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风光很好,却不是一个适合游山玩水的地方。
这里不但有你想象不到的毒虫猛兽,还有中原少见的一些奇侠怪盗,常人稍不留神,就连自己怎么死的也不会知道。
幸好,熊倜的命贱,命贱的人,蛇虫鼠蚁都懒得理他,何况,是什么江湖高手呢?
熊倜现在是一个刺客,一个名声在外、却没几个人认识的刺客,所以,他现在也算知道,刺客和侠客,有哪里不同。
刺客是无法理解侠客的,就像侠客把刺客看做,“亡命徒”一样,刺客将侠客视作“疯子”。
前者会说,“你为了钱,谁都肯杀吗?简直就和禽兽一般!”
而后者会说,“你不为了钱,就要来杀我,真是不可理喻!”
其实,侠客讲的是“义”,而刺客将的是“信”,对的,刺客并不讲“利”,就像商人再怎么想赚钱,也不能忘记“诚信”一样,“信”才是刺客的立身根本。
说好“一百两”,少一文钱不行,多一文钱也不行。目标给你“五百两”,求你放过他,还是不行。目标明明没死,还回去拿钱,更加是不行。
要么完成任务,要么不接生意,目标死与自己死之间,是单选题。刺客不是赏金猎人那种浪迹天涯的浪子,也不是某某某那样闯荡江湖的游侠。
他们或许冷血,或许变态,或许不值得颂扬,但他们都是说好了就要做到的汉子,没有一句空话,就像熊倜的剑一样,没有一记虚招。
这一回,熊倜只杀了十三个人,不包括目标,思棉昂。一定不是思棉昂的武功高到足以抵抗熊倜的剑,也肯定不是思棉昂的智慧足以设计熊倜,只不过是他正巧不在山寨里,而是留了一大堆白银翡翠,任君拿,随便取。
熊倜是一个刺客,刺客不拿被刺之人的钱,这是江湖规矩,所以,他不会拿,何况,拿了也没法带出去。
这座山寨,有近千户人家,防守严密,戒备森严,是方圆几十里之内,堪称铁壁的存在。可是,熊倜进来了,从正门一直走到议事堂,靠近者死。
现在,熊倜倒提着剑,往山寨外走,没有人敢拦他,也没人拦得住他,因为,他进来的时候,这些土人中的勇士,已经见过他是怎么用剑的了。
没人愿意,看熊倜用两次剑。
熊倜走在深山里,往山外的小城走去,他的步伐很轻松,就像刺杀成功了一样,可事实上,他失败了。
没有哪个刺客,可以像他那样失败得这么轻松,不是因为,他杀人太容易了,而是因为,他压根没把这当回事。
找到思棉昂,再杀了思棉昂,熊倜现在心里就是这么盘算的,虽然,他没问出来,这个举起叛旗的土司,大晚上不待在自己的寨子里,会去哪里呢?
熊倜走进城的时候,天已大亮,他已一夜未睡,有些乏了,便赶紧找了家客栈,睡起觉来了。
熊倜真的是一个十分大胆的刺客,刚在人家的地盘上,行刺失败,竟然会找这么一家显眼的客栈,还安心的睡着了。
麦得发在心里就是如此评价熊倜的,不过,他和他的人马并没有马上动手。天知道,熊倜到底是真睡着了,还是失眠闭着眼呢?
麦得发握着刀的手,都开始有些滑腻了,房里也传出了呼噜声。他知道,该动手了,可就在他率众杀进去的时候,有一柄剑,迎接了他们。
熊倜的确睡着了,可他对于杀气的感知,却永远不会睡着。所以,麦得发看到了他毕生难忘的一幕,一个闭着眼的人,用手中的剑,精准的刺穿了所有人的喉咙,然后,收了剑,躺下继续睡。
熊倜睡醒的时候,外面天刚黑,他起身打了个哈欠,肚子就咕噜噜的响起来了,他问道:“你们晚饭吃了吗?”
“这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镇静得出奇。”
“怎么看,都和他很像。”
房里并不见有那七具尸体,而是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都是五十开外的年纪。男的中等身材,相貌凶戾,脸上还有三道刀疤,其中一道,没入头发中。那女的身材还没走样,一头秀发依旧乌黑,虽然脸上皱纹已经不浅,但隐约能看得出来,她年轻时,必定是气质上佳的俏丽美人。
熊倜并不认识这两个人,即使,他们是大名鼎鼎的杀手夫妇,旋风刀李默和燕子剑薛静萍。熊倜更不知道,这两人,就是“暗河”六大顶尖杀手,一姐双刀三煞中的其中两煞。
李默和薛静萍也是现在才知道,组织里近来风头最劲的年轻杀手,竟是这样一个毛头小子。
熊倜听这两人并不回答自己的问题,就起身穿好衣服,准备往门外走去。
李默叫住他道:“你去哪?”
