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参与、央地协同!惩防财务造假新规将调动地方政府能动性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我国第一部针对细分领域财务造假惩防工作的规范文件,其规格高,由证监会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参与其中的部委更是多达12个。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高度注重协同性,设立专门章节强调如何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过去,地方政府在惩治财务造假中的参与度相对偏低,此番《意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能动性,要求地方政府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