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女儿未满14岁性侵害怀孕 兽父下场曝光

兽父性侵未满14岁女儿害怀孕,法官重判。(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男子不顾女儿未满14岁,性知识及身体发育均未臻成熟,且因轻度智能障碍而有心智缺陷之情形,竟加以性侵导致女儿怀孕、吃药引产,一审判刑12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他与被害人母亲达成和解,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刑11年10月。可上诉。

高院考量该名男子身为被害人父亲,本应尽其身为人父之照护义务,竭尽心力关怀、教养年幼且有心智缺陷之被害人,然竟罔顾人伦,为图一己性欲之满足,不顾被害人之身心状况,恣意对被害人为本案猥亵及强制性交行为,对被害人之身心造成严重影响。

高院指出,其他家属虽撰写书信表示他如何尽责、妥善照顾被害人及支撑家庭,然此本属他应尽之天职及本分,无足减轻其犯行之恶性,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迳自与被害人母亲达成和解,并给付和解金等,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刑11年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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