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麻养不动你了…15年老猫被放在路边「不久后往生」 她弃养挨罚逆转胜

花花无力照顾养了15年的喵喵,将牠放在医院门口后离开,喵喵不久后往生,花花则因弃养挨罚3万,事后花花抗告成功免罚。(示意图,非新闻当事猫/pixabay图库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宠物就该爱牠们一辈子,但现实里往往有更多无奈…。1名女子花花(化名)于2016间,因无力照顾养了15年的老猫喵喵(化名),将牠放在纸箱内留字「请爱心人仕养猫」,事后喵喵虽得到医院收治,却仍因身体状况太差,不久后便离开「猫世」,花花也因弃养遭开罚3万元。但花花抗罚,表示为低收入户且重度身心障碍,实在无力照顾喵喵,将牠放在医院门口,是希望有人能救牠,最高行政法院判花花胜诉免赔。

据判决,花花于2016年4月24日晚间9时许,将喵喵放进纸箱内,并留在新北土城动物医院门口,之后还请儿子现场查看是否有人收养,花花儿子当时见有人牵狗经过,认为喵喵会被顺利收养,便安心离开;喵喵事后虽经动物医院收治,事后又通知动保处送回花花住处,但喵喵仍因身体状况不佳,于不久后往生。

新北市府认为,花花放置喵喵时,动物医院根本没在营业,且她也没有找人告知、询问医院是否能收治喵喵,只是将猫放下后便离开,已构成弃养。

花花则主张,自己是低收入户且重度身心障碍,喵喵年纪大了体弱多病,实在无力照顾,她留下「请善心人仕认养」,是希望有人能救救喵喵,也想过若真无人认养,会再将喵喵领回,当时她一直在现场等到有人将喵喵抱走,才安心离开。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花花于当日晚间9时30分放置喵喵,当时动物医院仍在营业,且事后医院也如花花预料收治喵喵,与花花证词「我不是弃养,应该有人要救这只猫」相符,且新北市政府无法充分证明花花是「故意或过失」而弃养,判花花胜诉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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