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不给养!安全帽男在卖场门口弃养3猫 动保处抓到人!重罚9万
▲行为人将猫弃养在宠物卖场门口。(图/新北市动物保护处提供,请勿随意翻拍,以免侵权,下同)
记者林韦辰/综合报导
新北市动保处最近接获汐止区一间宠物用品卖场通报,一名头戴安全帽、手提箱龙的男子,趁店家还没开门营业时,在早上6点20分左右弃养「3只猫咪」后离去。动保处循线找到人,依违反动物保护法第5条第3项规定,处以新台币9万元罚锾,并将行为人列为禁止饲养黑名单。
动保处表示,经过卖场提供的弃猫事证,由动保处函请警察局汐止分局协助追查当下可疑人车行踪,查获行为人当天开车到卖场附近,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头戴安全帽,用走的方式走到大卖场门口,并偷偷将猫咪弃养,随即转身离开。
▲安全帽男弃养3只小猫,被动保处重罚9万元。
动保处以车追人,并请行为人到案说明。该行为人表示,小猫是在自家附近山区的浪猫,但因家人反对饲养,故送去卖场想供人认养,但因为去的时间太早,就直接将小猫箱笼放在门口。
▲被弃养的宾士猫。
由于行为人无法提供拾获小猫确切事证,另外也有实际照养过,动保处按事实行为准则依法办理,认定行为人弃猫行为确实违反动物保护法第5条第3项规定,饲主饲养之动物,除得交送动物收容处所收容处理外,不得弃养。违者也依同法第29条第1项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动保处说明,会再按新北市政府处理违反动物保护法事件裁罚基准,依据弃养只数,共计裁罚新台币9万元罚锾,同时没入动物,并将行为人列为禁止饲养黑名单。
▲不应该随便弃养宠物。
新北市动保处表示,近年来虽然保护动物政策与时俱进,但是饲主对于动物保护的基本观念却还是稍显不足,大多是根本没有做好饲养动物的准备,而导致随意的弃养行为发生,还可能造成环境的危害,未绝育动物四处游荡持续繁殖,导致自然生态失衡。
动保处严正呼吁所有饲主一定要善尽管养责任,把宠物当成家人,请勿随意遗弃,假使真的无力饲养,也应该要为宠物寻找新饲主,或者依规定送交动物之家,提供动物一个温暖的家,才是善待动物的最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