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只小猫被弃养「丢宠物店门口」 新北动保处重罚9万元
汐止区某宠物用品卖场门口日前被弃置3只小猫,图为其中2只。(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行为人将猫只置入箱笼弃置卖场门口。(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新北市动保处于近期接获汐止区某宠物用品卖场通报,门口遭人弃置3只小猫。经查阅卖场监视器画面,发现早上6点许遭不明人士头戴安全帽、手提箱笼,从附近花台步行至卖场门口,接着将箱笼弃置于门口后离去,动保处依法对弃养行为,开罚9万元罚锾、没入饲主之动物,并列为禁止饲养黑名单。
案经卖场提供弃猫事证,动保处在接获通报后,立即派员前往将小猫带回动物之家妥善安置,也函请警方协助追查。警方表示,案发当天行为人驾驶车辆停放于卖场附近,同时为了掩人耳目,以头戴安全帽,改采徒步方式走向卖场门口,并将装有小猫之箱笼,弃置于卖场门口,随即转身离去。
动保处函请行为人到案说明,行为人表示,小猫是在自家附近山区的浪猫,但因家人反对饲养,故送去卖场想供人认养,因去的时间太早就直接将小猫箱笼放在门口。
动保处说,由于行为人有实际照养过,但无法提供拾获小猫确切事证,动保处按事实行为准则依法办理,认定行为人弃猫行为确实违反动物保护法,可处3万元至15万元以下罚锾,再按市内处理违反动物保护法事件裁罚基准,依据弃养只数,共计裁罚9万元罚锾,同时没入动物,并将行为人列为禁止饲养黑名单。
动保处表示,近年来虽保护动物政策与时俱进,但是饲主对于动物保护的基本观念,却还是稍显不足,没做好饲养动物的准备,导致弃养行为发生,也严正呼吁,所有饲主一定要善尽管养责任,把宠物当成家人,请勿随意遗弃,假使真的无力饲养,也应该要为宠物寻找新饲主,或者依规定送交动物之家才是善待动物的最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