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移工逼债强拍越女裸照又砍警 法官怒判驱逐出境
3名越籍移工替友人讨债,其中1人甚至砍伤警察后逃逸躲藏。(本报资料照片)
越籍男女邓进达、阮文成、阮氏碧芳3人替友人索讨33万债务,竟将债务人女友拘禁后还强拍下裸体影片逼迫还债,警方将阮男逮捕后,用计约出邓男,发现被出卖的邓男持凶器砍杀阮男,埋伏一旁的警方出面阻止时,也遭邓男砍伤。新竹地院审理后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妨害性隐私罪等罪嫌将3人处以1年10个月不等徒刑,刑期期满后驱逐出境。
为替友人索讨33万债务,阮男及阮女去年将债务人女友拘禁于新竹县某处,并逼女子签下借贷保证书及借条,才将女子放回新北住处。两天后阮男与阮女又将女子载往新竹县某处,并胁迫女子脱衣并手持借贷保证书及借条,并口述欠款内容,由阮女用手机录下影像。
阮男、阮女同时联系被害女子远在越南的父亲,告知其女必须还债,否则就持续拘禁。女子父亲紧急连系在台亲友协助还债,并报警处理。面交当天警方陪同亲友到场时,仅有被害女子一人在场。
隔日警方逮获阮男后,偷过阮男约出邓男,邓男到场发现遭背叛,竟持凶器攻击阮男,埋伏在旁的员警上前表明身分,也遭邓男砍伤,导致颈撕裂伤约9公分、右第4指擦伤等伤势。
新竹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邓男及阮姓男女来台工作本应遵守我国法律,却在我国境内犯案,邓男还公然持刀攻击员警致伤,已对社会治安产生重大危害,且阮姓男女始终否认犯罪、饰词狡辩,法治观念均有所偏差,有驱逐出境之必要,以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凶器犯妨害公务执行罪、恐吓取财未遂罪、妨害性隐私罪等罪嫌判处1年10个月不等刑期,刑期期满后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