熊倜说道:“肚子饿了,当然是去吃饭。”
李默和薛静萍相视一笑,薛静萍无奈道:“真是个孩子,竟能如此天真无知。牛号的眼光也真毒辣。”
薛静萍一提牛号的名头,熊倜就明白了,原来这两位也是“暗河”的杀手,只是太过“正常”了,竟真像是一对寻常的“江湖夫妻”那样,没有半点杀手的阴气。
熊倜本来对这两个人一点好奇心都没有,他既不关心这两人是什么身份来历,也不关心房里的尸体哪去了,可他很快就知道,原来这两位是牛号请来磨砺自己的。
虽然,双煞只是看了场戏而已。
李默说道:“小子,你真的一点都不像个刺客。”
熊倜问道:“那像什么呢?”
李默说道:“杀手,一个横冲直撞,以为谁都能杀得了的杀手。”
薛静萍还补充道:“我们刺客,只杀目标,来无影去无踪,功成不留名。可是,你也知道,你被人叫做什么,‘空手人屠’这样的诨名,真不是一个刺客该有的。”
熊倜说道:“我只完成任务,谁挡我面前谁死,这是我自己的规矩。”他并没有反驳,可他显然也没有把这些话听进去。
李默说道:“一个合格的刺客,除了刺杀的那一瞬间,都该隐藏在黑暗里。就算你的剑法再高,你也只是在拿命和天赌罢了,就像我那个朋友年轻时一样。”
熊倜的语气,终于有了些迟缓,他说道:“你的,朋友?”
刺客很少有朋友,毕竟,干这行的人,手上的血腥味太重,不只是因此仇人多,更是因为,见过太多在生死面前的背叛。可假如说,刺客有朋友的话,那就是指,就算死在那个人手上,也心甘情愿的交情。
薛静萍又补充道:“是的,我们的朋友。他的剑,可能比你还快,还要致命。”
熊倜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所以,他绝不会想要和这个比他出剑还快的人,比上一比,何况,他也不是笨蛋。“暗河”里,还有人,比自己师傅逍遥子的剑,还要快吗?
熊倜不说话,不是他不想说,而是想起师傅的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默教训道:“剑再快,若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就会死在莫名其妙的地方。”
薛静萍说道:“有时候,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就是自己的手上。”
李默又说道:“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因为,你连目标的作息与习惯,都没有摸清,就敢出剑。”
薛静萍接着说道:“你已经是一个刺客了,一个杀人不眨眼,又冷静沉着,让人害怕的刺客。不过,刺客,不是你以为的杀人而已。”
熊倜终于开口了,他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教我这些?”
李默说道:“即使牛号不请我们来,我也要教会你做一个合格的刺客。”
薛静萍补充道:“假如你不能做一个合格的顶尖刺客,‘暗河’又怎么会让我们隐退?所以,你必须要当一个足以顶替双煞的刺客。”
当了刺客,还有退路吗?是不是,“暗河”就真的像他们说的这么简单呢?
熊倜考虑的却是另一件事,他问道:“你们坐在这里和我说说,就把我教会了吗?”
李默摇摇头,说道:“你是个聪明人,只不过是没人把答案给你看罢了。你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目标,更多的事,你自己会做到的。”
薛静萍也说道:“不等经历过一番,我们说什么,都只是空话。到了某个时候,你自然会明白的。”
熊倜不想再辩驳什么,或者问什么,二十三岁的他,从不关心这种东西。他更想知道,他们口中的朋友,到底如何,可却始终问不出口。
熊倜还是准备要推门出去,因为他真的饿了,即使吃不惯菌、虫、米粉一类的东西,他还是要吃饭的。何况,他不挑剔食物。
李默在他开门前,说道:“思棉昂是出了名的怕老婆,可他还是喜欢摘野花。所以,每个月的月底,他都会去山北面的一个猎户人家,幽会他的情人。他行踪诡秘,连自己老婆小妾都被瞒住了,当然那些侍卫也不知道他人在哪。不过,他到底没有能逃过我的旋风刀。”
薛静萍还没开口,熊倜就说道:“也就是说,我不用去找那只缩头乌龟了?”他说话的语气十分无所谓,好像那一万两赏银被人抢了,也压根不算事一样。
李默和薛静萍对视了一眼,他们知道,熊倜不是一个普通的刺客,一个为了钱而杀人的刺客,又或者,熊倜的城府真的很深,深得他们也看不透。
薛静萍还是说道:“让你白跑一趟,真是抱歉了。”
熊倜说道:“不算白来。我也算知道,有谁的剑,可以比我还快了。”说完,他就推门出去,下楼找晚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