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 国泰夜市遭罚151万且断电 钟东锦提4公设地助迁移
苗栗县竹南镇国泰夜市营运20余年,但屡遭检举用地不合法,县府、竹南公所3日举行会议,提出4处公共设施保留地,盼协助摊商解套,合法做生意。(钟东锦办公室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有27年历史的竹南国泰夜市,因用地不合法屡遭检举,遭苗栗县政府5度开罚共151万元,并强制断电,业者无奈喊苦盼公部门协助,县长钟东锦得知后责成县府工商发展处3日举行会议,会后提出夜市原址附近4处公共设施保留地,与竹南镇真如路可申设摆摊,期望为摊商解套。
国泰夜市由陈姓业者召集摊商组织经营,至今已有27年历史,目前约有200多摊、每周六做生意,但因位于甲种工业区内,近2年反复遭检举违反都市计划土地容许使用,县府多次稽查劝导仍未改善,自去年开始至今,先后3次开单处罚51万元。
县府上个月再次接获检举,6月20日强制断电,结果业者24日仍继续营业,因此再罚陈姓夜市摊头跟地主各50万元,陈姓摊头诉苦,夜市已营运20几年,相关法规朝令夕改,希望县府给予缓冲时间,并协助辅导合法营业。
县长钟东锦说,国泰夜市营业20余年,已成为当地观光指标,也是所有镇民共同记忆,但法规就是法规,夜市违法经营不能积非成是,依法行政是社会秩序的第一道防线。
钟东锦表示,他请县府工商处长詹彩苹3日举行会议,盘点竹南镇内公共设施保留地,看能否协助竹南镇公所,让国泰夜市另寻合法用地。詹彩苹指出,竹南镇内目前可申设夜市的用地,商业区土地面积小,且多位于市中心区,不符需求,盘点适当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后,距离原国泰夜市1.5公里内,共有4处公共设施保留地。
会议中也讨论设置在道路上的可行性,竹南镇真如路为可申设的路段,不过需要竹南镇公所同意路权,后续有赖业者积极向地主协调取得同意租用,再向竹南镇公所依规定申请作摊贩集中场,县府及竹南镇公所将会协助业者完成申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