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了,为啥还在争论120担架谁来抬?

不少专家认为,搬抬患者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能够直接影响急救的效果,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机构有义务同时提供搬抬服务。

撰文 |沈星月

日前,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一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嫩江市人民医院急救人员上门后拒绝帮忙搬运患者下楼,称搬运患者并非其义务,且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搬运,需家属自行搬运患者,此事引发关注。

对此,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发生此类争执主要是救护车担架员配备不足所致,目前该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但有关“急救人员是否有义务帮病人抬担架”的争议却并未就此平息。

“抬不动”的担架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急救约等于救护车和搬抬服务。然而,急救屡屡陷入“抬不了”“抬不动”担架甚至因此引发纠葛延误病患诊疗的局面。

2015年,“南航急救门”中,空乘人员与地面的急救人员为谁该抬突发疾病的旅客下飞机发生争执,最后旅客自行勉强下旋梯爬进救护车;2016年,北京一81岁的老人突发脑血栓,120急救人员赶到后,要求家属自己找人抬病人下楼。家属花了20分钟找人帮忙,将患者送医后,医生称已经错过最佳抢救时间。

搬抬急救担架到底应当由谁负责?

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刘红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我国的急救理念是把医生尽快送到患者身边,那么医生不一定具备搬抬的力量。“实际上,院前急救服务的主要任务,不是搬抬和运输,而是对危急重症患者及时进行医疗处置,因为急救车上配备的是专业的医护人员。”

目前,社会上不乏呼吁救护车应配备专业担架搬抬人员的声音。不少专家认为,搬抬患者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能够直接影响急救的效果,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提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机构有义务同时提供搬抬服务。

实际上,早在2013年,原国家卫计委发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就做出明确规定。其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则规定,“搬运、护送患者”属于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

而在“北京急救人员要求另找人搬抬病患”事件后,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明确搬抬急危重患者的责任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承担,每辆救护车均应配备担架员。

近些年来,各地方省市也在逐渐推进担架员配备。2020年,太原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付抬担服务费用,每个医疗急救出诊车组配2名担架员,向患者免费提供搬抬和协助现场急救服务。

担架员配备难题

但有了配备担架员的规定,担架员就能配齐吗?

据媒体报道,此次事件中,嫩江市人民医院并没有配备担架工。原则上,医生是可以搭把手,但当时出急救的医生腰椎间盘突出,抬运病人需要特殊的担架、设备和培训,急救医生并没有很系统地接受过相关的抬运训练。

不仅如此,专业抬架人员不足的情况在全国多地普遍存在。院前急救工作强度大、风险高、收入低,很难吸引和留住医务人员。而担架员属于非正式工,人员的缺乏和流失现象更为严重。

上海2017年120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急救车辆及随车设备购置专项(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中提到,从人员管理上来看,急救(担架)员、急救医生、救护车司机三类一线急救人员中急救(担架)员队伍稳定性最低。

此外,财务压力是一些地市急救中心缺少担架员的重要原因。据报道,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就表示,由于黑河市地广人稀,目前其急救站的设置多依托于当地医院,“就社会服务体系来说,急救站是公益性的,它本身不盈利,如果政府不承担聘用(担架员)的费用的话,医院每年聘用人员也需要不少钱。”

以北京为例,有媒体指出,2016年北京每出一趟急救车的平均直接成本接近1500元,包括人力成本、机动车运行维修成本、医疗设备折旧等,而每出一趟车平均收费是180元,如果每辆车都配有专业的担架员,财务负担会更重。

对于这一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李辉曾提议,明确政府应当持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发展投入,规定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并且,其提倡各市(县、区)政府承担相关投入,对老旧的120急救车逐步淘汰更换;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组建专业的院前急救担架员队伍,配备给120急救中心。

目前,此次事件中涉事的两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但目前,给救护车配足2名担架员的城市数量依旧有限,“急救车的担架谁来抬”仍亟待解决。

来源:医学界

责编:田栋梁

编辑: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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