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银行获准经办财政贴息 中央财政提前预拨资金支持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财政贴息能够让经营主体获得“真金白银”的支持,是一项惠企利民的积极财政政策。

财政部近日表示,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其中,中央财政对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贴息不超过2年。

对于贴息期限,主要针对符合贷款条件且贷款发放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主体,同时还将结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视情延长。

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贴息将实行“两个预拨”机制,财政部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前预拨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贷款贴息;省级财政部门通过经办银行落实财政贴息政策,按季度向经办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的设备更新贷款经办银行为21家全国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7月18日,部分银行相关人士回应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已经收到财政部门的相关通知,但该业务尚未全面启动。

“对于具体贴息情况,财政部门是按照季度预拨贴息资金给银行,最近我们也把这些消息告知了一些潜在的目标客户,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目前可以申请贷款贴息。”一位银行从业人士介绍。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经办银行的省级分支机构按季度汇总已发放贷款,并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经办银行贴息资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一个季度贴息资金需求的80%拨付至相关经办银行省级分支机构。

上述财政部金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复审通过的贴息贷款,省级财政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关季度剩余20%贴息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财政贴息之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实施相关补贴政策。比如,徐州市就推出了包括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等在内的多项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此外,河南省还通过实施制造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补贴,对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方式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并明确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设立了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

中国社科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表示,总体来看,设备更新补贴政策不仅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还涉及再贷款、贴现政策等金融支持手段,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贷款成本,也能提高企业进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

为确保贴息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强调,经营主体要确保将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贷款资金,严禁将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对于未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经营主体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孟庆伟 审核:郝成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