“发生了什么事情,”兴致勃勃的眼神从眼镜片后面折射出来,“看起来,似乎很有趣的样子!”

***

“你接下来打算到哪里去?”金世遗办完了手续转过头来,但下一瞬间却几乎整个人都无法动弹。因为就在他的对面,一双酷似故人的黑白分明的眼睛那样安静地看着他。

有那么一会儿,金世遗觉得时间这种东西突然从生命里消失了,自己依旧是二十多年前那个一无所俱,连玉龙雪山的顶峰都要去攀登的少年……那么相似的一双眼睛!是啊,早该在那天看见他用滇医手法救人的时候就认出来的,那个人的继承人,本就是连固执都是一模一样的厉家人啊!

眼睛突然有些无法控制的湿润,金世遗用力眨了眨眼睛,咳嗽了一声说:“如果你不是很赶时间,我们不妨到前面的咖啡厅里去坐一会儿……哦,我会给你的朋友陆小凤打电话,叫他过去咖啡厅跟你碰头,你看怎么样?”

厉南星过了一会儿才点点头,“好的,谢谢你。”

金世遗苦笑一声,“你不必跟我那么客气的,”他转身带路,所以后面的那句话厉南星根本没有看见,“你永远都不必跟我客气!”

那家咖啡馆真的不远,走了没有多久就到了。但两人直到咖啡送上来很一会儿,依然没有任何一句交谈。这原因应该算在金世遗的头上,他始终一语不发却又直直地看着对面的青年,以至于向来淡定自若的厉南星也不禁有些尴尬起来。好在金世遗似乎终于发现了这点,略有些僵硬地低下头去把视线转到自己面前的咖啡上,“南星,我可以叫你南星吧……”

“对不起。”厉南星打断了他。

金世遗一怔地抬起头来,“啊?什么?”

“可以正面对着我说话吗?”厉南星苦笑着说,“否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金世遗猛然明白过来:“你的耳朵……听不见?”

“是的,我听不见。”

金世遗的眼神变得越发奇怪起来,“怎么会的?”

南星出生的时候,明明是个健康的孩子,他也曾经替他检查过,甚至于,那个人那么快乐的表情依然就在眼前,让他时至今日都似乎只要抬头就可以看见……

厉南星虽然奇怪这位金院长的态度,但他一向不善作伪又不懂得拒绝,所以略抿了抿唇:“小时候有一次发烧,烧坏了听觉神经。”

“……有没有去大医院检查过,看看是不是还能治?”金世遗继续问。

厉南星心里古怪的感觉更深了,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这次来上海,原本就有找医院检查一下的计划的。”

金世遗当即从口袋里掏出名片夹,取了一张,又匆匆在上面写了个手机号后递给满头雾水的厉南星:“明天上午,你到这上面写着地址的这个地方来,我替你作检查。”

厉南星先前一直看着他说话,了解了他的意思后正要表示感谢,但视线落在手里的名片上,突然声音就被堵在了喉咙里。

金世遗等着他的答复,但等了很久,却只看见厉南星抬起头来,默默而淡然地把那张名片交回到原主人的手里。

金世遗觉得自己似乎被人打了一拳,而最痛的地方却叫做心脏:“……怎么了,这是为什么?”

厉南星看着他:“我姓厉,金先生。”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有那么清晰的固执,“我是厉胜男的侄子!”这便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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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巴,是一种尊称。在纳西族中,最高级的知识分子被称为东巴,其实就是东巴教祭司的意思。东巴们多数集歌、舞、经、书、史、画、医于一身,为族人们传授知识,引导迷途,解决病痛……而只有能够主持某些祭祀的德高望重的老人,才能称为大东巴。

东巴在纳西族的社会地位很高,但一般都由男子担任这个职业。父子传承,世代相袭,不脱产,有妻室儿女,无儿招赘者传与女婿。

所以当厉家的姑娘胜男被大东巴授予了女东巴的称号的时候,有那么多人都看见玉龙雪山上的风变成了雾,它们吹着舞着,欢乐得犹如拥有了生命一样!

厉家的两个女儿,是寨子里最美的两朵鲜花。但一个是有刺的玫瑰,在立志超越所有男人的时候,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为了:厉胜男。好在小妹杜鹃依旧是美丽温柔的杜鹃,所以男人们一边被玫瑰刺得鲜血淋漓地追逐着,一边却又忍不住向杜鹃寻求温柔和安慰。

直到那一年那一天,一个叫做仲绍杰的来自上海的知青敲开了女东巴家的大门,焦急地请求女东巴去救他那个企图攀爬玉龙雪山顶的同伴,于是,一切都变得不一样……

恋爱的火焰烧着了年轻人的世界,他们几乎是不顾一切地相爱起来。只是,骄傲的女东巴虽然钟情于金世遗却迟迟不愿意答应他的求婚,而没有姐姐的允许,向来温婉的杜鹃也不会接下仲绍杰的花。就是在这时候,金世遗和仲绍杰第一次听见关于厉家诅咒的传说。但那是个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时代,和所有红卫兵的勇敢小将一样,他们相信只要拿着毛#主¥席的语录这世界上就没有红卫兵惧怕的东西。

