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月经迟到2月 母急带去医院检查 真相脸绿了

高雄一名男子与年仅12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还导致对方怀孕,遭到法院判4年有期徒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罗姓男子先前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年仅12岁的少女A,竟与A女偷尝禁果,直到A女母亲发觉A女2个月生理期没来,带至医院接受检查才发现怀有身孕,愤而控告罗男。桥头地院审结,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罗姓男子2021年3月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年仅12岁的少女A,未料,罗男明知A女未满14岁,却于高雄莲池潭龙虎塔旁的景观厕所内,跟A女当起四脚兽发生合意性交,后来A女的生理期迟到2个月,被母亲带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已怀有身孕,A女母亲愤而报警处理。

桥头地院审理时,法官指出,虽罗男与A女均称当时为暧昧关系,但罗男于2020年间才因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获检方缓起诉处分,却不知道警惕,于缓起诉期间再犯本案,缓起诉遭撤销后,罗男不到2个月内,又再度与另名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难以相信罗男是真心想与A女交往。

法官斥责,罗男只为了逞个人欲望,完全无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难认本次犯案是偶然的失虑行为,何况A女因此怀孕产子,不仅使A女在求学阶段就需负担育儿的重责,且A女怀孕期间罹患妊娠高血压,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学业也中辍等,认为罗男犯罪所生的危害非常大,不该轻纵,依对于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