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貍猫换太子」缴百元逃停车一年费用 遭提告惨赔10万

林男与陈男二人「貍猫换太子」缴百元逃停车一年费用,结果遭业者提告惨赔10万。(图 / shutterstock)

连姓男子将车停放在基隆市一处停车场内整整一年,却由林姓男子与陈姓男子2人以「换车」之方式,以A车进入停车场取得票卡缴费后,利用「认币不认车」的特性,缴了百元停车费后,再驾驶连男车辆离去,逃避应付缴纳3万7500元停车费用。基隆地院经审理,审酌林男与陈男已赔偿10业者10万元,最终依诈欺得利罪各判处拘役50日、30日,皆可易科罚金,而林男则获缓刑2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林男于2022年4月16日被连姓男子要求前往案发停车场,帮忙将A车驶出停车场;而他却连同陈男利用停车场「认币不认车」之机制,以B车票卡缴100元停车费后将A车驶离,且持车及C车之停车票卡缴费后驾驶另一台车离去。

陈男将A车驶离停车场后,再让林男上车一起离开,二人以此方式逃避A车1年停车应付缴费共计3万7500元。事隔1月之后,他们再以相同手段,将C车驶入停车场再驶B车离去,再一次避开B车本应缴纳1000元的停车费用。直至业者一次调阅停车管理系统,察觉有异而报警处理,经警调阅监视器,事情方才得以揭露。

林男与陈男辩称,二人此举出于车行老板「阿轮」委托帮忙移A车,但却找不到票卡,因此用B车票卡将A车开出去,并将后续相同行为解释为因为「搞错票卡而误用」。

检方主张,该停车场票卡虽属同一规格,外观上难认分辨,然而从B车、C车进入停车场时段、缴费时间等证据上,林男与陈分别驾驶B车、C车进入,再持B车、C车之票卡缴费,最终再驾驶另一辆车离去。鉴于林男、陈男犯案时皆有监视器影像及停车管理电脑系统画面为证,检方因此认定二人所辩是属临讼卸责之词,难以采信。

基隆地院经审理,采信检方主张,亦认定林男、陈男二人有意以上述手段逃避停车场所应付缴费。法官审酌,鉴于他们已赔偿业者10万元并已达成和解,最终依诈欺得利罪判处林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缓刑2年;另依同罪判处陈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