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名家長控訴體罰 高雄某國小不解聘霸凌師…教育局追究行政責任
高雄市某国小教师今年1月遭10多名家长控诉霸凌、体罚学生,经调查确认构成霸凌应依法解聘;多名家长今天出面控诉,校方无视调查结果未解聘。教育局表示,将追究行政责任。图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某国小教师今年1月遭10多名家长控诉霸凌、体罚学生,经调查确认构成霸凌应依法解聘;多名家长今天出面控诉,校方无视调查结果未解聘。教育局表示,将追究行政责任。
多名家长今天接受媒体联访表示,学校和这名老师至今完全没有出面道歉,不仅老师神隐、校长推托,学校教评会更不断包庇。校方和老师都应该面对错误,不要再欺骗家长跟不知情的社会大众。
教育局表示,已多次要求学校务必依法解聘教师,并依教师法第26条第2项规定,请学校重新召开教评会审议。若审议结果仍与调查报告建议的解聘项目不符,将提教育局教师专业审查会审议,并追究学校行政责任。
教育局透过新闻稿指出,市府在7日说明府级霸凌调查进度,经调查委员共同认为,申诉对象年纪尚小,身心发展仍未成熟,对比教师的管教方式,确实有长期有言语霸凌、肢体霸凌的现象,导致多名学生在身心科诊断出恐慌、做恶梦、忧郁症等症状。
调查报告也提到,「该师对学生展现暴力,程度已达涉犯刑法强制、羞辱行为」,长期漠视疏忽学生身心基本需求与照顾,让几乎无自理能力学生须独自面对困境。另外,长期以恐吓方式管教,造成学生极大恐惧与价值观混淆,确有霸凌事实,且行为重大应予解聘。
教育局表示,已多次依调查结果要求校方解聘,但21日校方第一次召开教评会时,校内教评会仍做出不通过解聘的决定,明显与调查结果内容相悖。教育局退回教评会决定,并要求学校重新开会审议。
教育局强调,若学校的复议结果仍与调查报告建议解聘不符,将依法提教育局教师专业审查会审议,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