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未婚育1子 摩铁房钱「AA制」 激战少女呛:不从吃子弹

男子趁未成年女友补习班下课,竟然接送载去摩铁激战2小时,而房钱还是「AA制」。(示意图/shutterstock)

基隆有名男子阿强(化名)与13岁女友阿芳(化名),2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后,他却趁着女友补习班下课,接送载往摩铁激战2小时,事后阿芳父亲得知后,对他提告强制性交;基隆地院审理,当天阿芳一起平摊房间钱,还提醒阿强去柜台拿保险套,应非受到强迫,但因阿芳未成年,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处阿强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去年4月上旬下午4时许,男子阿强骑车到补习班接未成年小女友阿芳离开后,2人便直奔摩铁激战2小时,阿芳父亲事后得知此消息后,便报警对他提告强制性交。

阿方指控男友,她提到当天假日,男友讯息留言等她补习班下课时要来载她,之后2人便到附近的摩铁,不过房间钱是2个人平分,各自掏钱给柜台人员,她进了房间上完厕所后,男友便把她拉到床上要发生关系,还要胁若不从就请她吃子弹,她受到惊吓,只好与男友发生了性行为。

基隆地院审理时,根据阿芳的证词,她当时语男友平分摩铁房间的钱,并且进房后提醒男有去柜台拿保险套,2人在发生关系后,轮流去洗澡,甚至,离开摩铁后,又一起去吃火锅,她还帮男友盛饭、倒饮料,其互动无任何异状。

另外,在事发的前一天,男子阿强曾和女友阿芳传讯息,阿强在讯息中写着「抓内内(胸部)给我看」,而女友阿芳则回应「明天再看」,可见阿芳于事发之前可预见,很有可能会与男友阿强有较为亲密的身体接触。

法官指出,阿强与阿芳虽为男女朋友,但是阿芳未满14岁年纪尚轻,心智发育并未完全健全,对于性行为缺乏完全自主判断能力,而阿强刚满18岁已经是成人,竟未克制情欲而与阿芳发生性交行为,严重影响阿芳身心正常发展;另外,阿强并未与阿芳父亲达成和解,审酌阿强家境贫困、未婚又育有1幼子,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处有期徒刑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