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公投》中选会:公投当天30公尺外扩音宣传 声音扰乱投票恐触法

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资料照)

四大公投将于12月18日投票,与公职选举规定不同,公投投票日当天仍可宣传或公布民调。中选会副主委陈朝建今天表示,投票日当天可以从事宣传活动,但仍要遵守相关规定,为维护投票秩序与权利,政党或任何人若在当天于投票所30公尺外,以扩音器宣传公投或制造噪音,且声音已达妨害或扰乱投票者,仍然可能会触法。

陈朝建说,公投法第42条规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喧扰、干扰或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经制止后仍继续为之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5000元以下罚金。不过,政党或任何人如果在投票当天,在投票所30公尺外,以扩音器宣传公投或制造噪音,借由声音的穿透行为,已达妨害或扰乱投票者,恐仍触法,选监检警人员将依法处理。

另外,陈朝建表示,今年公投因疫情延后至12月18日投票,但公投投票权人年龄资格仍然是以法定公投日为基准,也就是今年8月28日前一天已满18岁以上者为限。

至于四大公投投票权人人数与通过门槛,陈朝建表示,日前经各地户政事务所初步统计,总数为1988万2378人,至于最终确定人数将于14日依法公告,中选会17日也会举办记者会完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