也许是信仰也许是狂热,谁知道呢!总之他们追逐他们遭遇挫折他们热烈的相爱他们又相互抵抗,终于在一年之后,仲绍杰先与杜鹃结了婚,不久厉胜男也终于答应了金世遗的求婚……那真的是最灿烂的人生最美丽的岁月,即便很多年以后,金世遗在上海这个繁华的都市立稳了脚步,建立起他自己的事业家庭,但他还是如此清晰地记得那时候每天每天都激荡在自己胸臆间的澎湃。只是自那以往,人生只剩下素白贫乏的空间。

是的,那时候金世遗真的不知道,就算是那样炙烈的爱情,也有谎言和背叛发生。似乎就在幸福临近的一瞬间之后,愤怒、失望、绝望和仇恨就接踵而来。他曾经想,如果这世上真的有传说中的“雾路游翠郭”,那必然就是那时候他们所身在的大青山;但如果这世上真的有人间地狱,那也必然是同一个地方。他爱厉胜男有多深,那么后来恨她也就有多深。

厉南星出生以后没过多久,仲绍杰就离开了寨子,很多人都指责他的冷酷,可是当事人却没有一个出来说话。金世遗只在那里多待了半年,半年以后他凭着高出录取线很多的分数考入上海某家医学院,走了便再也没有回去。

当金世遗和仲绍杰在上海再度见面的时候,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做出第一次见面的样子,就像云南的那些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再后来,是很久以后还是其实并不是很久,金世遗自己也记不清了,有人从云南回来,带来一个消息。据说那里有个非常美丽的女东巴疯了,在当地传统的情侣对歌的节日那天,她当着那么多谈情说爱的年轻人的面,从一个山峰上跳了下去……

爱的恨的,欢乐的,悲哀的,总有一天要尘归尘土归土。然而金世遗想,其实他在离开云南的时候,便早就把自己的灵魂没入了土里。厉胜男跳下去的那天,解脱的是她,于金世遗却是半点关系都没有的了。

然而另一边,厉南星却是听着他们的故事长大的。他不明白究竟当年是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明明是个美丽的爱情故事,最后却变成了那样的下场。他也曾想过要去弄清楚当初的一切,可是经历过当年旧事的人没有一个人肯对他说。阿姆固然闭紧了嘴巴,一声不吭,就算是阿妈在临死的时候也没有说出,当年究竟是谁错了。他只知道自己出生不久,阿爸就离开了阿妈的身边。又过了半年,与他一直叫她“姑姑”的厉胜男确定了关系却始终没有结婚的金世遗也离开了云南。而在他五岁的时候,厉胜男在踏歌节的那天把自己打扮得无比美丽后独自走出了家门,从此,大青山里再也没有女东巴的美丽身影;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曾经漫山遍野好像彩霞落在了地上似的“百里杜鹃”美景……

那时候厉南星的听力还没有出问题,所以他至今还能清楚地记得当年硕果仅存的那位大东巴为姑姑举行“大祭风”的仪式的时候,那凄楚婉转的“游悲”的调子几乎能让人觉得自己的心都被扭在了一起。

小的时候,被迫承受着那些痛苦却还要更加努力的时候,厉南星不是没有怨恨过的。都是仲绍杰和金世遗,都是他们抛弃了妈妈还有姑姑,所以他们都是坏人!可是阿妈说:“好的坏的,对的错的,其实它们都在一个窝里,你只用眼睛去看便永远都只有一个片面的答案。南星,天老爷除了给了我们安上眼睛,却还给我们别的感官,那就是告诉我们,真实,往往有很多个面……”

渐渐长大以后,厉南星越来越觉得阿妈的话很有道理,但这并不表示他心中就对那两个人毫无芥蒂了。仲绍杰是他的阿爸,是阿妈到死都还喜欢着的人,是不可以怨恨的人,于是金世遗就成了他的矛头所向。何况正因为金世遗抛弃了姑姑,所以姑姑才会去死,所以后来他发烧的时候找不到人及时医治并从此失去了听力——毕竟真正滇医的传人是姑姑而当时阿姆的医术根本就没有学成。

大青山赋予了厉家人山石一样不愿妥协的脾气,爱就是爱了,恨也绝对不会原谅。现在金世遗就在他的面前,即便岁月让他成熟让他不再怨恨,可是尊严也让厉南星无法接受那个人的帮助。厉胜男的鲜血浸润了那方的土地,红色还没有从记忆里褪掉!

***

“金伯父,”陆小凤走近那个坐姿僵硬的中年男人身边的时候,差一点点就想用手去试探他口鼻间的呼吸,“你,没事吧?”

从厉南星走后就一直这样僵硬地坐着的金世遗,被陆小凤的声音从恍惚里叫醒过来,又过了一会儿,闭了闭眼睛他哑声道:“我没事。”

陆小凤心里奇怪,但还是咬牙忍住了探求八卦的欲望,“我的朋友厉南星呢?你不是跟他一起出来的吗?”

