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国全球利润分配税制达共识 关键还是要看美国
OECD包容性架构(Inclusive Framework) 共140国中的136国8日达成共识,同意执行全球利润分配税制及全球最低税负制。(shutterstock)
OECD包容性架构(Inclusive Framework) 共140国中的136国8日达成共识,同意执行全球利润分配税制(又称方针一)及全球最低税负制(又称方针二),G20将于10月底进行会议并通过决议。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全球税务服务主持会计师曾博升指出,虽然推动方针一与方针二是全球共识,但关键还是要看美国。虽然拜登政府承诺要推动方针一与方针二,但是否能够取得参众议院支持是很大的变数。若是美国没有如期推动,这将会造成其他国家观望是否要按时程表实施新课税规则。
OECD预计于11月公布细节的法规架构。OECD规划将于2022年启动多边公约的协议与签订,包容性架构的136国则将于2022到2023年修法,OECD预计方针一及方针二将于2023年后开始推行。包容性架构的136国代表着超过全球90%的GDP,可代表全球共识。
原本尚未同意推动方针一与方针二的爱尔兰、匈牙利等国最终均同意推动。目前尚未同意的四国包括奈吉瑞亚、肯亚、斯里兰卡及巴基斯坦。
相较于今年7月的内容,资诚汇整10月的重要更新内容如下:
方针一:全球利润分配税制。将针对合并营收达200亿欧元(约合新台币6500亿元)的超大型企业,就其获利超过10%的超额利润,将25%分配予市场国课税。这些超大型企业不论是否是数位经济企业或市场面对型企业,所有的超大型且高获利的企业均将适用。
资诚表示,全球预计有100家左右的企业,大约50%是美资企业、22%是其他G7国家企业、8%是大陆企业,台资企业应仅有一家。针对一超大型企业,当其获利率达40%,依照此利润分配税制,大约有1/5的利润会被重分配至市场国。天然资源产业及金融服务业排除适用。
全球营收门槛将于新制度实施满7年后执行为期一年的审核,若审核结果是新制度成功实施,且租税确定性令人满意,则全球营收门槛会降至100亿欧元。
方针二:全球最低税负制。全球营收超过7.5亿欧元(约合新台币240亿元)的企业将适用,最低税负制的税率最终订在15%。最低税负制排除(1)跨国集团的最终母公司是退休基金或投资基金,或(2)由退休基金或投资基金等类似之实体、组织或基金操控的控股工具。最低税负制亦排除国际航运服务业。
最低税负制规定中的实质性排除规定 (substance-based carve out)订为8%的有形资产与10%的薪资帐面价值可以排除适用最低税负制,排除比率将逐年递减至十年后均为5%。这种以公式化的排除方式旨在为透过税务优惠制度吸引经济活动的国家保留一些空间。
预计在今年11月之前,OECD将公布更多的细节内容,其他事项也将在2022年底前陆续发布。
曾博升表示,数位经济课税方案及最低税负制牵涉许多复杂的细节,同时台湾也可能最快于明年开始实施受控外国公司法案,台资企业必须掌握法令变动的趋势,事先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会对自身情况产生影响。
主要可能受影响的情况举例如下:1.使用低税率或免税天堂国家进行转单并留有利润;2.在某些国家设有境外总部并享受租税优惠;3.在某些国家进行制造并享受租税优惠;4.联属公司间的费用支付。
曾博升建议,考量当前全球许多挑战的存在,包括疫情不确定性、供应链安全、通膨、地缘政治、数位转型需求等,再加上未来越加复杂的税务环境及法规,以及全球反避税的趋势,台资企业必须咨询相关专业,整体性的针对目前的控股架构、交易模式及集团的利润配置分析相关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