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历史竹南国泰夜市屡遭检举 苗县府寻觅4地点盼解套

苗栗县长钟东锦对于国泰夜市被检举提出感言。(摘自钟东锦脸书/李京升苗栗传真)

竹南国泰夜市已营运将近30年,是当地居民共同回忆。(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逾30年历史的竹南国泰夜市,因用地不合法屡遭检举,并遭苗栗县政府5度开罚共万元,并强制断电,业者无奈喊苦盼公部门协助。苗县府3日举行会议,讨论结果找到夜市原址附近4处公共设施保留地,与竹南镇真如路可申设摆摊,期望借此为摊商解套,让他们可合法做生意。

国泰夜市由陈姓业者召集摊商组织经营,至今已有27年历史,目前约有200多摊、每个周六做生意,但夜市地点位于甲种工业区内,近2年反复遭检举违反都市计划土地容许使用,县府多次稽查劝导,但陈姓业者及地主仍未改善,县府自去年开始至今,先后3次开单处罚6万元、15万元及30万元。

县府上个月再次接获检举,6月20日强制断电,但业者24日仍继续营业,因此再罚陈姓夜市摊头跟地主各50万元,陈姓摊头则诉苦,夜市已营运20几年,相关法规朝令夕改,希望县府给予缓冲时间,并协助辅导合法营业。

县长钟东锦得知后也在脸书有感而发,他说,竹南国泰夜市营业20余年,已经成为当地的观光指标,也是所有镇民的共同记忆,在园区急遽发展的结构下,竹南除了海岸沿线观光以外,往市内走去,除了每周六的国泰夜市,几乎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做为观光的诱因。

「但法规就是法规,依法行政是社会秩序的第一道防线。」钟东锦表示,在这段期间以来县府也尽力协助另寻合法地点营业,但夜市的违法经营,却也不能积非成是,在民众不懈陈情下,公部门也应当有所作为,几经辅导与劝导不成,只得停业。

他说,奈何竹南市区可用空间实在所剩无几,商圈的外扩或转移,是解决夜市用地的必要选项,因此他今天请县府工商处长詹彩苹举行会议,盘点竹南镇内公共设施保留地,看能否协助竹南镇公所,让国泰夜市的集体记忆另寻合法用地加以延续。

今天会议结束后,初步点出4处用地,工商处指出,竹南镇内目前可申设夜市的用地,商业区土地面积小,且多位于市中心区,不符需求,而盘点适当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后,距离原国泰夜市1.5公里内,共有4处公共设施保留地。

工商处表示,4处公共设施保留地分别是「公20」、「公21」、「公23」、「文高4」,面积约为5700平方公尺至1万2000平方公尺之间,会议中也讨论设置在道路上的可行性,以邻近原国泰夜市位置及路幅宽度等评估,以竹南镇真如路为可申设的路段。

不过需要竹南镇公所同意路权,后续有赖业者积极向地主协调取得同意租用,再向竹南镇公所依规定申请作摊贩集中场,县府及竹南镇公所将会协助业者完成申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