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换租没带走宠物!害萌仓鼠饿死笼中长蛆 惨被判刑

一名女子在租屋处饲养仓鼠,换租时却没将老鼠带走,任由老鼠死亡且尸体腐烂。(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陈姓女子与林姓女室友养有1只仓鼠,但2人搬离该租屋处后,竟把仓鼠留在空无一人的房内,活活饿死任由其腐烂生蛆。台中地院审结,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判其拘役20日,并科罚金1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4岁陈姓女自于2021年7月间向房东租屋,与林姓女室友一起饲养1只仓鼠,同年9月间2人搬离该租屋处,却把仓鼠关在笼内,弃置在租屋处不理会,任由仓鼠饿死并尸体腐烂长蛆。经由附近住户向房东反映,台中市动保防疫处到场查获,全案才曝光,并将陈女移送法办。

对此,陈女于侦讯时坦承犯行,但辩称仓鼠原先由林女饲养,她也想积极处理,只是家人不让她把宠物带回家。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陈女与室友共养仓鼠,理应避免仓鼠遭受虐待或伤害,却因双双搬离住处后无提供食物饮水,导致仓鼠于宠物笼内饿死并腐烂生蛆,依犯动物保护法第25条第1款之违反第5条第2项、第6条规定,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罪,处拘役20日,并科罚金10万,拘役得依科罚金2万,罚金得易服劳役100天。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