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怀孕!老爸摩铁堵人反遭痛殴 无缘女婿下场曝

法官审酌,巫姓少年明知少女未满18岁,欠缺性自主同意能力,其判断力、自我保护能力未臻成熟,竟多次与少女进行性行为及拍摄猥亵照片,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处有期徒刑10月。(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县1名21岁的巫姓男子,与年仅15岁的未成年少女交往,期间与少女「裸聊」还截录少女裸露上半身、下半身及手摸胸部、下体等影片,某日在汽车旅馆性交被少女父亲发现,到摩铁堵人反遭巫姓男子殴打,事后少女父亲告上法院,法官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及伤害罪,分别判处10月、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巫姓男子去年2月透过网路结识年仅15岁的未成年少女,不仅拍少女猥亵照,还偷录2人性行为影片,因为2人多次到摩铁开房还因此怀孕,尽管少女愿意与巫姓男子结婚,但得不到少女父亲谅解,还惨遭提告。

去年5月少女父亲得知2人在摩铁开房,气得到摩铁外堵人,恰巧遇到准备从摩铁出来的2人,看见爱女坐在男子车上,愤而找大雄理论,过程中2人发生争执,男子打得少女父亲鼻亲脸肿,造成脸部、四肢擦挫伤。

判决书指出,该事件发生后,少女父母报警并提告,巫姓男子也坦承犯行,还向法官求饶,还说少女已经怀孕了,2人现在同居,愿意负起责任照顾对方,双方也都有结婚的规画,但少女父母并不愿意原谅,更不同意和解,希望法官从重量刑。

法官审酌,巫姓男子明知少女未满18岁,欠缺性自主同意能力,其判断力、自我保护能力未臻成熟,竟多次与少女进行性行为及拍摄猥亵照片,依违反儿童及男子性剥削防制条例,处有期徒刑10月;犯伤害罪,累犯,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