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家IPO企业撤材料,涉及多家头部投行,认养一头牛曾被问询是否涉传销

财联社2月13日讯(记者 肖斐歆)2月以来数个交易日,撤回材料的拟IPO企业却高达9家。

据易董数据,今年2月以来,共有9家公司选择撤回材料,分别是科瑞德、一头牛、澎立生物、国容股份、新研工业、精实测控、科峰智能、鸿辉光通、富耐克,保荐机构分别为广发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华泰联合、东方证券、首创证券、中原证券。

近日,认养一头牛主动撤回主板IPO申请,更是引发市场关注。公司表示,本次主动撤回IPO申请材料系基于公司发展现状、整体发展战略及市场环境综合审慎考虑的结果,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乳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公司,认养一头牛的产品包括多款式纯牛奶、酸奶、奶粉、奶酪等乳制品及生牛乳。该公司拟募资18.51亿元,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值得注意的是,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客户获取、业务开拓是否涉及传销,放眼整个IPO市场,都十分少见。这也与被诟病的实名认养模式和与数据相矛盾的夸大宣传不无关系。

“认养”模式被诟病,被问询是否涉及传销

早在2022年,认养一头牛就在原证监会申报。在2023年2月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转入上交所进行审核,已过去一年有余。少见的是,上交所未对其进行过一次问询。

从财务数据来看,认养一头牛营收和净利润稳定增长。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收分别为8.65亿元、16.5亿元、25.66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03亿元、1.23亿元、1.25亿元。

但这不能掩盖其中存在的瑕疵。2023年1月,公司收到了监管部门的首发上市反馈意见,共48个问题,内容包括供应商、销售模式、电商收入等。

其中上市的一块绊脚石就是“认养”模式,该模式就曾被外界质疑涉及传销。2017年,认养一头牛曾推出认养活动,消费者可以通过支付奶牛认养权,或付钱成为联合牧场主,不但满足了猎奇心理,又有一种购买的牛奶来自自己认养奶牛的错觉。

而公司在2019年,纯牛奶和酸奶的自有产量都为0吨,全由光明乳业代工生产,这也印证了当时的“认养”模式是谎言。

随着品牌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营销手段也越来越五花八门,如云认养、联名认养、实名认养等。备受诟病的实名认养与会员分销体系相结合,引发了监管的关注。具体看来,消费者购买指定商品,可申请成为“养牛红人”;推广销售2000元,可升级为“养牛达人”;推广销售5000元,可升级为“养牛合伙人”。但在推广福利上,销售佣金和邀请奖励的设立,让该会员体系形似微商直销。

对此,证监会要求认养一头牛补充披露,认养奶牛相关业务模式的具体情况,客户获取、业务开拓是否涉及传销;上述相关模式或“牧场共建人”“联合牧场主”等活动是否属于“以代养殖、租养殖、联合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是否涉及非法集资或非法公开发行业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在反馈意见中,直接指出业务是否涉及传销的情况,放眼整个IPO市场都十分少见。

而当时在市场宣传的沸沸扬扬的“一头牛一天吃80元”,也在招股书的数据下原形毕露。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奶牛存栏数超6万头,玉米类饲料采购总额1.56亿元,豆粕类饲料采购总额4993.73万元。分摊下来,一只牛每天的伙食费仅为9.40元。

夸大宣传,让认养一头牛的营销模式又一次被质疑。

2月共有9家公司撤材料

据易董数据,今年2月以来,共有9家公司选择撤回材料,分别是科瑞德、一头牛、澎立生物、国容股份、新研工业、精实测控、科峰智能、鸿辉光通、富耐克,保荐机构分别为广发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原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华泰联合、东方证券、首创证券、中原证券。

除了财务数据下滑不稳定、行业受限、谋求更好节点上市等常见原因外,还有部分企业的撤回原因较为特殊。

鸿辉光通自挂牌以来,多次启动上市辅导并频繁变更辅导机构,九州证券(现华源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天国富证券、首创证券都曾担任过该公司的辅导机构。与此同时,鸿辉光通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也在三年内变更了三次。早在交易所下发第一轮问询函的18个问题中,第一个问题就是“频繁变更辅导机构”,可见对该情形的重视程度。

富耐克则是被问询是否通过拼凑营业收入等方式满足上市标准。从数据来看,2021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长37.56%,而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92.86%,这也难免惹人生疑。在首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富耐克申请文件特别是2021年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详细核查,并在后续的二、三轮问询中,持续追问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刺激销售的情况。

“一撤了之”不可取,监管机构纷纷发声

今年1月,中证协发布修订版《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以及以2022年度项目为范畴的投行评级结果,其中撤否率是重要评价指标。此外,包括证监会、各大交易所发布的多个条例制度均对券商投行撤否率有着高度关注。业内人士称,投行“一撤了之”来逃避的方式已然不可取。

交易所对申报材料则核查的更为严格。上交所在2024年第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强调,发行人曾经向证监会或者交易所提交IPO申报材料的,再次向上交所提交IPO申请时,保荐机构应当对以下三大事项进行针对性核查,并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充分说明。

一是次申报IPO的时间、审核和注册阶段关注的主要问题、前次IPO申请被否或撤回的具体原因;

二是导致前次IPO申报撤否的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的,重点关注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充分分析对本次申请的影响;

三是发行人历次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及合理性。

这也使得部分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一撤了之来逃避问题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申报时要更为细致、审慎。

在今年证监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综合业务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指出,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