“厉南星……”金世遗浑身一震,却突然一把抓住陆小凤的手,“你是他的朋友对不对?你说的话他总会听吧?那你帮我去劝劝他,他的耳朵也许还有救治的机会的!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能够恢复听力总是一件好事!”

“南星的听力还有救治的可能性?”乍听到这个消息的陆小凤眼睛都亮了,立刻从善如流,“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我压也要压他去看病!”

“就算不要我去给他检查,他也可以去其它的好的医院啊!”金世遗却急急忙忙地掏出名片夹,翻了好几张名片出来递给陆小凤后继续说,“这几位都是业界数一数二的好医生,你别跟南星说是我介绍的,就带他去他们那里看好了,他们一定会好好替南星治疗的——对了,你放心,所有治疗的费用都算我的,不会给你增加负担的……”

陆小凤慢慢地抱起双臂,这世界到底怎么了?做爹的就千方百计不认儿子,一幅怕死儿子来要钱的姿态;而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不对!应该是——那个儿子的情敌的老爹呢就大包大揽,什么都要替那个儿子做主的样子。这,这里面是不是什么地方搞错了?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陆小凤眼珠子转了转,“金伯父,南星那里我一定会去劝他的。身体是他自己的,他也一定会冷静地作出最适合的选择。不过,”他貌似忠厚地规劝:“虽然爱护晚辈的您很值得我们崇敬,但年轻人有年轻人自己的主张……逐流总归是您的儿子,他和史小姐的事情,您不插手也许更好呢!”——其实千辛万苦忍下来没有说的后面一句话是:尤其你让南星和那姑娘配对,那他陆小凤以后怎么办?老大人你就好好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嘛!乱点鸳鸯谱这种事情劳命伤财又害人害己,何必呢?何苦呢?!

可是金世遗苍白着脸色,手指一会儿握成一个拳头一会儿又猛然张开,好半晌,他下定了决心,“但是南星,也是我的亲生儿子!”

“!”陆小凤的下巴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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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南星站在街口,往来不断的汽车和人群在他的眼前闪过,空气又闷又湿,明明是一点声音都听不见,但还是有叫人难以忍受的喧嚣和压抑堵在心口。

无意识地抬头,这里看不见碧蓝的苍穹,只有高得似乎要撕裂天空的楼房竞相拔地而起。厉南星以前看书看报纸看电视看网络,他知道这里是世界上最为著名的国际性大都市之一,可是直到现在他的双脚踏足在这里,他反而迷惑起来。这里,代表这个世界的时尚?代表这个世界的先进?代表这个世界的发展?代表这个世界的文明?

这里的人匆匆忙忙,只看脸色就知道大部分的人都与健康无缘;这里或许真的很发达,也有人养了很多小动物,可是就连那些动物它们都没有灵魂;这里大概真的物质很丰富,很有钱,可这里的生命枯竭得只剩下了灰尘。

为什么要放弃生机勃勃的大青山,回来这个穷得只剩下物质却没有灵魂的城市?厉南星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那无拘无束的风。

口袋里的震动让厉南星从那种恍惚的状态下清醒过来,而后他才发现他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有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了却无法趟过那汽车的河流。

手机是陆小凤的,刚才他们一起过来警局的路上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塞到厉南星的手里,说南星你有手机在身边万一有什么事情也好及时联系,嗯,比如说张大叔突然提前找到了那个偷你包的贼等等等等。其实他的意思厉南星也明白,他是怕他出了什么状况却无法及时与别人沟通,索性就把手机交给了他。

默默翻开手机盖去看短信,不出所料短信也是陆小凤用别人的手机发过来的,问他现在在哪里,是不是迷路了。假如不认识身边的路也没有关系,发短信告诉他现在所能看见的最醒目的标的物,他一定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赶到云云。

这个人……厉南星看着手里的手机,他想,假如一定要说这个城市有什么会牵绊他,给他发短信的那个人,笑起来像个小孩,胡子和眉毛一样飞扬的那个人,或许会是唯一的答案。

甩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厉南星略有些迷惘地寻找自己所在位置的醒目标的物,但这里的楼都那么高,每一幢都竭力地表达着自己的醒目,然而又有谁是最醒目的呢?仔细地想了很一会儿,厉南星正要给陆小凤发个信息告诉他自己大致的位置,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种强烈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去。

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陆小凤满头大汗地撑在栏杆上,可能因为跑得太急所以喘得差点就要向狗狗学习吐出舌头来。过了一会儿,他喘息稍定的脸上重新露出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举起手里刚买的新手机冲着厉南星挥了挥手,“我就觉得你会在这里,哈!”

那一瞬间,身边的事物都虚化成了单一的光和影,厉南星只能看见那个人擦着汗,走到自己面前,笑出一双酒涡。于是这个刹那,厉南星知道,在他的心底里有种比感激更深沉比友情更澎湃的东西,发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